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江了清,女。二零二一年七月份左右,江了清在大街上跟百姓講法輪大法好的真相,勸三退(退黨、共青團、少先隊),並給了他一個護身符。江了清剛離開,萍鄉安源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江萍,就綁架了江了清。在看守所,江了清被非法關了十五天,才被放回家。回家後,警察讓她丈夫監視、控制她,不讓她離開家,一直到現在。
法輪功學員賴歡萍和吳志萍,女,都是六十多歲的人。二零二一年九月底,她們在公交車站跟百姓講真相、勸三退時,被萍鄉安源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江萍綁架到八一派出所,然後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並起訴到法院,企圖判刑迫害她們。
賴歡萍在看守所被非法關了三個多月,身體出現異常,在家人的要求下,才被放回家,警察讓她家人監視她,她被監視居住。
吳志萍是南昌市法輪功學員,由於受邪黨的判刑迫害,退休工資被停發,每個月只給一千元的生活費。她為了躲避騷擾,流離失所來到萍鄉。現在吳志萍仍然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施冬芬和鄔春梅,女,都是七十歲左右的人了。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她倆在公交車站背後講真相時,江萍不知從甚麼地方一下衝過來,抓住她們的包,將施冬芬包內的一千六百多元真相幣和鄔春梅包內的一千元真相幣全部搶走。江萍將兩人綁架到八一派出所迫害。從上午九點多鐘一直到下午六點多鐘,並作出十五天的非法拘留處罰,所外執行。
法輪功學員楊庭先,男,六十三歲,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中旬被判一年半刑期,現已回到家中。在豫章監獄的一年多時間裏,楊庭先受盡了折磨:惡人用彈弓打他的臉、幾個人對他拳打腳踢,他的牙被打掉了,身體被打傷了,現在還在痛。惡人在他的飯中下不明藥物等等。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顛倒了是非善惡,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地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搶劫、勒索錢財;甚至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罪名構陷,給廣大法輪功學員和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