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琴,五十九歲,在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在涪陵講真相而被構陷,遭涪陵區國保警察綁架、抄家。七月二十四日,她被非法批捕。
九月下旬,張小琴被構陷到檢察院。後來構陷張小琴的材料被送到重慶市南川區法院。她被從涪陵看守所轉入南川區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下午,重慶南川區法院非法庭審張小琴,不允許親友旁聽。除代理律師外,她的女兒作為家屬辯護人,也參加了辯護。
非法庭審中,公訴人問張小琴給兩位舉報證人說了些甚麼,張小琴說:我只是勸善,叫她們要做個好人。張小琴陳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的經歷,她還列舉了親朋好友因為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而得福報的幾個真實事例。
張小琴未修煉的女兒在辯護詞中寫道:媽媽三十幾歲時一身病,修煉後都痊癒了,五十八歲的她現在身體非常健康。爬樓梯一陣風似的,睡覺十幾秒鐘就入睡。吃苦勤勞,從不佔小便宜,誠實,守約守信……法官沒有允許張小琴女兒當庭讀辯護詞,只是書面提交給法庭。重慶南川區法院枉判張小琴三年半。二零二一年四月她被送往重慶走馬女子監獄。
張小琴在女子監獄已經被非法關押近一年時間,家人不知道她遭受了怎樣的迫害,得不到她的任何音訊,只知道她堅定信仰,拒絕「轉化」。家人被告知不「轉化」不能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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