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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婦女林久良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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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成都市新津區六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林久良女士,二零二二年七月四日被成都市大邑縣法院非法視頻開庭、判刑四年半。

林久良(也叫林素梁),家住成都市新津區五津街道棉花坨小區。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後,在不知不覺中,她一身病都好了,更加善待他人,照顧以前對她百般刁難、癱瘓在床的婆婆。她卻因為堅持修煉、講真相,遭受中共當局的種種迫害,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被大邑縣法院一審非法判決勞改三年。

林久良二零二一年七月九日上午向人講真相,被成都市大邑縣公安局沙渠派出所綁架。當日上午大約十一點半左右,她被警察帶回家,被非法抄家,警察搶走了大法書及各種私人物品。當時只有林久良上初中的外孫女一人在家,警察非法抄家時,將林久良的外孫女關在另一間屋裏,抄完家才放她外孫女出來。

林久良被非法關押在成都市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七月三日下午約四點,林久良的女兒接到成都市大邑縣法院電話,告之第二天(七月四日)大約上午九點三十分,在大邑縣法院二樓4號庭對她媽媽林久良開庭。

七月四日上午,林久良的女兒由兩名親人陪伴,開車從新津到達大邑縣城時,大約是上午九點過一點,當他們三人來到大邑縣法院大門前,看見新津區橋津社區(林久良住家所在社區)三男二女出現在法院門口,其中男的有一個叫劉洪;女的有一個叫劉麗。劉麗看見林久良的女兒一行三人後,便上前阻止林久良的三個親人進入法院大門,說是大邑縣法院不准他們進入,說今天是不公開庭審,叫他們走開。在林久良的女兒強烈要求下,大邑縣法院一工作人員只把林久良的女兒一人帶入庭審廳。

當天的非法庭審是視頻開庭,律師做了簡要陳述,輪到林久良辯護時,法官說在林久良家抄了一千多份(誇大事實)大法資料。林久良說:那是個人私人物品,與本案無關;法官又說林久良是屢犯,林久良說這些與本案無關。林久良還未表達完,法官就打斷了林久良的辯護。

庭審結束時間約是上午十一點。林久良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非法庭審時,在大邑縣法院門外等待的林久良的另外兩名親人,被新津橋津社區幾名人員監視,上廁所也有人緊跟著,還有一名大個子男的圍著法院大門周圍連續轉了好幾個圈,在巡視著甚麼,看起來心虛警惕的樣子。

非法庭審結束後,林久良的女兒一行三人開車回家時,新津橋津社區的二輛車緊跟其後。因天太熱,林久良的一位親人要下車去加油站洗個臉,社區人員也緊跟著,等到了他們的住家新津棉花沱小區門口時,林久良的親人要下車買菜,社區人員也監視著,直到林久良的親人提著菜進入小區內,社區跟蹤的車子才走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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