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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法輪功學員邱安遭酷刑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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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昆明市法輪功學員邱安,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一日被昆明市官渡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款五千元。他曾經在派出所、看守所、雲南省第一監獄集訓監區,遭受酷刑迫害。

'邱安遭毆打,腰背部、右肩胛部軟組織挫傷'
邱安遭毆打,腰背部、右肩胛部軟組織挫傷

邱安,四十八歲,個體戶,他二零零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邱安生性好強,脾氣暴躁,是一個很好鬥的人,誰要惹了他,他決不會輕易罷休。但是修煉法輪功後,他的一切壞脾氣完全改了,變得待人和氣,不再與人爭鬥了,認識他的人都說他整個人都變了,變好了。但是這樣一個信仰真、善、忍,只想做好人的人,就因為告訴世人做好人,卻多次被中共警察綁架、被非法判刑,多次遭受酷刑折磨。

一、向世人講真相被判刑三年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邱安在昆明市官渡區鳴泉村三組389號自己經營的安迅器材經營部講真相時被受中共謊言毒害的人舉報,官渡區警察將他綁架。昆明五華區檢察院檢察官趙星月、郝一達夥同官渡國保大隊警察非法指控:邱安曾被行政處罰不滿二年,又在店鋪被人舉報宣傳法輪功及發放五本小冊子,並當場查獲包中書籍一本,小冊子九本、護身符四個。因此要求法院從重處罰。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下午,邱安被昆明市五華區法院非法開庭。邱安是喊著「法輪大法好!」走進法庭的,在法庭上他義正言辭地說:法輪功不是×教,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修煉法輪功無罪。

辯護律師指出:公安認定書和批覆鑑定不清楚,搜查筆錄、扣押決定書、扣押清單違反法定程序,行政處罰決定書不存在,證人證言不能確定真實性、合法性,因此邱安無罪。

但是最後昆明五華法院法官和雪芬,陪審員丁蔓君、羅家民,在無任何法律依據,沒有任何事實,又無視律師為邱安無罪辯護的情況下,僅僅依賴檢察院毫無法律、事實的指控,而構陷邱安,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款五千元。

二、在派出所遭警察毆打、噴辣椒水,致骨盆骨折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下午四點二十分左右,邱安因為給顧客「翻牆卡」和勸善小冊子被誣告,被昆明市官渡區小板橋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邱安在派出所遭警察、協警毆打致骨盆骨折和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眼睛被噴辣椒水多次。過後,邱安在寫給昆明市公安局周建忠局長的信中敘述說:

「在派出所大約凌晨兩、三點,他們叫我去照相、錄指紋、驗血,我不知道我犯了甚麼法,所以就不配合。這時來了個像是「領導」的人看了看我,不一會,警察就突然惱羞成怒,警號013881的警察把我的眼鏡取下摔在椅子上,拖我至旁邊房間,威脅我不照辦就噴辣椒水,坐在電腦前的戴眼鏡的便衣警察猛然起身和警號013881警察將我打到在地, 013881警察對我眼睛不斷噴辣椒水,戴眼鏡的便衣警察以極快的速度去櫃內取出一件似背心的衣物,抽出一警棍,接著我被一陣瘋狂猛打,從後背一直打到臀部及大腿,只覺背部左上左下右上右下中部被打,脊柱被打中數下,臀部,大腿被打中,右小臂及關節處被打,(關節處腫脹)左胸近腋窩處有被銳器扎過般的疼痛數天才緩解,警號013881警察還用腳猛踩我右側頭部,並對我繼續噴辣椒水,使我全身疼痛難忍,眼睛辣的直流淚。他們還不斷羞辱我,戴眼鏡的便衣警察打累了坐在椅子上,警號013881警察對我邊罵邊拖我至門邊,說要把我送到長坡精神病院去,至門口走道上又繼續噴辣椒水,直到噴完一瓶,,又去拿了一瓶來噴,弄得走道內一片咳嗽聲,他才把我拖入羈押室。繼續辱罵,威逼我去非法拍照,我仍然不配合。

