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國多省中共法院、檢察院官員被查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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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大陸綜合報導)從二零二一年二月底,中共政法系統開始所謂「整頓」,一年多來,被查落馬的政法委、檢察院、法院、公安、監獄、司法等部門的官員與日俱增,而這些部門恰恰是二十三年來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門──綁架、非法起訴、判刑、監禁、施酷刑,不僅違背了中國《憲法》,也犯下了迫害佛法修煉者的重罪。

善惡有報這是天理,蒼天有眼,不會放過任何一個惡人和惡事。叩問良知,那些參與了迫害善良修煉者的落馬的政法委、檢察院、法院、公安等官員,在面對善與惡的選擇中,你選擇的是甚麼呢?

下面是今年發生在遼寧省、四川省、山東省、陝西省、廣東省、福建省、甘肅省的檢察院、法院、中級法院官員被查落馬和他們參與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部份消息。

原遼寧省盤錦市中級法院院長王宏被公訴

王宏,男,一九六七年十二月生,一九八九年七月開始工作,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加入中共邪黨。曾任遼寧省高級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副廳級),一級高級法官。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日,王宏被立案調查,後被逮捕。 二零二二年七月,王宏涉嫌受賄罪一案,由瀋陽市檢察院依法向瀋陽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從王宏的官方履歷看,二零零七年九月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王宏分別任盤錦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和盤錦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從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王宏任盤錦市中級法院副院長、代院長,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二零一八年九月,任盤錦市中級法院院長;此後,任遼寧省高級法院執行局局長,至被免職。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二十三年中,中共公、檢、法對千萬法輪功學員的違法判刑,一般是中級法院非法定刑,市或區級法院非法宣判,而有法輪功學員不服,上訴至中級法院時,中級法院不調查、不開庭,直接非法維持冤判。王宏在任盤錦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就是這樣違法行事。

例如,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下午,遼寧省盤錦市雙台子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丁豔清進行非法庭審。庭上,丁豔清闡明自己沒有犯罪,沒有破壞任何一部法律實施,要求無罪釋放。丁豔清揭露在被綁架過程中自己身體所受到傷害,以及自己目前在看守所身體不好的狀況。北京律師為丁豔清做了無罪辯護,指出辦案機關偽造證據,信仰法輪功合法。丁豔清的家屬也為她做了辯護。可是法官蓋世賢以庭審時間長了為藉口,只讓說了幾句,就不允許說了,結束了庭審。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丁豔清被盤錦市雙台子區法院枉判兩年半,並勒索罰款三千元。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丁豔清的家屬上訴到盤錦市中級法院,並控告盤錦市雙台子區法院違法枉判。然而,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盤錦市中級法院法官仍在不開庭的情況下,非法維持原判。

作為盤錦市中級法院院長的王宏對雙台子區法院和中級法院枉判刑期迫害法輪功學員丁豔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這一枉法判刑給丁豔清和她的家庭帶來不可彌補的傷害,王宏也是直接責任人。

原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檢察院檢察長、東區政法委書記李維力被查

李維力,男,漢族,一九五六年七月生,湖北宜昌人。一九七一年四月開始工作,一九八五年五月加入中共邪黨。曾任四川省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局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二零二二年八月,李維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四川省紀委監委駐省檢察院紀檢監察組對其進行紀律審查,經四川省監委指定管轄,樂山市監委對其進行監察調查。

從李維力的官方履歷看,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二年九月,李維力歷任攀枝花市東區檢察院檢察長、東區區委政法委書記,攀枝花市檢察院副檢察長等;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一一年二月,李維力歷任攀枝花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常務副檢察長、正縣級檢察員等;二零一一年二月至二零一一年六月,歷任攀枝花市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二零一六年七月,退休。二零一六年九月,李維力被免去的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一日,攀枝花市時年五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張佩雲,在被迫流離失所約四年時,被攀枝花市公安局國保支隊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到鹽邊看守所。國保警察將她劫持到鹽邊縣城金谷酒家行刑逼供。惡警鄒勇軍等把張佩雲吊銬在窗子上,幾天幾夜的肉體和精神上迫害,致使張佩雲的手臂兩個月後還無法活動。鄒勇軍和一個不知名的胖警察親自動手毒打她,有一個女警察踩在張佩雲的肚子上打她,連續幾天幾夜不准她睡覺,她一閤眼,就用冷水潑她,使她全身一直濕透。

在這樣的酷刑迫害下,攀枝花市東區檢察院人員對法輪功學員張佩雲非法逮捕,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六日,張佩雲被綁架到攀枝花市看守所關押。

