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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十三年非法監禁 河南王俊英又面臨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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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河南省焦作市五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王俊英女士,二零二二年元月中旬遭焦作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焦作市看守所,才一個月就被迫害致重病,於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日被送入焦作市第三人民醫院(傳染病醫院)。目前情況危急。請海內外正義人士緊急營救王俊英。

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近二十三年中,王俊英多次遭焦作公、檢、法系統人員的綁架、抄家、關押、勞教、判刑等迫害,她曾被非法關押洗腦班兩次,非法抄家三次,非法刑拘三次,非法勞教兩次共兩年半,非法判刑六年半,總計至少被非法關押十三年以上。

王俊英在非法關押期間曾遭受毒打,遭「烤全羊」、「約束衣」、蹲小號、上繩等多種酷刑折磨。

王俊英遭迫害主要事實如下:

一九九九年秋天,王俊英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焦作市新華派出所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

二零零零年底,王俊英準備去北京反映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在焦作火車站被新華派出所警察截回,非法關押到焦作市看守所刑拘一個月。

二零零一年一月,王俊英被焦作市公安局非法勞教一年半,遭受毒打和上繩酷刑。二零零二年下半年回家。丈夫受不了打擊和她離婚。

二零零二年十月份,王俊英在農村講真相時被綁架,被送到看守所,關了兩個月後釋放。不久又被警察再次劫持到鄭州十八里河非法勞教一年;期間曾遭洗腦、酷刑約束衣、「烤全羊」等迫害。

中共酷刑演示圖:約束衣
中共酷刑演示圖:約束衣

酷刑演示:烤全羊
酷刑演示:烤全羊

二零零三年底,王俊英從勞教所回來不久,被焦作市「610」人員和新華派出所警察劫持到洗腦班迫害一個月,地點在焦作市郊的公安幹校。

二零零四年春天,王俊英又被「610」人員和派出所警察關押到公安幹校洗腦班迫害一個月。

二零零七年四月一天,王俊英在資料點被焦作市公安局警察跟蹤綁架,後被焦作市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半。

在河南省新鄉市女子監獄,王俊英四次被獄警關小號,在小號共關了一年零兩個月。小號高四米,長二點五米,寬一點五米,四週牆壁都是海綿,冬天冷極了,夏天悶熱不透氣。每天每頓只給一個鴨蛋大小的玉米麵窩頭,半碗湯,兩三口菜;王俊英被折磨得骨瘦如柴。直至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王俊英出獄回家。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三日(或十月十日),王俊英因向世人講真相遭人惡告,被焦作市中站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新鄉女子監獄迫害。

因為丈夫已經被迫與她離婚,王俊英冤獄期滿回家後,居無定所,靠打工、租房艱難度日,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與傷害,如今又面臨再一次非法判刑。

(王俊英遭迫害更多情況請見《遭約束衣、上繩等酷刑 河南王俊英控告江澤民》《河南鄭州十八里河勞教所惡人對我的迫害》《河南大法弟子王俊英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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