「過了陣,他們又把我強行帶至打我的房間,邊辱罵邊又對我噴辣椒水,我告訴他不能這樣做,搞逼供是違法的,但是幾個警察還是強行拖我去拍照、採血、錄指紋,幾個警察使勁扳我手指,,警號013881警察還抓我頭髮按在身高器上拍照,還對我臉頰拍打兩下,五十多歲的協警還用腳把我小腿踢入量身高的架子內,一個一個手指扳開錄完指紋又扎手指採血,我問幹甚麼?警號013881警察回答「活摘器官!」折騰完了又把我拖回原地坐著,一直到天亮上班時間,他們要將我押送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到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星耀進行檢查身體,拍片診斷:骨盆右側打掉一小塊骨頭,肋骨疑似骨折,眼睛要麻醉沖洗(聽說辣椒水可致眼睛失明)。拘留所醫生檢查完,因有骨折傷症而拒收,我才被釋放回家。」

邱安遭毆打致骨盆骨折、軟組織挫傷。

'右側胸部、臀部、右手背外側軟組織挫傷'
右側胸部、臀部、右手背外側軟組織挫傷

邱安在信中還說:「以前我是一個很好鬥的人,誰要惹了我,我是不會饒他的。但是自修煉法輪功後,人家都說我整個人都變了,變好了,不再與人爭鬥了。我要不修煉法輪功,我是不會對警察這樣毆打我的行為罷休的。因為法輪功修煉人要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遇到矛盾怨不怨都要向內找自己的問題。作為修煉人來講,我不會記恨打了我的警察,但是我會為他們對法輪功的態度和行為感到擔心,因為善惡有報是天理,每個人所做的一切最終是要自己去承擔的。

三、在看守所絕食抗議被綁死人床

邱安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一日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到官渡區看守所。他認為自己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違法犯罪,而真正違法犯罪的是還在盲目執行江澤民集團打壓法輪功政策的公檢法人員,所以他拒絕配合警察的非法審訊,表示要堅定維護真、善、忍宇宙大法,維護《憲法》賦予自己信仰的合法權利。邱安在看守所絕食抗議三天,被警察捆綁在死人床上折磨。

'酷刑演示:死人床(呈「大」字型綁在抻床上)'
酷刑演示:死人床(呈「大」字型綁在抻床上)

四、在雲南省第一監獄兩個多月被關三次「禁閉」

近期據從監獄出來的人說:現在被關押在省一監的法輪功學員大部份都集中關押在集訓監區(監區長陳鵬宇,教導員武正偉),監獄加強了迫害,讓四個犯人包夾迫害一位法輪功學員。教育科副科長歐錫耀在一監區公開教唆包夾犯人折磨法輪功學員:「你們想多減刑嗎?那就好好『關心』法輪功。」獄警私下授權犯人可以辱罵刁難法輪功學員。

為了達到「轉化」法輪功學員目的,一監區獄警、犯人利用一切機會刁難滋事,如打飯時,獄警坐在飯桶旁,故意要每一個犯人大喊一聲「警官好」才能打飯;而法輪功學員不願喊,就只給打一口飯、一口菜。

'酷刑演示:坐小凳子'
酷刑演示:坐小凳子

法輪功學員被強迫坐小凳子,每天十多個小時坐著不准動。四個犯人前後左右貼身擠壓,前面的犯人用背頂著,後面的人用膝蓋頂著,左右兩人用胳膊肘頂著肋骨。如要上廁所必須向犯人打報告,如犯人不同意只得忍著。

邱安二零二一年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一監區。由於他拒絕配合獄警對他的犯人式的管理,兩個多月被關了三次禁閉。他拒絕看誣蔑法輪功的電視錄像,經常被惡徒噴辣椒水。

迫害邱安的重要責任單位及惡人:

官渡區國保大隊:
電話:0871-67190151、0871-67361695

小板橋派出所:
地址:小板橋東廊村
電話:0871-67361695
劉雄15877938206警號009594
陳龍13888808099警號014917
馬純13888449118警號014717
龔福祥13888231979警號015516
吳邱雲13629692535警號014929

昆明五華區法院:
法官:和雪芬
陪審員丁蔓君、羅家民
五華區檢察院:
檢察官:趙星月、郝一達

雲南省第一監獄:
教育科:副科長歐錫耀
惡警:曾念楠、唐雲峰
集訓監區:監區長陳鵬宇,教導員武正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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