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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度被枉判計十八年 王忠實又被山東省監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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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二一年六月,法輪功學員王忠實被非法判刑八年,現正在山東省監獄遭受迫害。這是王忠實身陷中共十年囹圄後,僅隔一年多,又被綁架後遭枉判。在過去十三年中,十二年的時光裏,王忠實是在中共的黑牢裏度過,而且仍面臨未來六年的牢獄迫害。

王忠實,今年近七十歲,山東淄博市博山區人,他體驗到法輪大法的美好,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一個更好的人。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五日晚,王忠實被綁架,遭受冤獄十年,在山東省監獄十一監區歷盡殘酷折磨。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回家。

僅隔一年多,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王忠實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高明潔又被綁架,二零二一年六月,王忠實又被非法判刑八年,被勒索罰款四萬;高明潔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罰款兩萬。兩人上訴,被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隨後王忠實被劫入山東省監獄。

王忠實被隔離關押在山東省監獄入監隊時,他拒絕寫監規,被監獄人員打耳光、罰站三天。隔離完,王忠實被轉入十一監區。很長時間裏,王忠實一直在監區走廊遭嚴管迫害,在走廊睡覺。

早期被非法通緝 被迫流離失所

王忠實和妻子李秀雲共同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李秀雲在家中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博山「610」和淄博傅家看守所期間,遭警察暴力毆打。他們家中所有值錢的物品,摩托車、彩電和冰箱,被警察洗劫一空。淄博市邪黨人員將他定為所謂的「四﹒二五大案」。不久後,李秀雲被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關押在濟南監獄。

在此後的兩年中,王忠實被迫流離失所,他曾被山東省公安網秘密通緝,通緝的告示被張貼在博山區的很多地方,甚至貼在了他岳母的家門口。

期間,由於王忠實不認識其他的法輪功學員,他經常騎著一輛破舊的自行車,帶著簡單的行李和打氣筒,露宿荒山野嶺;渴了,喝水庫裏的生水,餓了,吃乾硬發霉的饅頭,過著野人般的生活。

博山區「610」曾出動近百名便衣特務在博山城區搜索他。二零零八年奧運會期間,淄博市的國保國安特務曾派出一男一女秘密監視跟蹤他在張店上班的小女兒,企圖伺機綁架王忠實。

遭綁架 第一次被冤獄十年迫害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五日晚,王忠實被綁架並被關押到淄博區傅家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十年,二零一零年一月,被劫入山東省監獄第十一監區迫害。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五日在,王忠實開始被「嚴管」迫害,行惡者包括趙梁、君軍。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日,王忠實的女兒去會見他時,王忠實為讓小外孫心存善念,告知他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獄警聽到後,強行終止會見,將王忠實帶走。半小時後,獄警氣急敗壞地告知他女兒:「下次別來了,不讓見了!」

從二零一四年八月份到二零一七年期間,王忠實被關在「嚴管班」強制「轉化」,吃喝、拉撒都在一個小屋裏,有專人看管。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下午,山東省監獄十一監區要給法輪功學員王忠實、伊向陽、蘇文、劉興武、徐保臻、程文東、王廣偉、安立波、榮剛等打不明針藥,法輪功學員拒絕。在監區長孫魯光、李志強支持下,監獄醫院孫姓院長和十一監區警察陳爍,指使貪污犯張少青帶紀律組組長搶劫犯楊曉蕾、搶劫犯馬登州等五六個地痞刑事犯,對上述法輪功學員拳打腳踢、強拉硬拽,甚至拉著四肢,強行拖到「積委會」(罪犯改造積極分子委員會)打針。

酷刑演示:打毒針
酷刑演示:打毒針

王忠實身陷冤獄十年,歷盡殘酷折磨,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刑滿回家後,他到原單位山東侶廠水泥分廠問退休工資的事,結果各部門推來推去,說是全部報的死亡,沒交任何保險,令其再交三十萬人民幣。

再遭綁架、非法判刑八年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九日,王忠實等三人發資料時,被惡告後,博山區國保就一直跟蹤監視他們。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早晨六點左右統一行動,博山區國保警察對曲可安、王忠實、李秀雲、高明潔、陳友田、喬惜福等五十多位法輪功學員不同程度的騷擾、抄家等迫害,警察搶走大法書籍、打印機和電腦等私人物品。大多數法輪功學員當日或次日回家。王忠實被非法關押在博山區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九月份得知,王忠實被非法判刑八年,再被劫入山東省監獄。

如今,快一年了,古稀之年的王忠實在山東省監獄十一監區被嚴管迫害,監禁在走廊、睡在走廊。

按真善忍做人的他,遭遇邪黨人員非法判刑,共計十八年,在他本應享受晚年的生命時刻,遭受邪黨剝奪合法的養老金收入和監禁迫害,也使他的子女在痛苦中煎熬。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顛倒了是非善惡,剝奪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和言論自由,公安、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罪名構陷,迫害法輪功學員,給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

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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