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二零二二年一月五日,聶玉蘭在被警察非法抄家並綁架。在電廠路派出所警察非法審問時,聶玉蘭甚麼都不說,拒絕簽字,零口供。後來聶玉蘭的胃和心臟疼痛,四肢發麻,逐漸全身冰冷發麻不停地抖動,呼吸越來越困難。警察叫來120救護車,醫生檢查說聶玉蘭心臟每分鐘跳40次以下非常危險,將她拉到醫院搶救,但期間並無任何警察跟隨,這說明警察害怕承擔責任。
二零二二年一月六日,聶玉蘭到電廠路派出所要被非法抄走的大法書等物品,警察以隊長不在為由推諉。次日聶玉蘭再去,警察哄騙說:只要簽字按手印就歸還物品。聶玉蘭信以為真,但簽字、按手印後,卻被「取保候審」。
現在已一年過去了,電廠路派出所警察並沒有退還聶玉蘭的大法書和師父法像,副所長總是說:上邊已經把書退回來了,在保險櫃裏鎖著。但找各種藉口說不敢退還給她,只退還給她一些筆記和她狀告退休單位(鄭州市司法局鄭州市監獄)造假其死亡停發退休金的材料。而警察非法抄家時抄走的兩千多元現金也不在查抄清單中,副所長否認抄走現金。後來聶玉蘭聽派出所的人說,去非法抄家的警察中有一人突然死了,疑似是拿走現金的那個警察遭了惡報。
二零二二年秋,電廠路派出所副所長聽從市國保支隊長的指使,向高新區檢察院提交案卷,幾天後檢察院退卷。電廠路派出所補充材料後再次向高新區檢察院提交案卷。
之後,高新區、中原區相繼出現多個疫情高風險區域,鄭州市進入「靜默」狀態,居民不能出小區,疫情爆發。
十二月疫情解封,放開管理後,聶玉蘭得知案卷已被轉到了新鄭市,將在新鄭市非法開庭。
針對法輪功學員聶玉蘭實施迫害的警察們,不出示出具任何證件及文書而進行的非法抄家,將抄走的現金據為己有,以欺騙手段騙取當事人簽字等行為,是辦案程序違法,是切切實實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零二一年至二零二二年,鄭州市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抄家、綁架、關押、採集信息,皆是由鄭州市公安局成立的針對法輪功實施迫害的「專案組」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