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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武安市法輪功學員郝虎城遭誣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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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二二年四月初,北京市昌平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郝虎城非法判刑三年,罰款數額不明。目前,郝虎城已上訴至北京市中級法院。

郝虎成,男,三十六歲,河北省邯鄲市武安市活水鄉馬店頭村人,在北京市以修理空調電器為生。

據了解,二零二一年過年期間,郝虎城通過微信向(大紀元)記者發送了一段拜年視頻。正月初六,北京市國保警察通過微信軟件及收寄快遞地址定位後電話聯繫了郝虎城,由於正月期間郝虎城回原籍老家過年,北京市國保責令武安市活水鄉派出所對郝虎城實施管控。活水鄉派出所遂簽發了對郝虎城非法拘留十五天的拘留證,因郝虎城提出要請北京律師覆議,派出所未執行拘留。農曆二月初,郝虎城再次去北京打工。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晚,郝虎城在北京市城區開汽車途中,遭警察手機定位攔截、搜查,警察從郝虎城的車裏發現了一千張五元面值的真相幣,然後闖到郝虎城的租住屋中將郝虎城的手機、存摺等私人物品抄走。當晚,郝虎城被綁架至北京市昌平區看守所。據悉,綁架郝虎城的是北京市昌平區沙河鎮七里渠派出所警察。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日上午九點,北京市昌平區法院在昌平區看守所對郝虎成進行非法視頻開庭。

二零二二年四月初,北京市昌平區法院非法判決郝虎城三年,勒索罰款數額不明。

郝虎城曾於二零零七年在浙江寧波打工期間向世人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綁架,被浙江省寧波法院非法判刑兩年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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