二零零五年十月下旬,攀枝花市東區檢察院向攀枝花市東區法院非法起訴,企圖對張佩雲誣陷非法判刑。

作為時任攀枝花市檢察院副檢察長的李維力對非法批捕和構陷善良的張佩雲老人,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原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檢察院檢察長蘇波被查

蘇波,山東省臨沂市檢察院三級高級檢察官。曾擔任臨沂市蘭山區檢察院檢察長,臨沂市河東區檢察院檢察長,臨沂市檢察院三級高級檢察官。二零二二年八月三日消息,蘇波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在蘇波任蘭山區檢察院檢察長期間,二零一九年,臨沂市法輪功學員錢金華、胡金平被蘭山區檢察院人員非法起訴到蘭山區法院,錢金華於四月三十日,被非法開庭,被非法判刑兩年,胡金平被蘭山區法院法官王琴非法判刑一年半。作為蘇波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原陝西省延安市檢察院檢察長陳建平被審判

陳建平,男,一九五六年一月出生,山西保德人,一九七四年三月開始工作,一九八零年十月加入中共邪黨,曾任延安市檢察院檢察長。

二零二二年一月,寶雞市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暫予監外執行罪、受賄罪,逮捕陳建平。二零二二年五月十日,陳建平在寶雞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

原廣東省揭陽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黃國藩

廣東省揭陽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黃國藩涉嫌嚴重違法,目前被查。

黃國藩,男,一九六五年九月出生,廣東揭陽榕城人,一九八五年七月開始工作,一九九八年六月加入中共邪黨。歷任揭陽市檢察院書記員、助理檢察員、檢察員,揭陽市榕城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揭陽市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副局長,揭陽市檢察院副檢察長、三級高級檢察官。

在任職揭陽市檢察院期間,揭陽市檢察院人員參與構陷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據明慧網報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廣東省揭陽市普寧法輪功學員莊惠清和陳泳慧,在梅塘鎮給百姓講大法真相,被普寧公安局、梅塘派出所警察綁架。此後,普寧檢察院不法人員對莊惠清和陳泳慧非法批捕,後莊惠清和陳泳慧被梅塘派出所警察構陷到揭陽市檢察院。

作為揭陽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黃國藩對該院參與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莊惠清和陳泳慧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原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法院副院長林朝暉被查

林朝暉,男,漢族,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出生,福建福州人,在職大學學歷,一九八五年十二月開始工作,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加入中共邪黨。任福州市中級法院刑一庭副庭長、四級高級法官。

從林朝暉的官方履歷看,二零零四年二月至二零零五年十月,任福州市中級法院刑一庭審判員(副科);二零零五年十月至二零零六年十月,任福州市中級法院刑一庭審判員(正科);二零零六年十月至二零一七年五月,林朝暉任福州市中級法院刑一庭審判員、副庭長,期間,二零一三年五月至二零一五年五月,掛職任福州市鼓樓區法院副院長;二零一七年五月至今,任福州市中級法院刑一庭副庭長,二零一九年三月,調整至立案一庭。

二零二二年八月,林朝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福州市紀委監委駐福州市中級法院審查。

原山東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李少華被處九年徒刑

李少華,女,一九五四年七月生,江蘇邳州人,一九七零年十二月開始工作,一九七五年七月加入中共邪黨。曾任山東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

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李少華被查。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李少華被立案調查。二零二二年四月七日,山東省淄博市中級法院通過遠程視頻系統,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法制委員會原主任委員李少華受賄一案。二零二二年 七月十三日,一審公開宣判,李少華被判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從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李少華除了擔任其它職務,一直擔任山東省檢察院副檢察長;二零一三年三月後,任山東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二零一八年二月退休。

原甘肅省嘉峪關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政法委常務副書記趙海燕被公訴

趙海燕,女,漢族,一九七一年七月出生,中共邪黨黨員,河南鄧州人,出生地青海西寧。趙海燕歷任甘肅省嘉峪關市中級法院司法行政裝備處主任、嘉峪關市中級法院紀檢組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二零一七年四月,曾任甘肅省嘉峪關市中級法院副院長,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任嘉峪關市政法委常務副書記。二零二二年七月,被甘肅省玉門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結語

法網在收,人在做,天在看。希望世人把握自己,珍惜寶貴的機緣,擺脫中共惡魔的魔爪。也希望曾經參與迫害法輪大法或還在迫害大法修煉者的各級檢察院和法院人員,停止迫害,在這一個個警世的報應面前,深刻反省自己。都知道法輪功是在做好人,為甚麼還有人在助紂為虐迫害好人?雖然是出於工作壓力,上指下派,但是歷史的教訓是誰做了甚麼都得自己去承擔。請驚醒吧!為自己和家人留條後路,選擇美好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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