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同修只是想到我是煉功人,不能和他們一般見識。就是夫妻同修,在發生矛盾時,也沒有縱深的用法理去修自己,都是說:你應該向內找,我也應該向內找,就此了事,都沒能用法真正的衡量,去提高,不認為來了矛盾,遇到不順心的事,都是自己的業力促成的,是提高心性的大好時機。
師父說的「一舉四得」[1]的法理,一說,可能我們都知道。我們要時時刻刻把自己視為煉功人,遇事想起師父講的法,就沒有過不去的關難。師尊用巨大的付出和承受等待我們從人中走出來。
舉個例子。一次,A同修開車,和B同修出門辦事。剛走出家門不遠處的一條村路上,就看見道中間停了一輛大型貨車,車裏邊沒有人。要想過去,一是找司機車主,二是在車的邊上有個很窄的空,勉強也能過去,但路面不是很平整,有障礙,刮車底盤;要麼就倒車,有幾十米繞道走。A同修說:不繞了,慢慢在邊上過去,果然刮到了車底盤,但無大礙。這時,B同修無意識的說:「這車停的……」
就此事A、B同修在車上交流了自己的看法。A說:這事不能怨車主,這是我們的業力促成的,出現這事不也在考驗我們有沒有人心嗎?這怨心不出來了嗎?這個人心我們不能要它。從法理上看,我們是不是以前給人家也造成過痛苦,遇到這事,是安排我們還賬的,要是還賬,不得樂樂呵呵的還嗎?!不應有怨心呀!有怨心,就證明了我們被常人心帶動了,這不正好是應該修去的執著心,是好事嗎?!就算不是還賬,這不也正是提高心性的大好機會嗎?我們業力也消了,怨心去掉了,心性也提高了,層次在突破,這也是成就我們的大好機會,要這麼一想,還真得感謝這位司機朋友呢!其實在我們身邊有很多類似像這樣的關難,就得站在法上去看待。
這一交流,B同修還真是嚇了一跳,說:我以前從來沒有這樣想過呀,就想自己是煉功人,不能和他人一般見識,也沒有縱深想想,用法衡量,以後真不能再就事論事了。走出人的觀念、多學法、精進實修,盡力做好三件事。
個人的一點認識,不對的地方,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