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深圳市長、廣州市政法委書記陳如桂遭惡報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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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六月四日】據中共官方媒體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報導;原深圳市長、廣州市中共政法委書記、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如桂,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公開資料顯示:陳如桂,男,廣東省廉江市良垌鎮平坦禮詩堂村(原荔枝塘村)人,一九六二年九月生,早期在廣州任職。從二零零七年年三月起,他先後任廣州市政府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廳黨組書記;廣州市委常委、秘書長、副市長、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二零一七年七月起,陳如桂任深圳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書記、市長、等職;二零二一年四月年任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陳如桂二零一五年十月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任中共廣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期間,加劇了對廣州地區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特別是針對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先後分別在白雲區潭崗、蘿崗違法舉辦強制洗腦班;甚至夥同廣州市政法委副秘書長楊明德,親自指使、施壓給下級人員,使迫害形勢變得更加嚴重,不斷遭到當地法輪功學員的控訴、舉報。

陳如桂在接任廣州市政法委書記時,還「盛讚」逢迎上屆政法委書記吳沙「工作傑出」,不出兩週,吳沙即落馬。

早在二零一五年底,廣州市政法委準備了用於迫害法輪功的資金已經到位,對「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將採取強制措施送洗腦班關押,主要在譚崗和黃埔洗腦班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迫於壓力,部份法輪功學員離家出走,造成家庭、經濟的損失。騷擾時,上門人員規格「陣容龐大」,按以往慣例,通常是街道、派出所、居委幾人同行,這次卻是由區政法委下接牽頭,威脅訴江的法輪功學員。

花都區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孫岩,其丈夫原先聘請了律師,後被區政法委強制解聘,廣州政法委花了十幾萬元請了北京來的猶大,對孫岩進行精神折磨。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底,廣州花都法輪功學員王霞、趙偉因訴江受到花都區國保,派出所,居委騷擾,並以送洗腦班恐嚇,被迫離家出走。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底,廣東省廣州花都法輪功學員湯志衡,不堪花都區政法委、派出所等多方恐嚇威脅,一家被迫離家至今。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號,四個「六一零」警察再次來到廣東省廣州花都殘聯,同時叫來殘聯領導對法輪功學員副團級幹部喬光清恐嚇威迫利誘,說甚麼今天必須明確表態,否則直接送「學習班」(即洗腦班)進行迫害。喬光清被迫離家出走至今。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交通部南海救助局財務、法輪功學員侯月平,先被誘騙到總部上班,然後在單位被強行綁架至廣州市譚崗洗腦班。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二日,徐樹華六月十二日早坐Z201次列車從長沙到廣州準備回家,當進韶關站的時候被非法查扣,關押在廣州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上午八點多,廣州法輪功學員徐秀玲,在上班途中經過地鐵燕塘站時,被六個人強行綁架到一輛藍色的車上,然後被送到廣州市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廣州法輪功學員呂春夏和不滿兩歲的幼女在福建省泉州探親,遭廣州「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劫持,被非法關押在譚崗洗腦班。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一日中午,廣州法輪功學員陳茂華,遭七個沒有表明身份的人衝進家中,強行綁架並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廣州法輪功學員劉廣麗,因「訴江」和舉報江澤民,在廣州同德圍一酒店內住宿時被綁架到譚崗洗腦班。

二零一五年下半年至二零一六年九月間,廣州市幾乎所有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受到大規模的各種騷擾、威脅。

自二零零二年至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中共前黨魁江澤民被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酷刑罪在美國、德國、加拿大、澳大利亞、阿根廷、瑞典等十九個國家和地區控告。二零一五年五月,中國大陸掀起了大規模的控告江澤民的浪潮,至今已有超過二十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向中國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遞交了訴狀。

奉勸身在中國大陸邪黨體制中的執政領導、公務員,請認清歷史的形勢,不要再跟隨江澤民犯罪集團繼續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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