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陳新野經歷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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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八月五日】明慧網關於「網門」的報導,讓我們想到一個不太討論的層面。

「網門」是大陸到海外的學員和身在大陸的學員的個人項目,去年因身在大陸的學員被抓,導致更多學員被抓,並且得到大量網門用戶的信息,包括用戶付款信息。顯然邪惡得了「甜頭」,受到縱容,至今仍企圖繼續利用「網門」事件擴大迫害「成果」。

除了各種藉口的「轉化」之外,事實上,學員因修煉和做講真相等該做的事,被非法抓捕,抓進去之後出賣其他學員,甚至答應做特務,出來之後還真配合中共(不論配合的程度如何),這類事並非個例。從大陸來到海外的人中,也有不少這樣的,不僅僅是寫過「保證書」等「四書」、「五書」的問題。

迫害很殘酷,另外空間的舊勢力就是要毀人,把你拉下去,讓你修不成,中共的打手只是舊勢力利用的工具,利用完之後也會被消滅,這不是本文的議題。修煉本來就比常人中的任何事都難一些,而背叛過大法和同修的學員,邪惡能否放過他們,當事人能夠放下人心從新修回來,談何容易,名利色氣各種慾望。大法慈悲,犯過錯誤的同修繼續給其機會修,這不等於我們可以想當然。

比如用一件比較明顯的例子,瀋陽的陳新野前兩次被綁架,都是靠出賣同修為自己減刑(見附錄:陳新野寫過的四次「嚴正聲明」),因而大多數瀋陽同修做事儘量不讓陳新野知道。陳新野在二零零八年第一次被綁架時使用的手機號據說一直在用,沒有銷號,他有可能不知道電話是竊聽器這件事嗎?是遼寧省公安廳不讓他們換號嗎?二零一二年陳新野第二次被綁架時,出賣了與其在一起的一位外地同修,第四次發表「嚴正聲明」,署明的日期是二零一七年,是出賣事件五年之後。

舉陳新野的例子,並非給陳新野下定論,而是對事不對人;真想修,正法沒結束就還有機會彌補。對從大陸到海外的那幾個「網門」學員也是如此,修煉狀態究竟如何,如何吸取教訓,如何對自己對別人負責,都是他們,以及每個與他們合作(接洽)的人需要考量的。因為不假思索,誤判等原因,導致自己受了損失,項目受了損失,跟著自己媒體的民眾受了損失,不能都說是因為別人的錯,畢竟每個人要對自己做的事負責。

安全是方便的天敵,一時之快和一時的個人名利畢竟短暫。希望「網門」這件事讓更多人成熟起來。修煉群體的正氣,靠每個人在法上嚴格要求自己。

以上是個人當下想到的點滴,說的是否全對還在其次,重要的是希望從另一個層面給大家提個醒。中共的末日越來越近,我們不要因為自己的執著,讓邪惡之徒那套害人手段一再得逞。



附錄:陳新野發表過的的四次「嚴正聲明」

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在二零零八年被邪惡綁架、判刑四年。在被綁架期間,執著親情,出賣了同修,並向邪惡違心的寫了「××書」。現在鄭重聲明:自己以前在邪惡環境下所寫、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新修煉,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陳新野 2010年10月15日

我一九九七年得法。在修煉中不精進,沒有重視學法。二零零八年五月,被邪惡綁架並被非法判刑四年。在被綁架期間,由於怕心、執著親情等,被邪惡鑽了空子,幹了不該幹的壞事,出賣了同修,向邪惡寫了「悔過書」,說過「不煉功」的話。被邪惡綁架二年後,邪惡找到我讓我為它們作「內線」(特務)。我答應了邪惡,並寫了所謂的「××書」。說過對師父不敬和「不學、不煉」的話。現在嚴正聲明:在邪惡壓力下所寫、所說、所做的違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

陳新野 2010年11月13日

在邪惡的環境下,由於自己有執著,向邪惡妥協了,說了、做了不符合大法之事。現在我知道這些是一個大法弟子的恥辱,是不應該做的。現在我聲明以前所說、所寫的一切對大法不好的言辭和行為一律作廢。今後我要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做一個合格的弟子。

陳新野 2013年11月24日

我1997年得法。在2012年12月11日被邪黨非法迫害。在魔窟裏,我由於怕心、名利心、色心等,做了不該做的事,出賣了同修,在監獄內被邪惡強制轉化。現在嚴正聲明:我所說、所做、所寫的違背大法的言行、文字全部作廢。從新修煉,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精進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堅修大法到底!

陳新野 2017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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