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運城市萬榮縣法院二零二一年八月罔顧事實和法律,對三名臨猗縣籍法輪功學員一審以莫須有的「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之罪名誣判:王翠霞八年,勒索罰金三萬元;李秀娟,判二緩三,勒索罰金三千元;韓桂珍,判一緩二,勒索罰金兩千元。
王翠霞(女,50歲),臨猗縣北辛鄉張家坡村人,修煉法輪功以後,按真、善、忍做好人,身體頑疾消失,勤勤懇懇,操勞持家;以前與婆婆的緊張關係徹底改善,鄰居們都見證她修煉法輪功前後的變化。為了讓人們像自己一樣受益,她出去講真相,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四日,王翠霞被臨猗縣國保人員騷擾,被迫流離失所。國保大隊及北辛派出所企圖綁架王翠霞未遂,幾個月間,他們多次到王翠霞家非法搜查。七月九日,臨猗縣國保大隊原建清、張潤來等人,再次闖入王翠霞家,在王翠霞家裏各個房間、樓上樓下、閣樓房頂都搜了個遍;隨後又竄到親戚家查問她的下落。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王翠霞在鄰鄉鎮講真相發資料,被臨猗縣國保綁架,十二月十六日被非法批捕,被非法關押在運城市鹽湖區看守所,一度絕食反迫害,多次被強制灌食。
臨猗縣國保警察以王翠霞、李秀娟、韓桂珍三人之間兌換和使用過真相幣,王翠霞還給過別人真相資料等構陷,將所謂案件移交萬榮縣檢察院誣訴,萬榮縣及運城市法院繼續給她們羅織罪名,再添一宗冤案。期間,臨猗縣國保原建青、萬榮縣法院法官薛印端還多次剝奪阻止王翠霞與律師正常會見(詳見《山西萬榮縣法院公然剝奪律師會見權》)。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二日,萬榮縣法院非法對王翠霞、李秀娟、韓桂珍開庭(運城市十三縣構陷法輪功的案子都由萬榮縣檢察院法院非法審理),沒有宣判,說是延期宣判。
李秀娟,臨猗縣閆家莊鄉閆家莊村法輪功學員,被迫流離失所數月,二零二零年四月十日在運城市鹽湖區租住的房屋內,被臨猗縣國保大隊惡警夥同運城市惡警撬門入室綁架,並搶走其三部手機和一些現金。
中共肺炎疫情仍在四處蔓延,人人自危。中共的國保、檢察、法院的人員被邪黨蠱惑的仍然不忘作惡,對傳播真相的法輪功學員冤罪加身,真是不怕瘟疫早點招到嗎?
萬榮法院 薛印端 13633592282
薛聰宇
萬榮縣政法委:張衛紅18295904949
屈紅民 13935960248
臨猗縣610:王世俊15386722886
臨猗縣國保:原建青15333046866
張潤來15333046861
和志軍 18035990555
李全洲 15333046865
荊曉娟 17703593566
武建民 15333062210
董斌強 15333046869
郭威志 19935636106
臨猗縣公安局 王勤勝 15333046111
北辛鄉黨委書記:杜國成 13935529356
北辛鄉派出所所長:王義民 1533046710
荊旺鎖 15333046970
北辛鄉義堂村書記:薛起家 15835395344
北辛鄉義堂村長:趙軍 13934868388
運城市政法委書記 鄧雁平
運城市610主任 張海燕 13068019719
運城市國保大隊:大隊長 王治偉(音)
副大隊長 郭鐵山15343598644 1393487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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