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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68歲法輪功學員劉淑蘭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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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永吉縣雙河鎮今年68歲的劉淑蘭,自一九九五年修煉法輪功以來,獲得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後,多次被非法關押、綁架、拘留、勞教、非法判刑,身心受到嚴重的傷害,給家人心理造成陰影,給家庭造成很大損失。

下面是劉淑蘭訴述她遭受的迫害:

我於一九九五年得法修煉,當時我疾病纏身,心臟病、血壓高、類風濕等許多疾病,通過修煉法輪功,很多疾病不翼而飛,無病一身輕,受益無窮。全鎮的人都知道我的變化,家庭和睦。法輪功在我們當地很快達到遍地開花,很多人都在修煉,整個鎮到處是祥和氣氛。

可是好景不長,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利用手中的權力開始迫害法輪功,至今已迫害二十三年了,綁架關押、毆打、上各種酷刑,打死打殘,甚至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致使千千萬萬個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犯下的罪惡罄竹難書,這是前所未有的邪惡迫害。

下面是我這些年來被迫害的經歷: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七日,我與同修去天安門為師父鳴冤,途中遭到北京的警察攔截,被綁架到警車裏,警察拳打腳踢還讓我跪下,然後被強行送往密雲縣看守所關押。遭到非法審訊、非法盤查、照像,非法搜身,將我的錢搜走700多元。我們整體不配合,絕食反迫害,七天後還不放人,我們要求無罪釋放,警察歇斯底里地進來就是毒打,把我拖到走廊,打倒在地,往死掐太陽穴部位,穿著皮鞋往頭上踢,那種痛苦無法言表。後來又將我們三人拖到空屋子裏,那是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地方,有死人床,把我們衣服扒光。那時是冬天非常冷,把我們三人綁在床上,用繩子捆的一動不能動,再用大水桶裝滿水,猛勁往臉上倒水,兩桶水倒完,我已經窒息了,喘不上氣來,就將門窗打開,把我們凍起來,隨後我就昏過去了,啥也不知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在江澤民的流氓命令下,中共警察甚麼都能幹的出來,真的邪惡至極呀,殺人害命,慘不忍睹。不知道甚麼時候,有人喊我的名字,我醒了過來,原來是吉林駐北京辦事處的來接人,我已經不會走路了,那時已經八天沒吃沒喝了,還被打成這樣、根本不能走,他們就把我連拉帶拽送到車上,去往北京辦事處,到了那裏又是非法審訊、盤查、搜身,將我三百元錢都搜走了,兩天過去了還不放人,我又一次反迫害。他們怕我出現生命危險,連夜將我放了回家。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二日,我又一次被抓,因三月五日,長春大法弟子利用網絡插播電視、講真相長達五十分鐘,江澤民這個惡棍大怒,下「殺無赦」令,在長春三天非法抓捕綁架五千人。長春長通路派出所一夥警察到我家抄家,搶走所有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真相資料,還有家裏的全國糧票兩千斤和紀念幣三百多元。就連平時打坐的墊子也被他們稱作作案工具。我丈夫不讓拿大法書,和警察爭執起來,被警察綁架送到第三警察大隊,刑訊逼供、虐待造成腦血栓七天後才放回家。

三月十九日,我女兒結婚,母親被抓走了,父親又有病了,親朋好友都來參加婚禮,大家都哭成一片,我女兒就在這樣的痛苦中結婚了。家人不知道我被送到哪去了,後來得知在第三看守所,就往那存錢,也不讓家人見。後來又把我轉到勞教所,長通派出所不告訴人送哪去了,家人到處找我,長春各看守所、監獄都找個遍,也沒有找到我。六月份,天很熱,孩子更著急找媽媽,出租車將三個孩子都撞成重傷,女兒頭部、額頭被撞了大口子,女婿頭側大口子很深,昏迷一天一夜才醒來,兒子身上胸部內傷嚴重不能上班,真是雪上加霜。江澤民一手造成的惡果害了多少老百姓,給人民帶來多大傷害。

