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大法充滿喜悅、幸福
劉燕,女,一九六五年七月十五日生,漢族,大學文化,紅河州水利局職工,公務員。根據劉燕自述,她於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後,身心發生巨變,過去因查出乙肝,每個月都要吃上千元的藥,給家庭造成了很大的負擔。修煉後,她渾身輕鬆,精力充沛,二十多年再沒吃過一粒藥(包括陷冤獄迫害的十年)。她修煉後,由於總是想著與人為善,做事先考慮別人,放淡了對利益爭奪之心,不但家庭和睦了,與同事也更和諧相處,工作也更認真負責了,幾乎每年她都受到省廳的表揚。
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的,整個人生觀都發生了巨變,她說自己內心充滿了喜悅,幸福。
遭綁架,被判十年冤刑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發動了對「真善忍」的迫害。劉燕不畏暴政,堅持向民眾講法輪功真相。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劉燕夫婦和五、六位法輪功學員在公園被警察綁架。警察非法抄家,將她家三、四部手提電腦及台式電腦、幾台打印機、刻錄機、十幾部手機、大法書籍資料等等各種私人合法財產全部搶走。
當時的紅河州「610」主任田金堂、副主任陳錦榮勾結國保、當地公、檢、法等部門,以莫須有罪名,非法判劉燕十年徒刑。
陷牢獄,堅決不放棄信仰
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獄方用盡各種酷刑逼迫劉燕放棄信仰法輪功,都達不到目的。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
劉燕在監獄所受到極其殘酷的折磨,包括:被強制每天坐在一個有72顆凸起的小釘釘的小塑料凳子上十五個小時左右,從早上七點一直坐到晚上十點十五分,才可站起來鋪床睡覺。最後屁股坐爛,心臟狂跳到超高值,獄醫只讓劉燕躺一下,就又要逼迫繼續坐。晚上包夾犯人不讓劉燕起夜,白天限制上廁所次數,劉燕憋尿憋出高尿酸血症。獄醫讓劉燕吃藥。劉燕不吃。劉燕說這不是病,只要不強制坐小凳,限制上廁所就好了。可因為劉燕不認罪,獄醫和警察仍要強制劉燕繼續坐,只要不寫「三書」、不放棄信仰法輪功就不讓站起來,甚至連吃飯也不准劉燕站起來吃。
一個星期天的早上,劉燕不顧包夾犯人制止,自己就從小凳子上站了起來。誰按劉燕也不坐。當包夾喊來值班獄警時,劉燕迎上去大聲宣告:從今往後,我有權不坐這小凳。這是我的基本人權。獄警看到劉燕堅定決不後退,對包夾犯人說:不要管她了,她想站就站。
「我無罪」
劉燕認為自己修煉法輪功、堅持「真善忍」無罪,所以每當獄警點名點到劉燕時,她絕不蹲下,並就直視警察大聲回答:「無罪釋放!」或者「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後來獄警可能覺得太影響別人,基本就都不點劉燕的名了。
既然無罪,劉燕就抵制奴工勞動。獄警叫五、六個身強力壯的服刑人員抬、拖劉燕去車間,劉燕大聲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並絕食反迫害。幾天後,劉燕遭到酷刑「束身衣」的迫害,她全身被捆得緊緊的動不了,被從鼻子插管灌食很多次,非常痛苦。劉燕還曾被多人在地上拖,鞋子襪子拖掉了,褲子拖爛,屁股、腿、腳後跟被拖出了血,渾身泥和灰,還不給洗漱,非常殘忍。
中共酷刑示意圖:約束衣 |
劉燕寫申訴要求無罪釋放,並拒絕穿著囚服。從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到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四日,劉燕拒穿囚服三年。期間,獄警想了各種手段逼迫劉燕穿囚服,讓多人按著她穿囚服,冬天不給她棉衣穿,專人打開窗戶讓寒風吹她,不給她水喝……劉燕始終不穿囚服。
一天,獄警串通犯人,在劉燕洗漱時偷走她所有的便服,只放囚服在那裏,結果劉燕從容拿起囚衣翻過來穿,沒了監獄標記的囚服就成了新的便服。最後所有獄警都無可奈何。劉燕反穿囚服就是表明自己無罪。
三十九封申訴書
在十年冤獄中,劉燕一直想辦法用行動表明自己修煉法輪大法無罪。她在獄中就開始向雲南省高院申訴自己修煉法輪功無罪。看不到雲南省高院的回覆,她就不斷地寫,寫到第七、八份時,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責任警叫劉燕簽收省高院對劉燕申訴的回覆:(2016)雲刑申127號《駁回申訴通知書》。劉燕對獄警說:「不服。我是明知法輪功是正法正道,才走出家門講真相的。絕不承認強加給我的罪名。我要繼續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寫申訴。 」
劉燕從二零一七年開始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寫申訴,一直到二零二零年七月三日冤獄結束,她幾乎平均每月寫一份,一共寫了三十九份。劉燕說,自己就是要一遍一遍告訴法官: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提高道德,身體健康,與人為善,對自己對社會對國家都好。做好人無罪。
獄警心聲
十年的冤獄,劉燕謹記自己是個法輪功學員。環境再殘酷也不能改變她以真、善、忍要求自己重道德的信念。結束冤獄前,獄警隊長找劉燕談話說:你別以為我們一直不跟你講話,不點你的名,就沒管你。我們時時刻刻都在觀察著你(幾點幾分煉的功,講了哪句話都叫專人記錄)。可是你又不罵人不吵架,不跟別人爭吃打鬧,也不違反監規,甚至偷偷多用點水甚麼的都不會做,還幫助別人(暗中調查),叫我們怎麼管?
