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騷擾 主動講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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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七日】多年來,警察和街道官員經常騷擾我,本村官員、民眾也有不明真相的人暗地監視、舉報,使得我出門做一些事情很難。為了擺脫這種情況,我覺的應該把這件事挑明,堂堂正正的向這些明裏暗裏的人講真相

一、找來警察、官員當街講真相

有一天,我打電話給哨所所長,要求派人來我家,有重要事情。哨所來了兩個警察,街道綜治辦主任陳某、本村書記劉某某、村長石某某、治保主任等,還有門口十多個人(乘涼、休息)。我當眾大聲講真相:法輪功是甚麼,大法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世界各地慶祝「法輪大法日」、「法輪大法週」,全球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還發了真相小冊子。我說:新年期間全球大法弟子向大法師父拜年。向大法師父拜年的還有:黨、政、軍各部門、公、檢、法各部門,各大院校及民眾數萬人。警察和官員、村民都靜靜的聽著,沒有人反駁。

當警察及官員回去後,有村民告訴我:你可得加點小心,那兩個警察是揣著錄音機來的。我說:你怎麼不早點告訴我?早知道這樣,我要他們錄音錄像,我對著鏡頭說話,他們拿回去之後給所長和別人播放,等於替我宣傳。從這以後,監視我的人不見了。

二、給干擾訴江者講真相

二零一五年五月下旬,我向最高檢察院和省檢察院郵寄了控告江澤民的訴狀。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本區街道綜治辦(六一零)主任馮某(女,30多歲)、哨所警察吳某某(男、30歲左右)以及村治保主任郭某某到我家,說是登記訴江人員名單,首先問的是:你從哪一年開始煉法輪功?你是起訴江澤民了嗎?來人拿出「公安機關攔截龍港(區)誣告濫訴人員登記表」,要求我「登記」,承認「誣告濫訴」,我拒絕簽字,把早已準備好的資料袋子(每袋約有20多份資料),拿出三份,一一給他們看,「一千四百例」、「天安門自焚事件」、「大法洪傳世界」……要求每人拿一份,還有我的「訴江狀」,並且還要簽下字據:收到我的資料以及具體的資料名稱。

他們答應了可以簽收字據。可是當我去拿紙、筆、印泥時,他們卻逃走了,我大聲呼喊,叫他們回來,他們還是開車走了。我很遺憾:他們沒拿到這些資料。

過些日子,我背著這些資料到邊防哨所找所長劉某某。劉當時表示憤怒:你敢到哨所宣傳法輪功?我打電話找國保抓你!我心裏和師父說:「師父,我要救他。」劉多次打電話不通,無奈的說:你到我的辦公室來!劉情緒激動,滔滔不絕,盡說些不著邊際的話:啊!你看南海爭端,美帝國主義亡我之心不死,一旦戰爭打起來,你愛國不愛國?我拿出一份材料說:江澤民父子兩代漢奸,出賣國土,照片顯示:相當於幾十個台灣。你愛國不愛國?劉無語。

我拿出一份份資料並作出簡介:天安門自焚事件、1400例……劉靜靜的聽著。當介紹到江澤民下令活摘器官資料時,劉反問到:活摘器官?你看到了嗎?我說:這樣的事情能在大街上進行嗎?再說了,你沒看到的事情它就不存在了嗎?有人說地球是圓的,我沒看見。我看見的地球是山高水低的、高低不平的。誰要說地球是圓的,我說他是說謊。誰要說皮球是圓的,我相信,因為我看見了;誰要說地球上有個美國,我不相信,我認為他是造謠。因為我沒看到美國。劉無語。

當時介紹到我被迫害的骨瘦如柴的照片時,劉說:這照片也不像你呀!我說:我在勞教所被迫害的體重下降六十斤,是帶著一口氣被人背出來的,能像我嗎?這次,他們只收下了少數資料,但拒絕簽下收到資料的字據。

接著,我帶著材料來到街道司法所、綜治辦,遞交這些材料。兩個部門的負責人(隱去姓名,他們都騷擾過我)一見面,都表達了一個共同的心態:大哥,沒有辦法,我們只是「上指下派」,身體不好,為了混口飯吃。我說:我理解你們的處境。我只是讓你們看看這些材料。他們都答應:一定要好好看看。其中還有揭露天安門自焚的光盤。兩個辦公室還有許多青年男女,他們都答應好好看看。

三、在國保大隊講真相

一次,我騎摩托車在公路兩側噴塗真相字,被警車發現追趕。我雖然騎車走脫了,但是卻被他們記下了車牌號。後來有一天,我正在勞務市場攬活,市場上人來車往的很熱鬧,兩輛轎車停在路旁我也沒注意。悄悄下來幾個便衣警察,一下子搶走了我的工具,把我抓進公安局國保大隊。面對突然的綁架,開始我有些心慌,可是我馬上鎮定下來,馬上想到自己是大法弟子,應該有正念,心裏不能慌亂。於是我想起了師父的詩:「大法不離身 心存真善忍 世間大羅漢 神鬼懼十分」[1]。一路上反覆背誦這首詩,一有閒空我就背誦,在整個過程中不知背了多少遍。正念漸漸的強大起來,感到渾身被巨大的能量場包圍著,看著警察心裏覺得他們可憐。

在國保大隊,一名李姓警察開始審問我:

警察:你叫某某某?你的摩托車牌號是多少?你還煉法輪功嗎?你都幹過甚麼違法的事,幹過甚麼壞事?「實事求是」的都說出來!