在勞教所裏三年,每天起早貪黑幹活,被強制看誣蔑大法的電視,寫體會不讓說真話,強迫寫三書,否則就加期,上學習班,罰站,坐小板凳,不讓睡覺,白天幹活,晚上站著,不寫五書就利用犯人打我,把胳膊扭壞,不能正常生活,胳膊腫的不能回彎,體重只剩六十斤左右,白髮蒼蒼,腰彎成九十度,像個植物人。大熱天我還穿著棉鞋,因家人找不到我,因我不寫五書,不通知家人,直到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放回家,身體被折磨得骨瘦如柴,家屬都認不出來我了。

酷刑演示:碼坐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二零一四年,我在鄭州給兒子看孩子,因我不管在哪,都是要告訴世人真相,發真相光盤、翻牆軟件,讓世人看到真相,讓世人明真相,得福報,大難來時命能保,被不明真相的人給誣告到鄭州國保大隊,被綁架、非法拘留十天,於四月八日放回家,給家人帶來傷害。無奈,我又返回長春,開始流浪生活,打工,租房,維持生活。

二零二零年十月的一天,原雙河鎮派出所搞清零活動,利用手機電話騷擾我女兒,讓我女兒逼我寫所謂三書、照像、傳過去,威脅我女兒必須讓我寫、必須做到,否則會影響外孫子上大學、升官、考軍校,不能參軍等;唆使家人提供個人信息,嚴重擾亂公民信仰自由,侵害人權。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長春市二道區國保大隊隊長馮憲龍為首帶領七、八個人非法闖入我女兒家,用鐵管子把我女兒家的門給弄壞了,進來七、八個人,把警察證亮出來,我問你們是幹甚麼的,大白天有事不出聲,就破門而入,他們說是警察,我說警察就幹這個事,這也不是我家,我在女兒家也是串門,你們為甚麼闖進來。然後他們進門就把手機搶走,MP3二部,大法書籍全部搶走,翻個底朝天,啥都翻看,把我的背兜子裏的東西搜走,有真相卡片、真相小貼,還有家裏錢上有大法字樣的都搜走,還有我的身份證,MP5一部,師父法像四張,牆上的日曆也摘走,一張算一本資料。

老百姓有一句話叫「過去土匪在深山,現在土匪在公安」,一點不假。這些警察知法犯法,嚴重侵害公民的住宅權、個人信息隱私權,信仰自由權,犯下了搶劫罪,擾民罪。他們非法抓捕,將我帶到派出所,非法審訊、照像、關押、按手印、強行送往拘留所、看守所。因為他們的綁架恐嚇,我好了多年的心臟病、高血壓復發,血壓升高一百九十以上,全身無力,腿顫抖不停,眼睛也睜不開,馬上虛脫,所以送哪哪都拒收,他們就將我帶回派出所關押一宿,第二天晚上放回家。在這期間,我女兒特別害怕,怕媽媽再被抓走,出現意外,托人拉關係花了不少錢,然而也沒擺脫對我的迫害。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中共警察又非法把我抓捕,送往長春市中心醫院病監大隊關押,在關押期間,強行打針,吃藥,威逼寫三書,不寫就上銬子,不准正常上廁所,不能下地,不讓洗漱,鎖在床上,失去人身自由,被非法判刑十個月,我於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五日釋放。

非法判刑後扣發工資,我每月僅有的一百元錢都被朝陽區法院扣留,現已扣三千多元,因本人沒有生活來源,沒有退休金,沒有經濟來源,身體虛弱,不能勞動,各種疾病復發,現在68歲了,打工也沒人用,生活艱難。

法輪功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奉勸那些還糊塗不清醒的人,醒醒吧,不要江澤民牽了驢,你還硬當拔橛子的人,給自己和家人留一條生路吧。這些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全部都是違法違憲的,參與迫害者處處觸碰的都是法律紅線,周永康等被打下馬來的所有政法書記、610頭子等,都成了江澤民在迫害法輪功的犧牲品,惡有惡報,以史為鑑,是運動就有結束的時候,那時你與家人都要承受你的執行錯誤決定時所種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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