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守科,ShouKe Zhu,男,漢族,一九六九年七月出生,中共黨員,甘肅白銀人,出生地甘肅白銀。朱守科曾任蘭州市公安局監所管理處副處長,蘭州市公安局紅古分局任黨委書記、局長,甘肅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總隊長,省公安廳黨委委員,蘭州市政府黨組成員,蘭州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二零一四年一月,朱守科任甘肅省公安廳副廳長,蘭州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二零一五年十月,甘肅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蘭州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至今,任公安部監所管理局局長。
(說明:公安部監所管理局負責管理所有公安系統的看守所、拘留所。)
一、朱守科的主要罪行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公安部成為中共政權實行迫害法輪功的國家工具。難以計數的無辜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非法關押到公安系統各級看守所、拘留所。在江澤民的「打死算自殺」、「殺無赦」等密令下,各級看守所、拘留所對不願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使用多種酷刑折磨,導致大批學員被虐殺、致傷、致殘。
朱守科任公安部監所管理局長期間,指揮、縱容各級看守所、拘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如吉林白城市看守所所長王鳳鳴、副所長魏平採用毒打、灌藥、澆涼水、奴役等殘忍手段折磨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三月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韓紅霞。事後,看守所的警察得意地說:煉法輪功的死了沒事。
據不完全統計,自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今,被公安系統各級看守所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三十七人,眾多的被迫害致傷、致殘,甚至被活摘器官。
朱守科作為公安部監所管理系統的最高負責人,應對其任期期間在全國看守所、拘留所範圍發生的種種對法輪功的迫害罪行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二、部份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
案例一、「如果我死了,就是被迫害死的」
內蒙古自治區巴學員季雲芝,女,六十六歲,於二零二二年二月一日,在家中被巴林左旗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徐劍峰等警察綁架,強制拉到左旗二醫院體檢。當時季雲芝出現了抽搐的狀況,已不能站立和說話,而且不停地嘔吐。季雲芝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後,絕食反迫害,遭到看守所所長高永剛、法醫田志軍、警察和在押犯人的打罵、凌辱和酷刑折磨。所長高永剛指使法醫田志軍給季雲芝插鼻飼灌食,田志軍還多次打季雲芝嘴巴子。警察指使看守所裏的犯人迫害季雲芝,多次把她拖出去毆打。將季雲芝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後,又把她轉到其他監室繼續迫害。
三月二十一日,季雲芝家人接到通知,說季雲芝去世了。家人要求進病房見季雲芝最後一面,公安局不讓。家人在門外看見季雲芝的氣管已被切開,臉上和肩膀處都有血跡。醫院的走廊裏站滿了警察,接著他們把季雲芝家人都攆出那個樓層。四月八日早晨,季雲芝遺體被強行火化。她生前曾跟監室的人說:「如果我死了,就是被迫害死的。」
案例二、佳木斯法輪功學員康愛芬被迫害致死
康愛芬,女,六十四歲,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七日在家中遭黑龍江省佳木斯前進公安分局國保警察綁架、非法抄家,被強行送入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被迫害致心臟出現了嚴重的症狀,全身浮腫,雙腿不能站立行走,雙眼幾近失明,呼吸困難,生命垂危,於八月十七日被放回家「監視居住」。回家三個月後,便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早含冤離世。
康愛芬被迫害得全身浮腫,雙腿不能站立行走。 |
案例三、浙江永康市施夢巧被迫害致死
