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世琦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因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調查。
吳世琦,男,漢族,一九六七年四月生,安徽望江人,中共惡黨黨員。一九九九年五月起歷任安徽省高級法院正科級幹部,審判監督庭助理審判員,審判監督庭副庭長、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二庭庭長;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任阜陽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二零二一年六月被免職。
吳世琦是安徽省、阜陽地區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吳世琦任阜陽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期間,為了升官發財,積極追隨執行江澤民、周永康的滅絕令,不遺餘力的迫害法輪功學員,製造冤假錯案。他不講法律,非法把24名阜陽市法輪功學員判刑,送入監獄。法輪功學員王翠蘭被非法枉判10年,罰金5萬元。
姓名 | 省份 | 市 | 區縣 | 非法刑期 | 明慧網報導年 | 月 | 法庭非法罰金 | 訴江 |
張桂芝 | 安徽 | 阜陽 | 3年 | 2016 | ||||
孟憲珍 | 安徽 | 阜陽 | 3年 | 2016 | ||||
莊麗雲 | 安徽省 | 阜陽市 | 3年 | 2016 | 6 | |||
王學斌 | 安徽 | 阜陽 | 八旬老人 | 2年半 | 2017 | 11 | ||
馬俊萍 | 安徽 | 阜陽 | 臨泉縣 | 5年 | 2018 | 4 | 訴江 | |
周西穹 | 安徽 | 阜陽 | 臨泉縣 | 5年 | 2018 | 4 | ||
楊秀靈 | 安徽 | 阜陽 | 不詳 | 2018 | 4 | |||
田輝 | 安徽 | 阜陽 | 太和縣 | 3年 | 2018 | 4 | ||
梁慧芳 | 安徽 | 阜陽 | 太和縣 | 3年 | 2018 | 4 | ||
胡雲 | 安徽 | 阜陽 | 1年半 | 2018 | 6 | |||
劉雲 | 安徽 | 阜陽 | 2年 | 2018 | 6 | |||
趙雲彬 | 安徽 | 阜陽 | 3年6個月 | 2018 | 10 | |||
張潔 | 安徽 | 阜陽 | 4年 | 2018 | 12 | |||
侯燕群 | 安徽省 | 阜陽市 | 5年 | 2019 | 1 | |||
代繼珍 | 安徽省 | 阜陽市 | 臨泉縣 | 1年2個月 | 2019 | 3 | ||
李春民 | 安徽省 | 阜陽市 | 2年半 | 2021 | 2 | 10000 | ||
李海濤 | 安徽省 | 阜陽市 | 3年 | 2021 | 2 | 10000 | ||
孫傳付 | 安徽省 | 阜陽市 | 1年 | 2021 | 2 | 10000 | ||
孫玉和 | 安徽省 | 阜陽市 | 8個月 | 2021 | 2 | 10000 | ||
王翠蘭 | 安徽省 | 阜陽市 | 12年 | 2021 | 2 | 30000 | ||
王翠萍 | 安徽省 | 阜陽市 | 3年 | 2021 | 2 | 10000 | ||
王蘭英 | 安徽省 | 阜陽市 | 4年半 | 2021 | 2 | 20000 | ||
王明芝 | 安徽省 | 阜陽市 | 2年 | 2021 | 2 | 10000 | ||
於祖芝 | 安徽省 | 阜陽市 | 4年半 | 2021 | 2 | 10000 |
吳世琦任職期間主要迫害案例:
◎安徽阜陽市臨泉縣王翠蘭等九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安徽報導,安徽省阜陽市臨泉縣法院於二零二一年二月三日對王翠蘭、王翠萍、王蘭英、王明芝、李海濤、李春民、於祖芝、孫傅付、孫玉和九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王明芝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二日枉判刑滿回家。孫傅付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被取保候審,現在家中。孫玉和於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一日被取保候審,現在家中。於祖芝因年超75歲及身體狀況看守所拒收,於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在家被監視居住。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下午6點多鐘,臨泉縣國保大隊夥同臨泉縣東關、北關、西關、新城派出所和所轄社區人員,闖入王蘭英家中,非法將王蘭英、王翠蘭、王翠萍、李海濤四名法輪功學員綁架,進行抄家式搜查,搶走筆記本電腦、打印機等私人財物。同時幾幫人分別闖到王翠蘭、王翠萍、李海濤、王明芝家中非法搜查、搶劫、綁架。
同時綁架的還有法輪功學員戴敏、周桂芝、劉月英。劉月英、周桂芝都是80多歲的人了,因疫情期間發真相資料、貼不乾膠被攝像頭拍到,由於在她們家中沒搜到也沒問出他們認為有用的東西,劉月英於當天夜晚11點鐘左右被家人擔保接回,周桂芝被關在派出所胳膊腿都伸不開的鐵籠子裏一夜,第二天早上腿腫得不能站立,下午才通知家人接回,戴敏被另案處理。
六月十二日下午9點多鐘,臨泉縣國保大隊夥同臨泉縣譚棚鎮派出所和社區十幾個人,闖入法輪功學員孫傳付家中,非法搜查、搶劫。與此同時,另一幫帶領著楊橋鎮派出所的十多名便衣警察和本村村長、村書記張培養,突然闖入法輪功學員孫玉和家中,非法抄家搜查,搶走兩台電腦、兩部手機、法輪功書籍等私人財物,並強行給孫玉和戴上手銬,劫持到臨泉縣看守所關押。
隨後王翠蘭、王翠萍、王蘭英、戴敏四人被非法關押在阜陽看守所迫害,李海濤、孫玉和被非法關押在臨泉縣看守所構陷迫害。
當時王翠蘭被臨泉縣檢察院非法構陷判刑12年,罰款3萬元,王翠蘭的辯護律師為王翠蘭作了無罪辯護,指出把法輪功認定為「X」教沒有法律依據,王翠蘭等學員製作的法輪功資料及書籍均合法,其行為沒有破壞任何法律實施,也沒有給社會造成任何危害。但臨泉縣法院以權亂法,濫用《刑法》300條和兩高所謂《司法解釋》,非法枉判王翠蘭10年,罰金5萬元。王蘭英:檢察院構陷判刑4年半,罰款2萬元;遭法院枉判4年零10個月,罰金2萬元。王翠萍:檢察院構陷判刑3年,罰款1萬元;遭法院枉判3年,罰金1萬元。李海濤:檢察院構陷判刑3年,罰款1萬元,遭法院枉判3年,罰金1萬元。王明芝:檢察院構陷判刑2年,罰款1萬元,遭法院枉判1年零6個月,罰金1萬元。李春民:檢察院構陷判刑2年半,罰款1萬元,遭法院枉判2年零6個月,罰金1萬元。於祖芝:檢察院構陷判刑4年半,罰款1萬元,遭法院枉判4年,罰金1萬元。孫傅付:檢察院構陷判刑1年,罰金1萬元,遭法院枉判1年,罰金1萬元。孫玉和:檢察院構陷判刑8個月,罰款1萬元,遭法院枉判8個月,罰金三千元。時任阜陽中院原院長吳世琦是此次非法審判的直接責任人,負有不可推卸的罪責。
早在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清算江澤民迫害法輪大法國際組織》發布公告指出:「現政權當權者必須立即制止和停止這場血腥的屠戮和殘酷的迫害!必須立即逮捕和懲辦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兇手!必須立即把迫害法輪功真相公布於眾。中共這個危害人類道義正信,以強權暴力、血腥屠殺橫行於世的邪黨絕不能繼續存在下去!」
二十三年過去了,這些人和更多迫害大法弟子的邪黨人員,已經成為善惡有報的歷史見證。遺憾的是,有些人仍然執迷不悟,還在繼續作惡。等待他們的是自身成為下一批善惡有報的見證,直到中共解體滅亡時去做邪黨的陪葬。
奉勸中共體制內那些仍在迫害法輪功弟子的人,趕快清醒,停止作惡,悔過自新,為自己留一條後路。莫作中共的陪葬品,毀了自己生命的永遠,落得個千古罵名!
吳世琦 |
吳世琦在審判庭被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