是的。是法輪功教劉燕用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你看不看得見劉燕,她都不會幹壞事。這就是正信信仰。
家人遭難
在十年冤獄中,監獄剝奪了劉燕的探視權。因為劉燕不穿囚服,就不讓到監獄探視的親人接見劉燕,不給劉燕每月打一次電話的權利。劉燕的丈夫到監獄要探視劉燕,卻被監獄以沒有當地「610」同意接見書為由拒絕給接見。而當地「610」卻要劉燕的丈夫先寫「三書」後才給開證明為由,拒給證明。致使劉燕的丈夫一直不能探視劉燕。
十年的冤獄,劉燕的父母承受不住,當面看著善良的女兒無辜的被綁架,被抄家,搶走合法物品的邪惡迫害,相繼去世,使劉燕未能見最後一面,終生遺憾。
丈夫被冤判三年緩五;女兒因沒錢上大學,只能是東拼西借,買最低價站票坐幾天火車去學校。親人都受牽連,被騷擾。女兒畢業了因為母親被冤判坐牢,所以被剝奪了考公務員、考事業單位的資格,只好背井離鄉到遠方打工。
經濟迫害
十年冤獄,劉燕從四十五歲滿頭黑髮,到五十五歲走出黑牢,已是滿頭白髮,是退休的年齡。又得知,單位將她非法開除了,並將她二十多年的工齡清零,非法剝奪劉燕工作多年應得的養老金。這種對劉燕的綁架,強加罪名,冤枉判刑,給劉燕和劉燕的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和損失。相信這不是一個有良知的法官、司法人員真正願看到的現實。
走出冤獄,繼續向兩級司法部門申訴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劉燕帶著寫好的申訴狀,到雲南省紅河州中級法院,找到立案庭的法官何某芬(電話:0873--3053657)。遞交要求撤銷雲南省紅河州中級法院(2011)紅中刑初字第3號刑事判決、省高院(2011)雲高刑終字第622號刑事裁定以及(2016)雲刑申127號「駁回申訴通知書」等判決的申訴狀材料,要求重審並改判無罪。
法官何某芬在一樓信訪接待區接待了劉燕,卻拒收她的申訴狀,並說從劉燕在二零一一年向省高院寫了上訴狀時起,州中院的判決就已經作廢,就已經是一張廢紙了。還說中院沒有複查權、複審權,省高院不下給通知,中院沒權重審改判。申訴狀只能投向省高院和最高法院,他們改不了。
劉燕反覆追問:「那你們中院做錯了、判錯了人,你們就不管、不改正錯誤了嗎?」何法官不正面回答,只是不停重複說中院沒有複查權,有錯也要等省高院通知才能改。劉燕一再不懈地追問:「那為甚麼自己做錯了事卻不能自己改呢?你們明明冤判了人,為甚麼知錯就不能改呢?把改錯的機會都推給「上面」,那自己做的錯事的罪業堆得越來越多,報應災難來時怎麼解脫?善惡報應可是分毫不差的。法官也是人,我們法輪功學員希望在宇宙大審判前、能抓住機會改錯,不再參與迫害法輪功佛法正道的法官都能得救!「
何法官被問急了就說:除非法院院長通知叫改。最後在劉燕堅持要中院收下申訴狀材料情況下,何法官才收了一份申訴狀,說:可以收下一份放入案件卷宗,僅僅做備查用。
劉燕又到紅河州檢察院遞交申訴狀,檢察院人員也只收了一份,也說作備案用。也是相似說法:州檢察院也沒有做錯了事自己改錯的權力。自己做了錯事,知錯要改也要等上級通知才能改?難道中院法官就不能據實向上級稟報法輪功學員按真、善、忍修心性,做好人提高道德,對社會有利無害,確實被冤判了的事實嗎?
劉燕又向雲南省高級法院、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和檢察院分別寄了申訴狀。根據外埠特快(EMS)物流顯示,在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省高院和最高法院等都已簽收了申訴狀。
結語
法輪功是教人按宇宙特性真、善、忍修心性、返本歸真的佛家高德大法。修煉者在不斷按真、善、忍修自己這顆心、去除各種私慾執著心後,道德回升,心態平和、身體健康、與人為善、做事先為別人考慮!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這多好!為甚麼要參與打擊善良、迫害這樣的修煉群體,造下這永遠也還不清的迫害修佛、修道人的大罪業呢?
到目前為止,雲南省昆明市及一些地州市的看守所、拘留所還非法關押著一些按真、善、忍修心性、提高道德的好人法輪功學員!希望相關法官、檢察官能懸崖勒馬!在冤判未定前,趕快救贖自己的靈魂!不再參與冤判法輪功學員,守住良知、就是守住自己生命的根本,善待好人就是為自己及子孫開創生命的未來。舉頭三尺有神靈,善惡報應分毫不差!希望省各級法官等順應天道真、善、忍,抓住這萬古不遇的機緣得到大法的救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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