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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西安市法輪功學員王華面臨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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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陝西省西安市法輪功學員王華,二零二一年七月五日在戶縣草灘村講真相時被草灘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西安市三爻看守所構陷,面臨非法庭審。

日前,蓮湖區檢察院的檢察員陳博,將王華非法起訴至蓮湖區法院,承辦法官為霍彪。蓮湖區法院原定於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非法庭審王華,但因疫情原因暫停推後。同時被陳博非法起訴的還有未央區法輪功學員李雪松,承辦法官為權波蓉。所謂「法官」霍彪曾誣判過近二十名法輪功學員,最長刑期九年;「法官」權波蓉,曾誣判過法輪功學員馬蘊華(九年)。

王華,女,約四十九歲,原是西安市戶縣惠安化工廠一民品分廠的技術骨幹,一九九七年六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王華因堅守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屢遭中共人員迫害,其遭迫害經歷計有:被非法勞教、判刑;被非法拘禁在拘留所、看守所、洗腦班;遭嚴重經濟迫害,被勒索、開除、扣押工資及退休金等。

以下是王華女士歷年遭迫害經歷: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一一年:三次拘留 + 三關洗腦班 +勞教一年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中旬,王華因向單位家屬區居民樓散發法輪功真相傳單,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因她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又被非法延期十天。

從拘留所出來後,王華被非法開除廠籍、留廠察看一年,限制人身自由──要按時去廠公安處報到,要寫思想彙報,每月只發132元。

二零零一年八月,王華被總廠公安處人員綁架到臨潼區工人療養院的洗腦班,天天被逼看污衊法輪功的宣傳,逼迫寫「轉化」心得。

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王華在路上給當地中學生講「天安門自焚偽案」真相,遭人惡告,被當地「610」、警察劫持到戶縣看守所,期間受到沈森林等警察的毆打、體罰、抄家。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王華被當地警察劫持到陝西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王華遭受到強迫「轉化」、超負荷體力勞動、每晚不到十二點不讓睡覺等迫害,身體、精神備受折磨。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八日,王華因給單位同事神韻晚會光盤,被單位領導報到廠公安處,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又被當地「610」人員劫持到長安區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王華騎車去朋友家,被廠派出所警察宋旭等人攔查,警察見她車筐裏有法輪功書刊,遂將她綁架到戶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後,王華又被當地「610」人員及警察劫持到西安市北郊宣平園洗腦班。在這個對外掛牌陝西省法制教育基地裏,王華被非法拘禁五個月,一天二十四小時有人貼身監控王華,逼迫學習污衊、批判法輪功的材料,再次使她精神上、心理上、身體上遭到傷害。

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七年:關洗腦班+遭誣判兩年

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上午,戶縣「610」、國保大隊勾結餘下惠民派出所警察,闖到惠安化工廠,綁架了正在上班的王華,關押到戶縣看守所進行刑訊逼供迫害。直接綁架王華的主要責任人:戶縣國保大隊閆長毅(音)、韓景堂等人。

王華的家人看到拘留證上寫的是用邪教會道門罪名迫害王華。於是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請律師介入,第二天去看守所見王華了解情況。八月份,律師給王華辦理保外,結果發現王華被劫持到西安市洗腦班(該洗腦班由原來的宣平園搬到了非常偏遠的西安東北方向的灞橋區新合辦事處旁邊,叫新合洗腦班。此處非常偏僻,是907路公交車的終點站)迫害。直到同年年底,王華又被非法關押在西安蓮湖區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戶縣法院非法庭審王華。六月七日,戶縣法院宣判對王華非法判刑兩年。王華上訴,中院裁決:證據不足,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駁回當地。在這樣的裁決下,戶縣法院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兩次非法庭審王華,所謂罪名和第一次的一模一樣,逼王華認罪。律師在法庭上質問法官趙某及檢察官段婉寧:中院的裁決是明瞭的,本來是應該放人的。而且開庭時間倉促,開庭前不讓律師閱卷,你們的法律程序完全是違法的。

據明慧網信息,王華約於二零一六年底被劫持到陝西女子監獄關押迫害,直至二零一七年七月出獄。

現今又遭綁架,面臨司法迫害

二零二一年七月五日,王華在戶縣草灘村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草灘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現被非法關押在西安市三爻看守所,正面臨蓮湖區檢察院及蓮湖區法院的司法迫害。

迫害王華相關責任人:

西安市蓮湖區法院:
地址:蓮湖區柴家什字88號,郵編:710002
法官霍彪19890986637、辦029-87627239
書記員桑彤
波蓉19890986745、17829751505、辦029-87627637

西安市蓮湖區檢察院:
地址:蓮湖區藥王洞49號,郵編:710003
檢察員陳博029-87325028(男,1981年5月出生,本科,2018年任第一檢察部副部長)

草灘派出所:
地址:未央區芸輝路1路(原建設西路1號)
電話:029-8667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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