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法輪大法洪傳在太陽最早升起的地方(4)

——黑龍江省雞西地區大法弟子修煉掠影(1994年~2022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前文

四、中共惡黨對雞西地區大法弟子迫害概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與江澤民相互利用,操控國家機器對上億的法輪功修煉者進行瘋狂的迫害,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體滅絕政策,使數百萬法輪功學員失去了生命。明慧網已經登出的就有近五千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迫害致死。

二十三年的持續打壓,善良的雞西法輪功學員也未能倖免於難。雞西法輪功學員被中共唆使的惡警壞人打致傷殘、被活摘器官;搶劫財產、流離失所、居無定所;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甚至被惡警槍擊致殘;失蹤、迫害和株連致死的也不乏其例。但法輪功學員們沒有在巨難中倒下,一直走在修煉的路上。一部份法輪功學員失去了寶貴的生命,這個慘烈的代價是不應該發生的,人們會永遠銘記他們生命的光輝。

二十三年裏,江澤民禍國殃民,對法輪功修煉者犯下了「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國際重罪,對中國人民以及中華民族乃至世界人民犯下了滔天大罪,他的罪惡必定遭到歷史的審判與清算。

(一)被非法勞教、判刑人員統計(根據明慧網)

雞西地區被非法勞教、判刑人員不完全統計(1999年~2022年)

雞西市(98人,129人次)

包萬明、常廣軍、陳麗春、陳維權、程佩明、程佩英、程文婷、房起財、馮國君、葛麗娟、鞏志軍、顧淑榮、顧愛民、郭美松、郭人秀、黃新梅、姜鳳榮、姜亞濱、李寶臣、李成義、李海岩、李輝躍、李秀琴、李勇勝、李元林、李月琴、李振英、李向娥、連某某、梁士清、劉丹、劉宇、劉淑蘭、劉淑雲、劉新成、劉學剛、馬翠芝、馬桂珍、馬麗春、毛淑芬、門秀美、潘西華、邱學治、隋桂蘭、孫殿斌、孫金奎、湯恆芬、唐桂榮、滕淑麗、王密、王清、王傳雲、王鳳芝、王蘭生、王蓮琴、王淑桂、王淑芝、王新春、王亞利、王玉梅、王克軍、王玉花、王鳳霞、吳寶庫、項彬、項洪福、徐樹君、薛福春、楊麗君、楊海玲、張傳勝、張智利、張海濤、張慧玲、張培增、張世力、張作君、張翠清、張豔君、趙斌、趙寶山、趙春豔、趙桂琴、趙樹鳳、趙樹丹、趙錫奎、趙某某、鄭金萍、鄭淑梅、鐘麗、周克銘、付美琳、黃秀彬、黃瑩傑、譚志芳、崔兆桃、何美芳、於淑芹。

雞東縣(53人,66人次)

蔡桂榮、管鳳英、郭繼書、郭長玉、霍鳳奇、季洪波、賈某某、解運歡、孔令芝、孔祥萍、李崇俊、李金鵬、李淑芬、李玉蘭、李玉珍、李某某、梁玉桂、劉桂華、劉麗香、劉啟良、劉淑雲、盧正義、羅偉 、孟德輝、孟慶榮、鞏志軍、牟德富、曲德洪、任守志、史曉春、王智、王愛芳、王蓮琴、王淑賢、王文成、王秀珍、王學士、王玉蘭、許雲玲、於春友、於春珍、於國榮、於久顯、於春珍、苑麗芹、張明輝、張秀英、張月增、張雲龍、張志傑、鄭淑梅、楊鳳蓮、許雲玲。

密山市(58人,102人次)

巴鳳蓮、巴麗江、陳國清、戴軍、樊明勝、高雲祥、顧巧玲、賀江、季洪波、姜洪祿、姜玉輝、姜玉英、雷川清、李榮琴、劉 輝、劉德全、劉桂華、劉桂香、劉紅梅、劉景錄、劉啟良、劉桂花、劉桂英、羅立斌、全紅麗、邵影、申桂珍、宋文濤、隋玉華、孫麗香、孫義山、孫玉山、王雁、王玉鳳、王愛芳、魏曉東、辛麗蓮、邢德福、徐佩彥、薛岩榮、楊殿軍、楊曉光、楊曉林、於鳳英、於天勇、於永珍、於秀香、張建、張成花、張成玉、張傳富、張傳璽、張秀英、張玉堂、張作斌、張玉蘭、趙波、鐘國權。

