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工作中按真善忍修煉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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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由於邪惡非法判刑迫害,我失去工作,從監獄黑窩出來後,經人介紹我來到一家生鮮超市做店員。在超市工作十個月,有苦有累,有剜心透骨,更多的還是修煉大法昇華後的喜悅。下面是我的修煉心得,與大家交流。

1、修真

師父說:「我們常人修煉的這一部份,不管你有多少錢,當多大官,你搞個體經營、開公司,做甚麼生意都沒關係,公平交易,把心擺正。人類社會各行業都是應該存在的,是人的心不正,而不在於幹甚麼職業。」[1]

我把自己當作修煉人,在工作中儘量真誠待人,不欺瞞顧客。現在社會裏,昨天剩下的排骨、肉、豆腐如果沒有異味,往往就跟第二天的新貨擺在一起出售,顧客問是不是今天的,店員為了好賣都說是今天的。有一次,一位老年顧客早上買肉,問我哪些是今天的,哪些是昨天的,(通常這些事不會告訴顧客的)我實話實說。他買了今天的新鮮肉,他很高興,豎起大拇指對我說:「我就願意上你這來買,因為你敢說真話。」

還有一次,我在結賬刷卡時,不小心把B顧客的錢刷到A顧客的卡上了。這樣A顧客多付130多元自己還不知道,B顧客買了130多元的東西卻沒有付錢。後來店長知道了這件事情,他告訴B顧客店裏承擔責任。他告訴我這種情況,A是不知情的,通常不會找回來,就算找回來我們也裝作不知道,實在不行再給顧客退錢。可是我總覺的心裏對不住A,想給她補上錢。但是補錢就得自己掏130多元錢給顧客,而不補錢是很容易的,見到A就裝作不知道,顧客沒有證據,是很容易混過去的。我想到自己是大法弟子,天上數不清的神都在看著大法弟子的一思一念,要做好,對的起師父啊。我決心一定找機會給顧客補上錢。一段時間後,A又來購物,我認出了她,主動講明原因,並把自己的錢補給她。她挺感動。我心裏也很高興,有種昇華的喜悅。

2、修善

修煉人是慈悲的,與人為善的,做事先考慮別人。可是行業內部尖銳矛盾中,要做到善也不容易。這家超市是一家連鎖超市,與附近的酒店都是同一個集團經營的。酒店人員經常來超市借急需的蔬菜水果。由於超市與酒店之間有內部矛盾,店長要求借菜時必須搭配其它不新鮮的打折蔬菜或水果,否則就不給借。可是酒店伙計經常帶回打折菜就會挨罵,兩邊矛盾越來越突出。一次有個小伙計急著借一個柚子,堅決不要打折菜。我沒借給他。一會他的廚師長來了,把我訓斥一頓。我一肚子委屈。

回家學法看到師父說:「常人說這件事情對,你就按照這個去做,那可不行。」[1]

師父明示:「作為一個修煉人,就得用宇宙特性去衡量,才能辨別出甚麼是真正的好和真正的壞。」[1]

我一下子明白了這個道理,店長說這樣做對,不是真的對,我是大法弟子,要按照師父說的做。人家是來借東西的,不該拿人一把,要與人為善,儘量幫助別人才對。以後我儘量借給小伙計東西,把話說的委婉:「看看有能用的上的打折菜嗎?如果沒有合適的就算了,下次再拿也行。」儘量不為難他們。以後矛盾越來越緩和,來借東西的小伙計臉上也有了笑容。我也體悟到以前不知道的法理。

3、修忍

剛從監獄出來時,我的身體十分虛弱,走兩百米就得歇歇,坐在坐墊上盤腿,沒有人幫助自己幾乎站不起來。介紹工作的人說超市活乾淨不累,就擺擺貨。我就去了。到店裏一看根本就不是那樣。每天早上上貨要搬二、三十筐蔬菜,還有數量相當的水果。空周轉筐摞起來比人還高。每天八、九個小時不停幹活,根本沒有坐下休息的機會。開始我很吃不消,每天下班累的全身都要散架了,還得忍著腳疼步行走到公交車站,坐公交車回家。晚上腿硬腳疼,我就盤腿學法。有一次左腳磨了一個鵪鶉蛋大小的黑血泡,每走一步都疼,晚上回家學法我就雙盤,血泡正好在上面,學法時一點也不疼,全身還挺舒服的。

後來我堅持利用吃飯和上下班步行時間背《轉法輪》,邊走邊背,不斷明白新的法理,不斷看到大法展現的新的內涵。就不覺的身體難受了。師父說:「勞身不算苦 修心最難過」[2],真的是這樣。

在超市裏,往往新員工是大家指使幹活的對像,老員工出錯不算錯,錯誤往往算在新員工身上。我下班時經常會買些菜帶回家,一個收銀員給我結賬時老是出錯,她一出錯就把責任推到我頭上,訓斥我幾句。有一次她又劈頭蓋臉的訓斥我,我當時真想投訴她,心想我買東西是顧客,你結錯賬就訓我,三番五次的訓我,越想越氣。可轉念一想,師父告訴我們遇到問題向內找。於是我開始找自己哪裏不對。我找到是自己的觀念不對,把自己混同於顧客,可是本質上我是大法弟子呀,要做到忍,她罵我,我心裏難受,這不是幫助我去那個不讓說的壞物質嗎?我得感謝她呀!當時明白了,心裏也豁然開朗了,可是以後又過了幾次這種關,心裏還是時好時壞,不穩。我知道自己這方面還是修的不紮實,還得在這多下功夫才行。

在超市裏,經常面對許多美味食品的誘惑,我在經濟上基本沒有負擔,並不拮据。所以忍不住總想買喜歡吃的東西,後來同事老說我有錢,我感到不對勁。其實我並不富,只是亂花錢,不修口。我在這方面很少修過自己。

現在店裏經常有各種會員優惠,返利贈品,打折商品等等,店員經常可以買到最便宜的好質量東西。開始我也買物美價廉的東西,可是師父說修煉人在個人利益上講順其自然,是你的不丟,不是你的也不爭。我就要求自己儘量順其自然,去那個貪圖小利的利益之心。可是也做的不是太好,有時自己買到了便宜東西,恰巧顧客想要,我就悟到這個東西不是我的,讓給顧客了。

總之,通過在超市上班的十個月修煉,我明白了人有沒有錢不是靠自己努力拼搏賺來的,那個錢是神在看著安排的,你人好心正,神就會讓你有錢花。現在人類道德敗壞了,把經商等同於賺錢,其實不是。經商的基點是為他的,不是為私的。我們大法弟子是在各行業中證實大法的,我們是為他人考慮,通過自己的勞動付出豐富這個地區人的生活,利益他人,在這個過程中按照真善忍修煉昇華自己,為眾生走出返本歸真之路。

個人體會,層次有限,不足之處請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苦其心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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