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似的遭遇 不同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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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二月八日】俗話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當這句話隨意說出來時,感到很平常;當有重大事情發生時,再細細品味時,真是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

我的單位是個大型企業,是個公共場所,經濟效益很好,是個人人都想來的地方。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輪功遭到江澤民流氓集團的瘋狂迫害,各單位都要上報法輪功學員名單。當時,我們單位有四名職工公開修煉法輪功,其中有一名法輪功學員的叔叔在我市當過市長,後來又調到省裏工作。還有一名法輪功學員的公公是某單位的一把手,正處級。

我單位的A總經理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可還是迎合江澤民流氓集團的邪惡旨意,把我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的名字報上去了。他雖然沒有上報那兩名有家庭背景的法輪功學員,但卻阻止這兩人修煉法輪功,勸這兩人說別煉了。

A總經理助紂為虐,導致我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都遭到有關部門人員的騷擾。還有一名在我單位經商的業主,因為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在區政府,不讓回家。A總經理去區政府辦事時,看到了這個業主被冤枉,不但沒有半點同情心,回來後,還當作笑談在講,嘲笑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零年,現任的B總經理調到我單位任總經理,A總經理被調走。後來A總經理靠關係,又被調到一個令人羨慕的效益非常好的企業。A總經理人非常聰明,有學歷,能說會寫,很有才華,曾給市長當過秘書,憑他的才能,完全可以把這個單位的經濟效益搞的更好,而他卻把單位的大量資金和國家撥來的建設款項用來賄賂上級領導,供領導出國旅遊,還有一些經濟上的問題,使好端端的一個企業,在不長的時間裏,被他搞的職工開不出工資來,怨聲載道。

A總經理貪污、腐敗,出賣單位的法輪功學員,最終給自己埋下了禍根,厄運也如影隨形。有一次,他和下屬單位的幾個人開著單位的車去外地辦事。回來的路上,車翻了,車裏的人都摔傷了,A總經理傷很重,這幾個人全都住院了。

A總經理貪污腐敗,揮霍公款,單位長期開不出工資,職工集體上告,情況屬實,A總經理被免職。他在家呆了一段時間後,又靠關係,調到某局當局長兼下屬一個公司的經理。二零一九年,A再次被實名舉報,被判刑一年,身敗名裂。A刑滿回家後,即將退休的他想辦退休手續,卻沒有了歸屬。

再說說B總經理,也曾被單位的大部份職工逐級上告,告到國家最高機關。在上告期間,這些職工還在公開場合多次舉行抗議活動,多次警察出動,在當地搞的沸沸揚揚。但矛盾解決後,B總經理的官職並沒有受到影響,還是我單位的總經理。

B總經理來我單位後,知道我修煉法輪功,從來不刁難我。公安便衣經常到我單位監視我,有的還找到B總經理調查我。B總經理在自己職權範圍內,盡力保護我,替我擋著,卻從來不跟我說公安人員給他找麻煩的事。在我快退休時,B總經理對我說:有啥事找我。

B總經理保護法輪功學員,給自己和子孫積下福份,他本人在危難面前,也能化險為夷,人生路上一帆風順。十年前,在一個週末,B總經理開車拉著幾個朋友出去遊玩,回來的路上,車從橋上翻到橋下。發生這麼大的車禍,可車裏的B總經理和幾個朋友都安然無恙。

近幾年,B總經理又和幾個朋友合夥開辦了一個公司。

相似的遭遇,為甚麼會有不同的結局呢?這是因為在是非面前,A總經理出賣良知,助紂為虐,而B總經理卻能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保護單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正是因為兩個總經理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的態度不同,所以才會有不同的結局啊!

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三尺頭上有神靈,善待修佛的人,功德無量,天賜洪福;迫害修佛的人,會招來禍殃。

因為法輪功是佛法修煉,讓人按宇宙的最高特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修心向善,重道德,而且對祛病健身有奇效,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所以,國外很多國家紛紛向李洪志師父發出邀請,前去教功講法。

李洪志師父為救眾生,歷盡艱辛,把法輪大法的福音傳遍了世界的每個角落,讓世人回歸善良。當世間出現劫難危及到人類生命的瘟疫時,只要誠心敬念「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救命真言,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就會化險為夷,遇難呈祥,保住生命,走向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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