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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曾興陽一家三人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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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廣州市法輪功學員曾興陽、妻子鄧芳、妹妹曾躍玲,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被天河區公安分局國保和石牌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天河區看守所。二零二二年八月九日,海珠區法院對三人非法判刑,曾興陽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罰金一萬元;鄧芳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被勒索罰金六千元;曾躍玲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罰金六千元。

法輪功學員曾興陽法輪功學員鄧芳法輪功學員曾躍玲
法輪功學員曾興陽法輪功學員鄧芳法輪功學員曾躍玲

曾興陽,男,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出生,廣東省興寧市人,大學畢業,原廣東省茶葉進出口公司員工。妻子鄧芳,一九七七年一月出生,湖南省衡陽市人,大學畢業,在培訓機構任職。曾興陽、鄧芳夫婦的小兒子二零一七年出生,今年五歲,上幼兒園;曾興陽的父親今年75歲,母親71歲,住廣東省梅州老家,沒有退休金。

曾興陽的妹妹曾躍玲,一九七九年六月出生,湛江師範學院畢業,在培訓機構任職。曾躍玲的丈夫幾年前突患淋巴癌,不幸離世,曾躍玲和九歲的兒子相依為命。曾躍玲的公婆也都在廣東梅州鄉下,也沒有退休金。

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中午,廣州市天河區公安分局、石牌派出所賴淦文等不法人員,同時對曾興陽位於天河區崗頂的店鋪、位於荔灣區的住所、以及鄧芳姐姐鄧瑜的住所進行非法查抄,將曾興陽、曾興陽的妻子鄧芳、曾興陽的妹妹曾躍玲、鄧芳的姐姐鄧瑜四人同時綁架。

非法抄家時,警察將曾興陽的父親和小兒子堵在樓下,不讓祖孫二人回家。曾興陽的母親患心絞痛來廣州治療,當時剛剛出院。警察完全不顧孩子年幼、爺爺奶奶沒有撫養能力的實際情況,將曾興陽、鄧芳夫婦同時綁架,並拒絕取保。

曾興陽的父母只好拖著年邁的身體,照顧兩個未成年的孫子。家裏沒有任何收入,祖孫四人的基本生活都成了問題。曾興陽的大兒子今年參加高考,父母雙雙被非法關押給孩子造成很大的心理傷害。孩子克服了諸多困難,高考成績很不錯,被自己心中理想的大學錄取,但一家人為學費犯愁了很長時間。

賴淦文在曾家四人被綁架後還竄到曾興陽的家裏,對他驚慌不已的父母做筆錄,並威脅:不簽字,就抓到派出所去。曾母目睹兒子、女兒、兒媳被綁架,悲痛萬分,又要照顧孫子,心力交瘁,多次住進醫院。

此次綁架事件源於警察通過非法監控發現曾興陽曾經購買過台曆配件,懷疑他製作真相台曆,隨後對他進行了一年多的非法監控和盯梢,將非法抄家獲取的台曆架、掛桿、光盤盒等作為誣陷證據。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曾興陽、鄧芳、曾躍玲被天河區檢察院非法批捕,鄧瑜被釋放回家。二零二一年八月二日,三人被構陷到海珠區檢察院。八月底被構陷到海珠區法院。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海珠區法院不顧當事人的反對,以疫情為由,採用視頻對曾興陽、鄧芳、曾躍玲進行了非法庭審。非法庭審時間原定為上午九點半,但海珠區法院拖到十一點多才開始,持續到下午兩點多結束。曾興陽、鄧芳、曾躍玲三人均沒有吃午飯,餓著肚子被非法開庭。三位法輪功學員都堅稱修煉法輪功合法,三位律師依法進行了無罪辯護。不法人員包括:審判長王潔,審判員賈存錦、衣海君,檢察員陳程,書記員王讚、黃韓琳。

二零二二年八月九日,海珠區法院對三人非法妄判,曾興陽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罰金一萬元;鄧芳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被勒索罰金六千元;曾躍玲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罰金六千元。

相關責任人如下:

石牌派出所:
電話:020-3873 4826
副所長楚克峰13924289690
劉進位13924028939
何國偉13802743242

天河區公安分局:
國保大隊:
賴淦文
安澍
廖雲龍13922301876
李震宇13924002672
曾泓卜13822294388
歐華耀13924233111
羅堂琳15989060958
徐東明13922233447
預審大隊:
副大隊長江茂得13570189228
蘇汝榮,13318862644
刑警大隊:
呼聲13902211636
劉宇聲13760888585
翟超13802758119
陳俊傑18613049377

廣州市公安局邪教支隊
王堃13632337564

海珠區檢察院:
檢察員陳程020-89016783、18617352881
助理鄒璇

海珠區法院:
審判長王潔18126766736
審判員賈存錦18126766762
審判員衣海君18819800899
書記員王讚18620945765
書記員黃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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