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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七旬老太王金鳳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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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大連市金普新區登沙河街道法輪功學員王金鳳,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七日被金州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監外執行。

王金鳳,女,七十多歲,因給民眾講法輪功真相,曾多次遭中共人員騷擾、綁架。

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中午前,王金鳳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老田太太(兩人都已七十多歲)到普蘭店區蓮山街道轄下的大房身村講真相,因遭人惡告,兩人被金普新區華家街道派出所警察綁架,被拉到普蘭店醫院體檢,被強行收費三百元。下午三點左右,華家派出所五、六個警察到兩人家非法抄家。

晚上八點左右,兩位老太太先後回到家中。王金鳳晚上九點回到家,一看家中被洗劫一空,被搶劫的物品包括:451打印機,電腦,兩整套大法書,掛曆打眼機、復膜機、兩把A3.A4D刀、裝訂器三個,還有墨和紙。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王金鳳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王彥鳳在華家市場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也是拉到金州醫院檢查身體,又被拉到大連醫大做甚麼彩照,被強行收費九百元。檢查結果都不合格,警察仍將她劫持到看守所,結果看守所不收。晚上十一點把她拉到登沙河,她自己打車回家。

二零二一年,警察又拉王金鳳拉到普蘭店醫院體檢,花八百元。這期間又把她拉到金州法院,說判兩年半。

二零二二年一月七日,華家派出所一王姓警察把王金鳳拉到大連醫院檢查,又花兩千元。總共被拉去體檢四次,共被騙去四千元。王姓警察還不甘心,還想要五千元,沒給。

二零二二年二月三日,街道(鎮)治保人員打電話給王金鳳家人,叫王金鳳二月八日到街道(鎮)司法所進行甚麼評估。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四日,金州區法院送來傳票,說三月十七日網上開庭,叫王金鳳的女兒拿手機在家上網。二零二二年,金州區法院網上開庭,一個法官在說王金鳳破壞法律實施,並污衊法輪功。王金鳳說:法輪功是正的,我沒有犯法。最後法官判王金鳳兩年刑,監外執行。


金州區法院:0411-87837701、0411-87786100
金州區檢察院:0411-87834107、0411-87837666
華家派出所:8720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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