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善意贈送護身符 深圳好心婦女被枉判一年半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深圳市法輪功學員丁瑤女士,因為給他人一枚護身符,二零二一年五月十日被警察綁架;二零二二年三月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丁瑤提出上訴。二零二二年七月五日,深圳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

丁瑤女士,一九六四年出生,今年五十八歲,安徽省馬鞍山人,家住深圳市龍華區民治街道民樂翠園小區。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日,丁瑤向李某購買了一台舊電腦,李某將電腦送到丁瑤家裏時,丁瑤善意地給了李某一張法輪功真相護身符。李某隨後將護身符交給民樂翠園小區朱姓保安,朱某立即到民治派出所惡告。當天,丁瑤在家被龍華區公安分局國保和民治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抄走幾本用於自己閱讀法輪功書籍和九張真相護身符。

丁瑤被非法關押在深圳市寶安區看守所。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南山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丁瑤。二零二二年三月,南山區法院對丁瑤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二千元。丁瑤認為判決非法,向深圳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四個月後,深圳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二二年七月五日非法維持冤判。

丁瑤因為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曾於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被寶安區龍華鎮(現龍華區)警察綁架,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九日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

相關責任人:
龍華區公安分局:
局長趙亮13392812129
政委賴培勤13602538299

民治派出所:
所長朱為剛13828863168
教導員趙勇
副所長譚學員13688809832
副所長陳覺君13827480919
副所長卓志軍13602603511
副所長高奇13922800228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