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解夫妻冤怨 證實法的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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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日】一九九六年,我喜得法輪大法。得法那天,是我人生中最難忘的一天。那天,我中午下班回家吃飯,母親向我推薦了《轉法輪》。我一看就看進去了,不知不覺錯過了下午上班時間,我依依不捨的放下書,趕緊去上班。

在單位的整個下午,我都是心心念念的就惦記著趕快下班回家看書,就覺的時間怎麼過的這麼慢呢?終於熬到下班了,我趕緊回家。一到家,就拿起《轉法輪》來看,通宵達旦的一氣將書看完。我豁然開朗,那個美妙的感受啊,無法用語言表達……從此,我走上了法輪大法修煉之路。

煉功學法,修心向善;比學比修,喜樂祥和。法輪大法讓多少生不如死的病患重獲新生;讓多少分崩離析的家庭破鏡重圓;讓多少劣跡斑斑的浪子迷途知返。種種人間奇蹟,數不勝數;沐浴在法光中的那種幸福美好,說也說不完。

一、離婚和苦難

我前妻L的娘家在我單位附近。一九九八年下半年,通過單位熟人介紹我們相識;一九九九年我們結婚生子。期間,正趕上「七﹒二零」邪惡瘋狂迫害大法,戶外煉功被驅散,謊言欺騙、輿論批判似文革再現。大法被抹黑,修煉環境被破壞,同修們紛紛走出來為大法說句公道話。

我母親(同修)和姐姐(同修)進京證實大法。歷經魔難回來後,因為遭受中共長期迫害,先後離世。邪黨奧運那年,我也被綁架、非法判刑。

我在獄中遭受迫害的時候,L有了外遇。她向我提出離婚,而且是帶著兩個法官和已擬好的離婚協議書來獄中起訴離婚,可能她怕我不同意離婚。在所謂的法律上,我屬於「過錯」(服刑中)的一方,所以起訴離婚對L是最有利的。事出突然,我儘量讓自己理智。面對如此絕情的人,經過短暫的思考和向法官諮詢相關問題後,我很平靜的表示同意離婚。L提出財產分割,尤其要賣掉房子分割房款。

房子本是我父母購置的婚前財產,雖然在我名下,但我和L並未出資。二老本已身心俱疲,備受打擊,再賣掉房子無家可歸,我無所謂,可是我怕二老感情上接受不了,這無疑是雪上加霜。出現甚麼不測,這豈止是不孝啊。我當著眾人的面,平靜的講出了自己的想法。我曉之以理的對L說:「你可以不考慮我的感受,但我不能不考慮父母的感受和孩子的感受。財產我都不要,房子不能賣。」看的出,L是有備而來。隨即,她提出按當時房價的一半,要我出獄後支付給她,並將這個一併寫入了離婚協議書中。

在孩子的問題上,我覺的跟著修煉人會有真正好的教育和成長,所以我據理力爭,向法官提出要孩子的監護權。我的理由簡單明瞭:一直都是我賺錢養家;另外,我不想讓孩子受不良風氣的污染,將傷害降到最小。法官剛來的時候,態度輕蔑、語氣不屑,能明顯感覺到他們被中共對法輪功的妖魔化宣傳嚴重毒害了,也是可憐的不明真相的眾生。此時,他們看到我的表現不是造假宣傳在他們頭腦中形成的「癡迷者」的樣子,語氣也和緩了許多。他們明確表示,我在服刑,孩子只能歸L;而且在孩子十八歲之前,我要支付贍養費。

在回監房的途中,有一瞬間我落淚了。遭受酷刑迫害幾度昏死,我都未曾落淚,但我與L畢竟有十年的夫妻恩情。期間,她曾有過一次背叛。被發現後,她下跪求我給她一次機會。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我原諒了她;為了保全她的顏面,我沒有聲張。如今,她卻如此的決絕。那一刻,我深深的體會到了情是最不可靠的東西,我是應該放下對情的執著了。

在離婚的過程中,我所在監房的警察(在長期的接觸中已了解大法弟子的為人)全程在場。直到簽字前的那一刻,他都幾次善意的提醒我好好考慮考慮自己以後怎麼生活。事後,這個警察找我談話,問我當時是怎麼想的。我平靜的道出了自己的真實想法:首先,強扭的瓜不甜,夫妻做到這個份兒上,沒有甚麼好留戀的,何況也留不住;其次,他們倆人已經在一起了(L有妊娠反應),這行為用常人的法律衡量都是犯罪。如果我不簽字,他們就沒有夫妻的名份,這只會讓他們造更大的業。造業要還,還那麼大的業,將來怎麼辦呢?聽了我的真實想法,警察的眼裏放著光。那一刻,他被大法弟子的無私和為他人著想的善良而感佩。

剛出獄的一段時間,我實在很艱難。一方面要抓緊時間學法(在獄中最痛苦的事情就是不能學法);另一方面,我身無分文,面臨生存問題(我被非法判刑後,被非法開除公職,沒有經濟收入)。在同修的幫助下,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初期月薪一千五百元,大約是我入獄前薪水的三分之一,但算是解決了燃眉之急。

