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之初 遭監視和騷擾
一九九八年,嚴鳳華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剛剛體驗到法輪大法好,轉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央視新聞開始污衊法輪功。嚴鳳華就打算獨自一個人去北京告訴政府人員法輪大法好。剛到火車站,她就被警察攆的沒上去火車。
回家後,嚴鳳華繼續在商場經營賣鞋的生意。那時,嚴鳳華是商場裏的五星級業戶,共有五個攤位,生意興隆。不久,商場管理人員就派人看著嚴鳳華兩、三天。
然後,一天晚上十點多鐘,警察上嚴鳳華家,說:「沒啥事,讓你上公安局去一趟,核實點事。」嚴鳳華就去了,結果他們就把嚴鳳華送進了看守所,在那裏非法關押了一個多月,勒索家人兩千元「保證金」,才把她放回家。
大約在一九九九年冬季某天,嚴鳳華聽家人說,國保大隊長和公安局局長帶一夥人上她家翻東西,還錄像,翻到了一本大法書,搶走了。當時嚴鳳華沒在家,她兒子受到驚嚇。
在北京遭警察毒打 被佳木斯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零年元旦後,嚴鳳華再次踏上了去北京的火車,在北京天安門前拉橫幅證實法,請求國家領導人給法輪功一個公正及合法的修煉環境。當場被警察抓到南城派出所,又去了北城照相,強行收嚴鳳華五十元錢,然後警察又把嚴鳳華轉移到西城的一個房間,由警察看著。後又轉到一個關押許多法輪功學員的地方,裏面有二十多個法輪功學員。
當天晚上十點多鐘,一個大約二十五歲的男警察把嚴鳳華帶到了一個房間,用鐵鏈子把嚴鳳華綁到椅子上,訊問嚴鳳華是哪裏人,家庭住址。嚴鳳華不說,他就瘋狂的打嚴鳳華,往後拽她頭髮,又往乳房上打,嚴鳳華大叫。他就往嚴鳳華嘴裏塞擦鞋的抹布,嚴鳳華就不張嘴,他就讓嚴鳳華咬衣服的領子,目的是不讓她喊出聲。他把嚴鳳華打倒在地上,然後像瘋了一樣踹嚴鳳華的腰部,又拽嚴鳳華的頭髮往牆上撞。撞完了,他打累了,歇一會兒,喝口水,還接著如此瘋狂的打嚴鳳華。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
這樣反覆好幾次,之後就使勁掐嚴鳳華脖子,看嚴鳳華要沒氣了,他就拿手摳嚴鳳華的陰部。又歇了一會兒,然後讓嚴鳳華告訴他一個假地址,好回去向上頭交差。嚴鳳華就告訴了他一個假地址,這樣他才停止打嚴鳳華,把他送到關押的地方。當時,嚴鳳華被打的遍體鱗傷,走路都困難,必須扶著牆走。
第二天早上,天剛濛濛亮,獄醫就給嚴鳳華檢查身體,後來到早上八點多時,幾個警察給嚴鳳華戴腳鐐,說上醫院檢查身體,把嚴鳳華弄到車上。到一所醫院,一下車,很多人都看嚴鳳華。嚴鳳華就一路高喊:「法輪大法好!警察把我打成這樣,我不是壞人!」
醫生給嚴鳳華的頭部和內臟做檢查。看的出來,這些醫生和警察是一夥的,一點同情心都沒有,還說髒話,恥笑嚴鳳華。他們又把嚴鳳華帶回原處。當天下午兩點多鐘,警察叫嚴鳳華收拾行李,說放她回家。
可是出去後,之前打嚴鳳華的那個警察又把嚴鳳華帶到車前,讓嚴鳳華上車,說:看我怎麼整你。他還氣急敗壞的說:我這麼大,還沒有人這麼砢磣我,看我怎麼整你。他就將嚴鳳華弄到車上,在北京城轉了兩個小時,就進到一個院子裏,說:去辦點事,馬上回來。
嚴鳳華趁機走脫,幾經周折,因身體重傷,上不去公交車,好不容易找到一家旅店,又被這家旅館的人惡意舉報了。
不到二十分鐘,來了兩個警察,將嚴鳳華帶走,送到東城的一個地方審問。嚴鳳華因身體已經承受不住,就告訴了他們她的住址,這樣辦事處的警察將嚴鳳華帶走,聯繫她老家的警察和政府人員到北京,把嚴鳳華帶回居住地。
當時,嚴鳳華身體已經虛脫到極點,走不了路了,他們還滅絕人性的把嚴鳳華非法關押到看守所。在看守所裏,因為嚴鳳華要大法書,警察給她戴腳鐐,兩人戴一個腳鐐,非法關押嚴鳳華二十多天左右,又將嚴鳳華送到佳木斯勞教所繼續迫害一年。
在這一年中,嚴鳳華經歷了非人的虐待,警察高小華阻止嚴鳳華上廁所,體罰嚴鳳華,強制的往嚴鳳華肛門裏插管,迫害嚴鳳華的有十多個警察和犯人,共兩次。後來因嚴鳳華拽掉誣蔑師父的牌子,又給嚴鳳華加期兩個月,勒索罰款三百元,是家屬交的。
一家人屢遭騷擾
從勞教所回來後,警察經常去嚴鳳華家開的商店裏騷擾。
二零零二年,電視播出所謂「美溪殺人案」掐死孩子的事件後,有一天晚上十點多鐘,外面有人砸門,嚴鳳華不讓家人開門,家人沒聽,就把門打開,一下進來五、六個警察,就問嚴鳳華:你看電視沒?嚴鳳華說:沒有。警察說:你看你們煉法輪功的,都把自己的孩子掐死了,這是今天電視上演的,電視都演了,你沒看嗎?