我說:我沒有做過壞事,也沒有違法。我煉法輪功能夠提高道德,健康身體,我還做過許多好事……

警察:不行!不許談法輪功,只把你做的壞事「實事求是」的說出來!

我說:我煉法輪功後,助人為樂,拾金不昧……

警察:不許談法輪功,我不是告訴你了嗎?不許談法輪功!我對法輪功一竅不通。我是搞哲學、搞唯物、搞辯證的,你對這些也是一竅不通!你只能「實事求是」的把你做的壞事說出來!

我問:甚麼叫「實事求是」?

警察:「實事求是」就是你把所做的壞事都說出來。

我:我對「實事求是」這句話不像你那樣理解。

警察:不許談別的!你必須「實事求是」的交代問題!

當時我想:現在這種情況我很被動,警察覺得自己是站在「審問」的位置上,而我是站在「被審問」的位置上。連一句完整的話都不讓說,怎麼能講真相呢?必須改變這種狀態,調整角色,變被動為主動,把自己與警察的關係變成「救度」與「被救度」的關係。想到這裏,我對警察說:「你對法輪功一竅不通怎麼能管法輪功?『實事求是』的問題弄不清怎麼能談得通?如果你想談就必須先聽我說清這些問題,否則我一言不發。」

警察:「不行!」

我:我有講話的權利,如果你不讓我說話,我從現在起一句話都不說。

警察:不行!你不能講法輪功。你只能交代事情。

我:那我就一句話都不說。

警察:你要「實事求是」的交代,為甚麼不說話?為甚麼不說話?

我沉默約三分鐘,正念注視著他。

警察再也憋不住了說:我如果讓你說話的話,你甚麼都能說嗎?

我:如果你讓我說話的話,我甚麼都能說,前提是你不能打岔。

警察:好吧,那你就說吧。

這樣,我與警察達成「口頭協議」,我為自己爭取到了能講真相時間,同時引導他按照我的思路走。當時我的思路就來了。就從解釋「實事求是」這一名詞開始。

我說:先解釋一下甚麼叫「實事求是」。先把這個詞分為三部份:1、實事;2、求;3、是。

先說「實事」。我們宇宙中存在的一切事物都叫「實事」,只要是世界上客觀存在的事情、事物都叫「實事。」

「求」,就是由人去調查、探索、研究;

「是」,就是結論、結果,就是道、就是理。

法輪功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從長春開始傳出,短短七年就有上億人修煉。法輪功以真、善、忍為指導,同時輔以五套輕緩優美的功法。能使修煉的人快速健康身體,提高道德品質。人心向善、道德回升、家庭和睦、社會穩定。好人好事層出不窮,人們都說法輪功學員比雷鋒還好。國內許多報紙、電台、電視台都報導過。

可是,江澤民出於妒嫉心,指使羅幹(政法委書記)鎮壓法輪功,干擾法輪功學員煉功。面對這些不公正的對待,法輪功學員本著平和、理性方式向各級政府反映情況。當各級官員聽到事實真相後,對各地不實的報導給予了糾正。本來這樣的事情就應該了結了。可是,江澤民、羅幹等人仍不死心,繼續秘密調查法輪功,妄圖事先給法輪功釘上「邪教」的帽子。因此各地相繼出現了警察干擾法輪功學員煉功情況,還有些地區毆打、抓捕法輪功學員。其中,喬石委員長也收到了上千封信件,訴說各地警察騷擾法輪功的情況。喬石委員長離休以後「無官一身輕」,對當時的「氣功熱」也很感興趣。面對法輪功學員的信件,就讓人大組織調查組對法輪功做了半年的調查,並把結果報告給了中央,其中有這樣一句話:「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再以喬石委員長的話題回到「實事求是」這個問題上來。

「實事」,就是法輪功傳出七年的實際盛況;

「求」,就是喬石去調查、研究、探索,證明法輪功是一個好功法;

「是」,那就是喬石委員長得出的結論:「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這就是喬石委員長所做的完整的「實事求是」過程。

一個多小時的講述,基本上全面的講了法輪功在國內外洪傳情況。那個警察果然一言不發,靜靜的聽著。當我的講話告一段落時,他吃驚地問:「你是甚麼文化?」我說:「我是在文化大革命動亂的時候念的書,沒有甚麼文化,但是修煉大法是會開智的。」他說:「那你有甚麼違法活動沒有?」我說:「我沒有任何違法活動。」他說:「那你回去吧。」

下午四點多,我堂堂正正的走出了國保大隊。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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