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國大法弟子
昨天一同修找我有事,後做了短暫交流,談到集體學法不能忽視,我們都知道集體學法是師父給弟子定下的修煉形式。在我們修煉過程中,一定有它不可缺少的深層內涵,從法理上講都明白。
現在,我發現自己與身邊有的同修把集體學法看得不重要了,覺的自己在家學也行,其實這就是不精進的開始(本人就如此,深有同感)。尤其我們農村同修,目前很少有在一起學法的,只是有事了才往一起湊一下,由於我們大部份時間在常人中,沒有集體比學比修的環境,沒有大法弟子這整體淨土氛圍的熔煉,慢慢變的懶散,不精進,常人心泛起,進而倒掌、迷糊,學不到法,三件事做不好,甚至出現病業、麻煩、邪惡騷擾……
不願走入整體,就在脫離整體環境,同修回顧:目前受到迫害、麻煩的同修,幾乎都不怎麼積極參加集體學法。
這裏建議同修們,一定要參加集體學法,哪怕就有兩個同修在一起,也是個學法小組。在自己參加集體學法的同時,希望也給身邊同修提供、開創集體學法環境,我們就在走師父安排的修煉路。
最近,我地發現有用自封袋裝「護身符」粘到各小區住戶門邊。看來是逐戶發放的,地上也隨處可見世人隨意丟棄的「護身符」。就此現象,借交流平台與同修切磋共勉。
師父在《二零一零年紐約法會講法》中有這樣一段講法:
「弟子:很多大陸學員把「法輪大法好」的護身符作為講真相的必備物品,見人就發,並不深入講真相。
師父:這當然不對呀,也不知道幹啥的,給你一個吧。(眾笑)他剛剛在勞教所迫害完大法弟子,你給他一個幹啥?你保護他啥?保護他別出問題、接著迫害大法弟子?你得給他講真相,讓他明白了、別幹壞事了,真正的把他救了你再給他個護身符。做到實處,救人不是發傳單哪,給一張是一張。」[1]
自認為護身符是對那些已明白真相後能得到神佛保護。如果他們不相信有神論,他們會丟棄不珍惜的,從而也失去了護身符的意義。越到最後,越要走正修煉路是非常關鍵的。如果我們做不好救人的事,還會起到一個干擾救人的作用,那就得不償失了。
如有不在法上,敬請同修慈悲指正。合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二零一零年紐約法會講法〉
文:瀋陽大法弟子
我是瀋陽大法弟子。今天去同修家,同修大姐給我說了一件本不該發生的事情:
在她家的園區裏,還有與其相鄰的幾個園區中,都發現了有同修發放的《天賜洪福》真相資料。本來是件好事,但遺憾的是,該同修的發放方法(如資料所放的位置)不當與使用的粘貼膠造成居民反感和憤怒。
這種膠是我們都沒見過,更沒有使用過的。從外觀上看:就好像平時大家都見過的白顏色的泡沫箱子那種物質。也有人說:像發泡膠,但顏色是白的,而發泡膠的顏色略顯發黃。還有人說:是大力膠吧?所以最終未能確認是哪種粘貼膠。
貼到門上後,得用強力才能扯下來,但都會留下一寸見方左右那麼大的殘痕,因此這種膠像是高粘度膠和泡沫的混合體。用手拿不下來,也摳不掉。凡被貼過的門上都會留下一塊白東西。
正逢端午佳節,所以,人們非常反感和憤怒。當下園區居民已向社區反映了這件事,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也給當地同修救人帶來了難度。同時也埋下了安全隱患。
聽完同修的講述,我的第一念就是,師尊早就教導過我們:「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想,這件事情對別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這就不會出現問題。」[1]
試想:如果咱們自己的家門上也被別人這樣污損了,那此時我們的心裏又該是怎樣的感受呢?不言而喻吧?所以,我不敢怠慢一刻,心想:此事讓我聽到,就有我應該要做的。因為每個大法弟子都是整體的一個粒子,都應該主動的去圓容這個整體。互相提醒共同配合,完成好師尊賦予弟子的救人的使命。
我想:當事同修救人的初衷是好的,無可厚非。雖方法不當或經驗不足,但大家可集思廣益,探討,切磋。我們決不能做有損大法弟子形像的事,決不能給大法抹黑,更不能給邪惡留下可乘之機。
因當事居民的反映,當地社區已找到本園區的大法弟子進行盤問和調查,並發出警告說:如果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我們就報告給派出所。更有甚者和別有用心的人已把此事發到常人的網站上去了。
所以,我想應該儘快的把此事發到明慧網上,讓同修們引以為戒,趕快停止這種不理智的發放。並在此善意提醒同修們:不要再使用我們不了解的有後患的產品(粘貼膠),更不要再往住戶門上貼真相資料。那樣不但救不了人,還把眾生向外推了一把,反而不能得救。因為我們的一切所為都是為了講清真相。
後註﹕本人沒有對粘貼、膠類的生活的積累,更沒有這方面的專業知識,所以只能從感觀上做一下簡單的描述。真心希望有這方面能力的同修給把把關,給個定論,使同修們有章可循,不去選擇那些不適用的產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文/大陸大法弟子
近日在與同修交流中,聽同修說,有的同修在講真相勸三退時,不給三退者記名字,說有的人聽到要給他記名字就緊張、害怕,所以有的同修說,不記名也行,反正神看人心,他願意退出邪黨組織就能得救了。
我覺得這有些不符合大法要求,如果這樣能行的話,那為甚麼還要建立大紀元退黨網站呢,還要求用小名、化名聲明三退呢?
關於為甚麼要聲明三退師父這樣說:「人一旦聲明退出中共邪黨,他就不再被中共邪黨那些邪惡的因素和現有宇宙中沒被正完法的那些個神管了,他就是屬於表過態的生命了,這樣的人他就屬於未來了,由起正面作用的神管了。他剩下的生活、生命前程都從新改變。就在人真念一動的那一瞬間,一切都開始改變了。」 [1]
通過師父這段講法我們看到,一個被邪黨綁架對神發過毒誓的人,他必須聲明退出邪黨的一切組織,神才會管他,在他敢於聲明自己退出邪黨的那一刻,命運才會發生變化。
作為中國人為甚麼必須要聲明才行呢?師父還曾這樣說:「中國人必須得去聲明,不論使用甚麼辦法你得公開的表示你要退出邪黨。因為中國人從小學少先隊開始,一直到團員、黨員,你都在血旗面前宣過誓。宣過的誓可不是個簡單的事,神認為那是發過的毒誓,所以中國人就必須得明確表示退出,否則不算數的。你說我思想中早退了,我也不交黨費了。不行,那都不算數。人在無數天上眾神的直視中在那個血旗面前向天發毒誓的時候,你是說把你的一生、把你的生命都獻給邪黨了。那話說出來了,發這麼大的毒誓,你想敷衍了事?那是不行的。所以中國人要想走入下一步,那必須得採取公開的方式退黨,得有行為的表示,沒有行為的表示是不行的。」[2]
我們大法弟子,是助師正法救人的使者,我們就是要對眾生的未來負責任,大法對能夠走入未來的生命是有嚴格要求的,假如我們辛辛苦苦的做了很多,但是不符合大法的要求,將來經過你勸退的生命不能得救,那不是非常遺憾的事情嗎?
我認為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事情,我們不僅要對法負責,還要對眾生負責,對自己的修煉負責。希望我們用辛勤汗水播下的種子,都能夠生根、發芽。
個人所悟,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在明慧網十週年法會上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五年舊金山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