嚴鳳華說:我們煉法輪功的才不能把自己孩子掐死呢。我家倆孩子,我都沒掐死,我們煉功不殺生。對別人都得好,對父母兒女更得好,怎麼能把孩子殺死呢?你看我,我連我家蒼蠅蚊子都不打死,怎麼能把孩子掐死呢?他們問嚴鳳華的先生:她是蒼蠅蚊子都不打死嗎?嚴鳳華的先生說:是的。
在嚴鳳華說的過程中,他們都做了筆錄,做完之後,講給嚴鳳華聽,然後,問嚴鳳華:是你說的嗎?嚴鳳華說:是。他們就讓嚴鳳華簽字,嚴鳳華不簽。他們說:這是你說的,你就簽吧,怕啥?嚴鳳華說:我在勞教所都沒簽一個字,我才不簽呢。記筆錄的警察就讓一起來的一個人簽了,簽完後,他們就走了。
二零零三年非法大搜捕,以周鐵剛為首帶七、八個警察到嚴鳳華家,要把嚴鳳華綁架到公安局,僵持了一個半小時,嚴鳳華還是不配合。他們就把嚴鳳華抬到外面,要強行綁架嚴鳳華去公安局迫害。在家人和鄰居的制止下,他們沒有得逞。家人因此受到極大的驚嚇,無法正常生活,生意也沒法繼續下去。
大約二零零四年春季的一天,國保大隊長周鐵剛帶一個警察到嚴鳳華家商店轉了一圈,又去樓上看了看,就走了。然後過會兒,他倆又返回嚴鳳華的店,問嚴鳳華:樓上那個人呢?嚴鳳華說:走了。他們問:她是誰?嚴鳳華說:那是我嫂子。警察問嚴鳳華:往甚麼方向走了?嚴鳳華說:不知道。
像上述這樣的事情,在大約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六年這幾年當中,國保大隊長周鐵剛和六一零柳昭興經常上嚴鳳華家來騷擾。
二零一六年一月份,還有七、八天過大年,一天早晨七、八點鐘,來一個警察到嚴鳳華的孩子開的店,問:你媽呢?孩子說:沒在家,在外地呢。接著,他說:你媽郵甚麼東西了?孩子說:甚麼也沒郵。然後,他們說一些恐嚇的話,當時把嚴鳳華孩子的女朋友嚇哭了。孩子說:別跟她說,她小,都把她嚇著了,你跟我說。
後來,這個警察接了一個電話,電話裏的人的意思讓他翻東西。這個警察說:這是商店,能隨便翻嗎?然後,他又說,有人找我吃飯,吃完飯,我還回來。
後來,他們讓嚴鳳華的孩子上公安局去一趟。在公安局裏,警察把電腦打開,讓嚴鳳華孩子指認嚴鳳華和推薦丈夫的照片。孩子嚇得沒敢認。後來,郵寄的貨到本地郵局,警察帶嚴鳳華的孩子去取,取完後,又帶著嚴鳳華的孩子,連同貨,到公安局拆開看驗貨。
一個警察說:這是郵的甚麼東西?另一個警察說:這是車上掛墜。他們看沒有大法相關的東西,就讓嚴鳳華的孩子拿走。孩子說:不是我的東西我不拿。他們說:不是你的你也得拿走,扔垃圾箱你也得扔。後來,孩子嚇得不讓嚴鳳華回家。
二零一九年八、九月份某一天,有警察又去了嚴鳳華的孩子的店,然後問服務員嚴鳳華在哪兒?服務員說:不知道。然後,問嚴鳳華的孩子的電話,服務員告訴了。之後,警察給她孩子打電話,還是詢問嚴鳳華的事。嚴鳳華的孩子說:我媽都有病了,不允許你們再騷擾我媽了。警察說:別讓你媽這兒走哪兒走,看好你媽。
在這二十年的高壓迫害中,首惡江澤民及其黨徒給嚴鳳華和她的家人在精神、物質、身體、經濟等方面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和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