虎林市(36人,39人次)

曾建江、代亞軍、馮淑傑、鞏紅燕、官延鳳、侯景濤、胡蘭香、李敏芝、李榮琴、劉桂香、劉紅梅、劉江麗、劉欽舉、劉香麗、羅井山、馬翠芝、馬桂珍、毛德興、毛淑芬、歐維芝、歐陽惠芝、譚春怡、譚蜀媛、滕敬貴、王強、王素英、王忠欣、葉正輝、趙碧旭、周秀瓊、鄒繼秀、鄒玉才、於孝誠、夏德寶、許田香、王素英兒子。

合計:245人,336人次。

(二)部份被迫害案例

1)二十年前的槍擊案

◎房起財,男,五十歲。二零零二年二月七日晚,雞西市恒山區法輪功學員房起財到同修家。敲門時,發覺屋內有人蹲坑,他轉身飛跑下樓,後面的警察開槍射擊。然後把他綁架到雞冠區永昌路派出所,對他酷刑逼供、毒打。

然後將房起財劫持到看守所,關押一年零八個月。雞冠區法院先後對房起財非法庭審三次,房起財被非法判刑十五年,送牡丹江監獄關押迫害。

◎姜洪祿,男,六十五歲,原密山市公路管理站職工。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二日(大年初一)凌晨兩點左右,姜洪祿張貼大法真相資料時被密山公安局政保科長孟慶啟等巡邏時發現,見追趕不上姜洪祿,惡警就開槍射擊,孟慶啟一槍打中姜洪祿的左腿,罪惡的子彈打穿了姜洪祿的左腿腿骨。

圖1:姜洪祿
圖1:姜洪祿

姜洪祿被打倒後,孟慶啟、杜永山發瘋般地撲上去,槍柄、皮靴暴雨似的落在了姜洪祿的頭上、身上,對準他的頭部猛踢,當時就把他的兩個眼球踢了出來。頭、臉嚴重變形,頭部被打開一個二寸長的口子,頭如同一個血葫蘆似的。九個月後,姜洪祿被密山法院非法判刑十四年。當家人質問政保科的人:「你們憑甚麼把人打成這樣!」他們說:「是上面讓這樣幹的。」

◎程佩明,男,家住雞西市雞冠區。二零零二年二月十八日,程佩明被雞西市法院非法判刑八年,被劫持到哈爾濱第三監獄迫害;二零零四七月一日,程佩明等法輪功學員被分流到大慶監獄迫害。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程佩明從大慶監獄的龍南醫院,在警察的眼皮底下成功越獄脫離魔窟。大慶市公安局、「610」、刑警大隊等為了找到程佩明,他們簽發了「通緝令」。又在「百度」網站上擺貼:凡見到程佩明的,可以直接「開槍擊斃。」當時就有五、六個省份在「百度」網站上把這個信息貼在了上面。

2)疑似被活摘器官案

法輪功學員在被非法關押期間,中共使用各種卑劣的手段,對法輪功修煉者的器官或強行摘取、或不讓家人見遺體、或人還活著就扔進冰櫃。有的法輪功學員疑似被盜取器官,例如:

◎趙春迎,女,原住雞西市恒山區。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二十三天被迫害致死,時年五十四歲。

圖2:趙春迎
圖2:趙春迎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七日晚,趙春迎居住地恒山街派出所多個警察綁架了她;趙春迎採取絕食的方式要求無罪釋放;五月七日下午,看守所獄醫和十多名男警對她野蠻灌食。五月十日凌晨四點多,十多名男警察把趙春迎用繩子捆綁在擔架上抬走。

兩個多小時後,家屬被通知看遺體,趙春迎丈夫在要求屍檢查明死因時,發現妻子體內的心臟、脾臟、胰臟三器官均被盜走。經兩次驗屍,確認趙春迎頭部有刀傷,肋骨骨折四根,全身呈紫黑色,頭部有血洞。

(三)迫害致死案例統計(四十三人)

圖3:雞西地區部份被迫害致死法的部份法輪功學員遺照
圖3:雞西地區部份被迫害致死法的部份法輪功學員遺照

雞西地區至少有四十三位法輪功修煉者被迫害致死,按屬地分別是:

