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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德州樂陵市九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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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德州市樂陵市九位法輪功學員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被樂陵市法院非法開庭、非法判刑:

周俊梅,女,58歲,被非法判刑3年10個月,勒索罰款1萬元;
張 霞,女,34歲,被非法判刑3年2個月,勒索罰款1萬元;
都連紅,女,54歲,被非法判刑2年,勒索罰款5千;
吳學林,男,74歲,被非法判刑1年10個月,勒索罰款5千元,現被監視居住;
張桂雲,女,56歲,被非法判刑1年3個月,勒索罰款5千元;
鄧新花,女,48歲,被非法判刑1年3個月,勒索罰款5千元;
張寶順,女,73歲,被非法判刑10個月,勒索罰款5千元;
蘇紹峰,男,45歲,被非法判刑8個月,勒索罰款5千元;
鄧洪桃,男,74歲,被非法判刑6個月,勒索罰款4千元。

審判長黃帥,陪審員宋銀強、王錦,書記員韓朋飛。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樂陵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夥同各區派出所分頭綁架了張霞、鄧洪桃、吳學林(紙房村)等十多位法輪功學員,還跨省綁架河北鹽山兩位法輪功學員:慶雲鎮都連紅、韓集鎮紙房村張桂雲。此次綁架案,樂陵市國保大隊蓄謀已久。所有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均被非法抄家,家中與大法有關的物品被搶劫一空。

河北省鹽山縣法輪功學員張桂雲被入室綁架時,張桂榮的丈夫站出來,阻止他們非法抄家,被樂陵國保警察用手銬非法銬了一個多小時。張桂榮的婆婆也阻止他們這種非法行徑。直到張桂榮的哥嫂趕來,和警察理論,他們才給張桂榮的丈夫解開手銬。他們在張桂榮家搶走大法書籍和10多張光盤。都連紅被非法抄家,警察搶走大法書籍和多台打印機(其中有壞的)。都連紅的丈夫後來去樂陵國保大隊要人,被警察欺騙,在不明紙張上簽字。

這些法輪功學員先被非法關押在樂陵市國保(政保)大隊,其中多人被非法刑事拘留,後來被非法關押在德州看守所。

河北省鹽山縣公安局電話:0534-6660930
公安局長:馮軍
公安局政委趙旺電話:13605346581
國保隊長:侯全軍

檢察院韓壽枝電話:19105346025

黃夾鎮派出所,派出所電話:18553460095 0534-6671709
興隆街派出所電話:6660877 任強:18553460167
花園派出所:0534-6721110
鐵營派出所:0534-6622015
鄭警察:13869250300
姜警察:15315818581
劉警察:1856215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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