修煉人沒有太多的花銷,除了我要按時支付給孩子每月五百元的贍養費,最難的是L催要房款,我只能分期還,要靠親人的資助維持,真的是壓力非常大。

這樣的日子過了大概有一年半的時間。同修們和我交流,修煉人是要放下利益之心,但絕不能承認邪惡的經濟迫害。給L房款本不應該,是對我的再次迫害。漸漸的,我也悟到了,這也是對L的迫害,利用她的執著、無知在造業,害人害己,我不能再承認它了。

我在法上理悟和歸正後,事情就出現了轉機。

二、善解和救度

孩子從兩歲起就一直生活在姥姥家,我和L的贍養費都是給到姥姥手裏,每月我五百、L三百。可是L常常不及時給,有時不給。為此,她們娘倆沒少發生爭執。

一天,姥姥帶著孩子來我家哭訴L沒給贍養費,說每月要贍養費像乞討似的,心裏太難受了。老人要求全年一次性支付:每年L三千,我五千。看著這一老一小,我心裏真不是滋味。我趕緊安慰老人說:「媽,您別著急別上火。L不給我給,一年一萬我一次性給您,今後孩子的費用我全出。L的房款我不會再給她了,房子本來就是婚前財產,沒她的份兒。離婚時我甚麼都沒要,如今她贍養費都不出,更沒有理由給她了。」

我是這麼說的,也是這麼做的。孩子從小學、初中、高中到大學畢業,費用我一個人全包了;大學四年是在外地念的,每年支出就要幾萬元。這些年來,我從來沒有讓孩子姥姥在費用上犯愁。

和孩子相處時,我言傳身教,儘量用傳統文化和正統觀念去影響她;遇事不強求,引導她獨立的做出正確選擇。孩子也爭氣,善良懂事,有自己的思想,學業上沒讓大人們操心;大學畢業就去了一家世界五百強企業上班。這在道德下滑、疫情頻發、經濟不景氣的當下,也是受益於法輪大法之福啊!

孩子從小在姥姥姥爺家長大,二老對孩子疼愛有加。生活上照顧的細緻入微,上學接送風雨無阻,付出很多。對此,我很是感激。這麼多年來,沒有特殊情況的話,基本上每週我都會去看望孩子姥姥姥爺,多會帶上禮品或禮金;逢年過節更是從未落下,時不時帶著全家外出聚餐和旅遊;家裏有大事小情,我都盡心盡力的去做好。

二老身體不好,常年藥不離身,特別是孩子姥爺身體不好,因病提前退休,經常住院。姥爺離世前幾年,住院很頻繁,一年好幾次。我知道了,都會去看望、寬慰他;送些錢和他愛吃的東西;姥爺去世的時候,我也像家人一樣忙碌奔波。

孩子姥爺去世後,孩子去了外地讀書、工作。孩子姥姥一人獨居,很孤獨。我就每週去探望,陪著她聊聊天,看看電視,讓她感到很寬慰。二老在雙方親友和鄰里間常誇我的好,並由衷的對我說:「我們沒有兒子,今後你就是我們的兒子。」雙方親友見到我也熱情招呼,豎起拇指誇我做的好。看的出,他們是發自內心的,因為他們見慣了夫妻離異後反目成仇、家族結怨不管孩子的事情。兩相對比,讓他們從心底發出這樣的感佩。

其實,人們說我好和不好我不看重。我想的是眾生不了解大法,我在他們面前代表著大法的形像,展現的是大法的美好。讓眾生看到、感受到法輪大法的美好,才能真正救了眾生。

L的妹妹一家三口是先後三退(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的。L妹夫是黨員,在國企工作。之前,我多次勸退,他無動於衷。這次沒費甚麼口舌,一勸就爽快的同意三退了。他們孩子在高考前夕被我勸退了,本來學習成績不很理想,卻考的出奇的好,上了一所理想的大學,這都是三退後的福報。

再見到L,我已經沒有了怨和恨,只覺的她可悲又可憐。反思自己,我以前做事沒有考慮她的感受,對她的關心少,也是促成她所為的因素(當然最根本上是舊勢力強加的因素,不被承認)。從修煉的角度講,我還真得謝謝她,過去的一切苦難讓我更加豁達。

和L的丈夫、孩子並坐用餐,言談中風輕雲淡,雙方都輕鬆自在。多年來我一直單身,L還勸我有合適的再找一個。我微微一笑而過,修煉人的內境和追求常人怎麼能懂得了呢!

破除經濟迫害後,我的收入有了大幅的提升。我有了積蓄也從不亂花一分錢,師父說過大法資源有限,那都是大法的資源啊。生活寬裕了,我在做好人中角色的同時,就有更大的能力和更多的條件兌現來世的誓約,完成大法弟子的使命。

一路走來,有看似無法逾越的苦難,更多的是沐浴法光中的幸福,對師尊一路看護我的感恩,無法撼動的對師對法的正信。對我來說,學法是最幸福的事情。越學法,越感動於師恩的洪大;越學法,越知道自己的使命和責任的重大;越學法,越能看清前方的路;越學法,我越有信心,正念越足。

在此,也感謝同修們對我的幫助。在這瞬間即逝的無比珍貴時刻,我願與同修們一起精進、精進、再精進,與同修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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