雞西市:17人

趙東、趙春迎、趙桂琴、趙春豔、姚國秀、姜榮珍、郭美松、白麗霞、王連慶、王集吉、王立章、施桂英、楊玉敏、劉耜雋、孫秀芝、李秀琴、楊海玲。

雞東縣:6人

劉桂華、劉晏辰、林寶財、張世清、楊鳳蓮、徐彩田。

密山市:11人

張 紅、張建、張玉蘭、張成花、鐘國全、姚成達、劉梅章、劉桂英、於天勇、魏曉東、戴軍。

虎林市:9人

馬榮慶、王忠欣、夏德寶、劉桂香、趙碧旭、高喜珍、林世英、郭海棠、羅景山。

(四)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黑龍江省雞西地區已有逾三千人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這些控告者中有幹部、教師、工人、農民和個體業戶等,還有很多善良的世人簽名,要求對江澤民公訴,將其繩之以法。

圖4~7:黑龍江省雞西地區已有逾三千人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
圖4~7:黑龍江省雞西地區已有逾三千人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控告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

一位簽名者說:江澤民太壞了,應該告他。有深受其害的百姓說:我早想告他!一位農民說:江澤民把咱老百姓害苦了,早就應該告他。有一位老人聽明白真相後,罵江澤民禍國殃民,說應該告他!有一位老人自己簽完字後,給在外地的兒子打電話,告訴他起訴江澤民的事,兒子委託老人代簽名,起訴江澤民。

法輪功學員家屬也不放過迫害親人及中國百姓的惡魔江澤民,他們述說了被$1$迫害的經歷。

◎一九九八年五月,我和大人一起聽聞了法輪大法,那時我才七歲。別人家的孩子都患流行感冒,我卻無事。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大法遭迫害以後,我父親多次被勞教所、監獄迫害;母親被非法勞教。我在家護理奶奶,也被警察監視,往我學校打電話,使我被迫退學,流離失所。

叔叔在去勞教所探望父親的途中犯病,帶著遺憾不久離世。二零一二年奶奶因思兒心切,在心力交瘁、飽含期待中去世。小小年紀我就品嘗了人間的酸甜苦辣,悲歡離合。全家人心靈、身體遭受了巨大的打擊與傷害,個中的滋味實在無以言表。

◎由於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妻子趙碧旭被監獄故意用藥物迫害致死。趙碧旭的丈夫遞交控告狀,要求最高檢察院追究、公布江澤民的刑事罪責,讓世人看清這場迫害。

在控告狀中他說:最高檢察院對江澤民在長達十六年對法輪功修煉者所犯下的所有罪行進行案案調查、案案追究,給全中國和世界所有人一個可信的答覆。

◎虎林市法輪功學員夏德寶被迫害致死,他的妻子控告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晚十一點多鐘,公安局、派出所、電業局要抓捕夏德寶,夏德寶得知消息後當天被迫離開虎林。電業局長卻說夏德寶因曠工十五天被除名了。

二零零二年二月八日送雞西勞教所迫害,送時夏德寶已迫害的不能行走,人瘦的不像樣,是被人背進去的。夏德寶解教回來時,渾身浮腫。二零零八年下半年經常咳嗽,吐血,於年底十二月二十三日含冤去世。」

◎當年七十歲的竇延芬老人,懷著十幾年思念女兒的悲情,控告發起對法輪功迫害的元凶江澤民。她女兒楊海玲的冤死給數個家庭和親人帶來的是極度的痛苦和精神上無法癒合的傷痛。

這位母親根據女兒被迫害的無數個事實,要求法辦江澤民,撤銷對楊海玲十二年的非法判刑的決定,並恢復名譽。同時根據賠償法第26條、27條的規定,賠償女兒楊海玲被迫害致死給親人帶來的一切經濟和精神上的損失。

◎法輪功學員家屬薛成玉控告元凶江澤民。他寫道:二零零零年末,我妻子被勞教送進了萬家勞教所,在那裏受盡非人待遇。

江澤民發起、組織、監督、實施的對法輪功的這場滅絕性迫害,已構成人類文明史上最為嚴重的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危害人類罪。其不僅給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造成巨大的傷害和痛苦,更是對人類尊嚴、人性和道德底線的公然踐踏和破壞。

(待續)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