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於鳳仙遭綁架、構陷情況: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下午大約四點多,於鳳仙剛回到家裏,突然有三男一女闖進她家裏,自稱是國保警察,晃了一下搜查證,開始非法抄家,抄走手機和家中所有法輪功書籍、真相資料、法輪功創始人法像,並綁架於鳳仙。
在建三江公安分局,警察分組輪番審訊於鳳仙,反覆逼問法輪功真相資料來源,打開手機密碼,逼問手機裏化名的法輪功學員是誰,並把以前監控錄下的於鳳仙發真相資料的視頻給於鳳仙看,威脅她說:你的事情我們都掌握,你不說我們也能知道。
非法審訊至五月二十八日晚十點多,警察以「取保候審」的方式將於鳳仙放回家,並威脅她:不許出建三江,手機不許關機,不許換號,隨叫隨到。
建三江國保警察為了所謂業績,對於鳳仙實施司法迫害,造假強湊材料,把於鳳仙十多年存下來的四十多本《明慧週刊》拼湊成七十多份資料,將她構陷到檢察院。
九月五日,建三江檢察院對於鳳仙進行所謂立案,九月六日傳喚於鳳仙。她給檢察院的人講真相,他們說是國保強推給他們的。
九月十四日,建三江國保警察再次綁架於鳳仙,並聯合檢察院,欲圖快速推到法院,加速加重迫害於鳳仙。
據明慧網信息,於鳳仙曾在十四年前因發真相資料被建三江農墾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晚上,於鳳仙、田寶玉、石孟偉、陳東、孫燕等五位法輪功學員開車去青龍山發真相資料,途中被警察綁架。當時建三江管局公安局專門成立調查組,具體實施迫害這些法輪功學員。後建三江農墾法院對五人非法判刑:於鳳仙、孫燕三年,田寶玉、陳東四年,石孟文五年半。國保大隊長彭湧因此案得到二等獎,他說回來後要繼續迫害法輪功學員。
建三江公安分局:
局長畢洪海 13359790700、13846482667
副局長於洪波0454-5808019
國保隊長楊柳傑0454-5808020 (此人已患癌症到上海化療,每年只能上三個月班)
國保警察姜強13339443075(參與綁架)
王姓國保警察18946404605 (參與綁架)
某國保警察13039623445(參與綁架)
七星農場國保劉佔剛13836636288
建三江檢察院:
檢察長楊建華13684565999
起訴科科長孫曉波13329552880
建三江農墾法院:
副院長李清13329549007(主管刑事審判)
刑庭庭長丁立昌15945872789(主審)
專職審判委員張雪峰13946485666(主管刑事)
黑龍江省樺南縣看守所:
座機:0454-6300555
所長賈斌13845425888、13136984488
教導員單鐵生13614546838、15590956838
副所長劉龍13512633597
副所長王恩軍15145438789
樺南縣拘留所:
教導員郭盛明15663039858、13846118858
副所長於浩洋13258064466
副所長張曉溪13258610833、1335176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