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變觀念 救了警察化解了魔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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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六日】一天,派出所警察給我兒子打電話,要他轉告我,說是要上門來找我簽字所謂「轉化」,問我是否同意來。我心想,他們來就救度他們。於是,我答應了。

以前每當警察上門,我就怕的驚慌失措,因怕心重,怕被迫害的心嚴重干擾了我,不敢面對上門的警察講真相。近段時間,看到明慧網上的同修這方面的交流文章和通過大量學法,我轉變了觀念,用正法理去悟道,警察和我之間是救度與被救度的關係,不是迫害與被迫害的關係。我請師父加持,發出強大的正念,清除警察背後的一切邪惡生命與因素,大法弟子是主角,來了必須聽我的,我一定要他們明白真相,得救度。我一定要救他們。

聽到警察的敲門聲,我心態穩定,不慌不忙的把門打開,請他們進來,客廳隨便入座,當他們出示了證件、自我介紹後,我說:見面就是緣份,今天你們不帶任何觀點和目地來,就順便談談。領頭的警察說:可以,我們也是這個意思。然後沒等他們說話,我就對他們講起真相。

我說,法輪功是真正性命雙修的功法,要求修煉人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個好人,要做到真誠、善良、忍讓,遇到矛盾找自己,要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真正的修煉人就能達到道德高尚,無病一身輕。這麼好的功法,現在已經洪傳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已翻譯成四十多種語言文字,全世界都說好,只有中國還在迫害。其實法輪功在中國從來都是合法的。在二零零零年,公安部公開發布《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文件,明確了十四種邪教組織,法輪功不在其中。二零零五年,公安部、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三家聯合頒布的《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5】39號)文件,明確了十四種邪教組織,法輪功不在其中。所以在中國煉法輪功不違法。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由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第五十號》文件,廢止了一九九九年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這表明,在中國印刷、擁有法輪功的相關書籍資料是合法的。

我還告訴警察我為甚麼要煉法輪功:我修煉之前有多種疾病,嚴重貧血,鼻竇炎和萎縮性鼻炎,嚴重眼病,到處求醫無法治癒。有幸遇到大法,修煉後,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沒花一分錢,所有的頑疾不翼而飛。真正體驗到了無病一身輕。在道德上也得到了昇華。我丈夫去世後,單位解體分錢,多付三千多元給我,我如數退回。家裏人都說我傻,我說我是修大法的,不是我的我不要。在贍養老人問題上,丈夫去世,他還有一個八十多歲的老人需要照顧。丈夫在世時,老人由我們照顧,其他四個子女都沒出一分錢,我沒有任何怨言。丈夫去世後,我還在開店,忙不過來。大家商量,每家出錢,由小妹照顧,我很樂意地和他們均攤。平心而論,如果我沒有修煉法輪大法,我也是個見錢眼開,唯利是圖,自私自利的人。這些都是我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才做到的。

警察都靜靜的聽我說,沒有打斷我。最後我說:大法洪傳是度人救人的,現在災難重重,瘟疫四起,希望你們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不要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躲過劫難,選擇美好的未來。領頭的警察說:「那是你個人信仰,按照真善忍理念做好人也沒有錯,我們只管行為。」

我說:「作為一個修煉人,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行事,一定是一個行為高尚的人。在你們的辦案中,殺人放火,坑矇拐騙,貪污腐敗,吃喝嫖賭毒,有煉法輪功的嗎?如果江澤民不發起這場迫害,到現在煉法輪功的不知有多少,整個社會道德就會回升,你說這有多好。」

領頭的警察微笑著點頭,站起來說:「時間不早了,我們該走了。」然後,與我握手告別。看似一場「轉化」簽字的迫害,在師父加持保護下化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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