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長嶺縣法輪功學員王淑英在長春市兒子家住時,被長嶺縣公安局政法委、610警察夥同她兒子所在地的社區人員非法闖入家中,拿她兒子的工作威逼恐嚇王淑英簽三書(保證書、揭批書、悔過書)。
二零二一年四月份,長嶺縣法輪功學員郜鳳梅被巨寶鄉政法委書記電話騷擾。
二零二一年七月五日,長嶺縣公安警察和流水鄉政府人員到流水中學校騷擾法輪功學員鄭亞風,用威逼恐嚇的手段強迫她簽三書(保證書、揭批書、悔過書)不簽就辭掉她的工作。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三日,長嶺縣集體鄉政府書記和村治保主任等人非法闖入當地法輪功學員張貴珍家騷擾,逼迫她在他們準備好的三書(保證書、揭批書、悔過書)上簽字,她不簽就威逼她家人說不簽字你家孩子就上不了大學等話。家人聽信了他們的話,就跟他們一起逼張貴珍簽字。
二零二二年五二十八日,長嶺縣法輪功學員李春豔被所在社區人員上門騷擾逼她簽三書(保證書、揭批書、悔過書),她不簽,社區的人就找她家人替她簽字。
二零二一年四月份,長嶺縣法輪功學員王淑榮被她所居住的社區人員、公安警察幾次騷擾,拿她孫子上大學來威逼她簽三書(保證書、揭批書、悔過書)。她堅決不簽。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幾日到六月份,自稱是公安警察的人幾次大電話騷擾,問還煉不煉法輪功了。王淑榮回答:煉,她們說你得簽「三書」,簽完你在家該煉還煉,就沒人管你了。都被王淑榮拒絕。」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幾日,長嶺縣張文麗很多年都不煉功了,被她所在鄉政府書記等人上門騷擾讓她簽「三書」。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至七月二十八日,長嶺縣鎮政府政法委書記、和鎮內各社區人員多次電話騷擾和上門騷擾法輪功學員史俊英。
七月二日,長嶺鎮長盛社區兩女人非法到史俊英工作單位(這是社區的第二次來人),史俊英說:聽說你們因為我以前煉法輪功的事找我,甚麼事?她們拿出幾張紙說,國家搞大數據,需要你簽個字。史俊英說:「我沒有義務給你簽甚麼字,當年因為煉法輪功還非法判我一年刑,那是十多年的事了,至於說我現在煉不煉那是我自己的事,跟任何人都沒有關係。煉法輪功也不違法。你們用手機搜『公通字[2000]39號」文件,國家規定了14個邪教,裏邊沒有法輪功。」她不查。她還是讓簽,史俊英說我看看你這上邊都是啥。紙上只有5個字,上面是「揭批書」,下面是「簽字」,再一張上面是「悔過書」,下面是「簽字」。史俊英嚴厲的呵斥:你這是空白的甚麼也沒有,連個文件都不是,你讓我揭批誰?悔過甚麼?再說了我沒有義務給你簽甚麼字,你們是違法的。她說可以往上填,你要是不簽,就經常有人來找你簽直到你簽了為止。史俊英說:你們在違法,不管你誰來,來一個我告一個,一層一層的告,我看看到底是誰整出來的。她說共產黨定的事誰都得執行。史俊英說共產黨也得遵守《憲法》。史俊英心平氣和的跟她們說:我不是針對你個人,你也是為了工作,也不容易,咱們之間也沒冤沒仇的是吧?她說是。史俊英說信仰自由,誰也管不了,那是思想層面上的東西,與法律、與政府沒有關係,我看誰好誰不好,想甚麼不想甚麼,那是我的自由,是天賦人權。法輪功是合法的。不只是祛病健身,還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
七月十一上午,鎮政法委書記懂小國和一個女的(二十多歲叫張楠)又來了,史俊英跟他說明上次生氣的原因,是社區那個女的逼的,她拿幾張空白紙,上面是「揭批書」,下面是「簽字」5個字,再一張上面是「悔過書」也是空白的還說可以往上寫,你說是你的話你能簽嗎? 懂說:不簽了不用簽字了,上邊把你這件事情交給我了,讓我來「轉化」你,我以後要經常來的,你走的哪我都要找到你,直到轉化為止。史俊英說你們在違法,是侵犯人權,「公通字[2000]39號」,國家規定了14個邪教,裏邊沒有法輪功。他不往這上嘮岔開話說,他說這是他的工作。看的出來他也很不願意。
七月二十八日上午,鎮政法委書記倆人又來了,說簽一個就行,史俊英表示一個都不簽,沒有義務給你們簽,又從法律角度講,說:《憲法》以外不管是誰整出來的甚麼東西都是違法的,誰都不能超越《憲法》。你們拿來空白紙,連個文件都不是,更不是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出來的東西,逼我在上面簽字,你們要幹甚麼?他們不往正題上說,看出他們也知道他們的行為是犯法的,無奈的麻木的聽命於上邊的「命令」。史俊英說我在做好人,沒違背任何法律。
法輪功學員艾錦霞二零二一年一月七日給臨樓的人送如何躲過新冠病毒的資料,被長嶺警察綁架判刑, 二零二二年七月七日出獄回家後, 八月二十五到二十九日被長嶺縣巨寶山鎮政法委等人幾次電話騷擾,逼簽「三書」,艾錦霞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