目前,臨泉縣國保大隊警察郭棟還在到處所謂「調查」,極力捏造所謂「材料」 構陷胡玉平女士。
胡玉平於二零一九年四月從冤獄回家後,廟岔鎮書記張懷軍經常派人騷擾,打擾她正常生活。後因生計原因,二零二一年過完年後,她和家人一起到浙江台州打工,經營一家小吃店,維持正常生活。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三日中午約十一點,廟岔鎮派出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警察劉天偉,夥同警察徐浩和廟岔鎮社區幹部王芳三人,突然出現在胡玉平經營的小店,將她綁架到台州當地派出所,不通知家人,就強行將她綁架到臨泉縣洗腦班迫害。回臨泉後,家人才得知是說胡玉平不「轉化」,已被劫持回臨泉強制洗腦了。
二零二一年初,臨泉縣搞所謂的「清零」,由縣維穩辦(610辦)主任趙健和侯向東專門負責,騷擾法輪功學員,從縣城到農村各鄉鎮派出所、辦事處、社區人員直接闖入學員家中,有的學員被騙到派出所強行照相和在所謂的「回訪單」上簽字摁手印,有的學員被單位領導或派出所強行送到所謂的「清零」辦公室,威逼學員寫三書(悔過書、決裂書、揭批書)或摁手印、照相等。為了達到所謂「清零」目的,從安徽省蚌埠市洗腦班弄來的一個叫唐傳友的到臨泉蹲點,採用中共那套歪理邪說和威逼、利誘、恐嚇、欺騙等手段強制洗腦「轉化」。臨泉縣專門設立了所謂「清零」辦公室,對有公務員身份的和有專業技術的學員,以工資降級、廢除技術職稱,開除公職等威脅,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有的學員被迫離家出走。
臨泉縣法院於二零二一年二月三日對王翠蘭、王翠萍、王蘭英、王明芝、李海濤、李春民、於祖芝、孫傳付、孫玉和等九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秘密非法開庭,並分別給予非法判刑和經濟迫害──罰款,其中王翠蘭被判刑十二年,罰款三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