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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當陽法院明搶法輪功學員銀行賬戶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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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省荊州市荊州區白龍村法輪功學員王美卿先生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五日因去外地講真相,被當陽市草埠湖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他被當陽市法院非法判刑兩年零二個月,並被勒索罰金六千元。二零二二年五月中旬,他被非法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迫害。

日前得知,在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當陽市法院將王美卿先生家的一張農業銀行卡裏全部的2321元扣了,將另一張農信銀行卡裏面僅有的157元扣了,並將一張郵政銀行卡裏全部的2390元(是放在當陽市看守所供王美卿顯示買生活用品的)扣了,還凍結了此卡。法院人員還恐嚇、逼迫家屬將剩餘的1132元罰款補齊。

六月三日,家屬收到當陽法院專遞,當陽市法院稱已將王美卿定為失信人員,拉入黑名單,公開向社會公布:不准旅遊、坐船、乘飛機、擴建房屋、高級裝修房屋、子女就讀高檔私立學校等等。

當陽市法院這種踐踏人權、公然搶奪私人財產及株連家人的罪行,將被一究到底。

當陽市法院:

地址:湖北省當陽市壩陵辦事處錦屏大道49號
電話:0717-3282382
當陽市法院院長 張磊
當陽市法院法官 董:18986818347 0717-328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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