浙江金華市永康市法輪功學員施夢巧女士,二零二零年二月被綁架構陷,被非法判刑十八個月、勒索兩萬元,二零二一年三月底,施夢巧被關押期間,疑似腦顱內受傷,永康市看守所掩蓋罪行,稱腦梗死、腦瘤,在未經過家屬同意簽字的情況下,私自動手術,將施夢巧轉入重症監護室。施夢巧一直昏迷,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六日含冤離世。看守所沒有給出任何交代和解釋,就將施夢巧的遺體連夜拉往殯儀館。
案例四、被非法關押一年多 鄭州郭保軍被迫害致死
郭保軍,男,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日被綁架構陷,非法關押在鄭州市第三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年多,家屬從沒被允許會見到郭保軍。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日,看守所電話通知郭保軍的兒子說:你父親在鄭州市第二醫院,情況比較危險。家屬當天見到郭保軍被迫害的十分消瘦,脫了相,雙眼皮浮腫嚴重;鼻子上插了胃管;胳膊上插著留置針,胳膊一塊塊紫,帶有針孔;郭保軍的下身插著導尿管,腳上戴著食指粗的腳鐐。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四日,看守所短信通知家人說,郭保軍已去世。家人要求見遺體,被看守所拒絕。
案例五、於永滿在遼陽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於永滿,男,六十五歲,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被綁架,非法關押在遼陽市看守所,於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三日被迫害致死,看守所說「突發疾病」。法醫發現於永滿有一根肋骨骨裂,肺部也有撕裂傷痕。家屬懷疑於永滿生前在遼陽市看守所內受到毆打等迫害。
案例六、青島市何立芳被虐殺-疑被活摘器官
何立芳,男,四十五歲,於二零一九年五月被綁架,七月二日在山東普東看守所監禁期間死亡。據明慧網報導,他的家人發現,何立芳的遺體,胸前有縫合的刀口,後背也有刀口。臉龐顯痛苦狀,嘴巴張著,鼻子和嘴裏有血跡,牙縫往外滲血,身上都是傷,腿、胳膊上都是淤青和發黑,還有針眼,脖子上有個燎泡。警察起初說是屍檢造成,但家人懷疑何立芳可能在生前或剛剛死亡後被摘取器官。
案例七、天津楊玉永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法輪功學員楊玉永與妻子孟憲珍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被綁架,非法關押在天津武清區看守所。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楊玉永在看守所被迫害離世。楊玉永在武清看守所講真相時,遭警察劉建剛猛烈抽打嘴巴,劉建剛並唆使監室裏的犯人,共十三個人對楊玉永進行群毆,把楊玉永打昏,同時進行性虐待和侮辱,捏生殖器、吸乳頭。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下午六點,楊玉永家屬接到通知,去武清中醫院,看到醫院大廳內外已布滿警察,親友發現楊玉永身上多處青紫,已經停止呼吸,可還在使用心肺復甦機器搶救。負責搶救的醫生說:下午三點四十分楊玉永被送到醫院,臟器都衰竭了。有護士說病人送來時已經不行了。六點多通知家屬,晚七點家屬到時楊玉永就已經停止呼吸了,身體已經僵硬了,腳也涼了。搶救只是做樣子。
對於楊玉永的死因,看守所沒有人向家屬解釋。但家屬發現楊玉永的脖子、身體大面積淤傷,耳朵、眼睛裏都有血,耳朵根有很大的傷口,腳趾甲也有竹籤紮過的痕跡,後背有淤痕。
三、酷刑折磨、迫害致精神失常部份法輪功學員
案例一、石家莊李冬梅在看守所遭毒打、六天六夜不准睡覺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下午,李冬梅與耿樹蘭在向世人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綁架,七月二十日,李冬梅和耿樹蘭被劫持到石家莊第二看守所。李冬梅因喊:「法輪大法好!」看守所監管女警就指使監室其她五、六個在押犯人毆打李冬梅。犯人有的用拳頭打臉,用指甲掐,搧嘴巴。打的李冬梅滿身傷痕,臉和鼻子均被打出血,身上有大約四釐米寬的圓形紅色血印。
在被關進監室的第二、第三天,獄警又指使五、六個犯人強行給李冬梅戴手腳連銬,連銬戴了很長時間。從七月二十日進看守所開始,李冬梅被強行六天六夜不能睡覺。獄警唆使犯人二人一組,八個人晚上輪流看著她,不能閤眼,李冬梅痛苦至極。那時她的精神已經快崩潰,人要瘋了。六天的時間李冬梅只吃了三個饅頭。
在監室裏,因李冬梅拒穿號服,只穿自己的衣服。她們就不給長褲,她只能穿一條內褲,她們就羞辱她。去外面放風時,因為李冬梅不去,她們就將只穿著內褲的李冬梅生拉硬拽拖到外面,弄得滿身是傷。
李冬梅被強迫六天六夜不能睡覺後,已根本睜不開眼,看守所的一個醫生掐她的人中,用指甲用力往裏摳,指甲摳進很深,他看李冬梅還睜不開眼睛,將李冬梅弄進醫務室,用帶電的儀器撬她的牙有兩分鐘,給她灌藥,當時李冬梅的牙齒就鬆動了,然後被強行輸液。
大概二十七日上午, 監室女警察和幾個警察謊說李冬梅頭上長了蝨子,把她的頭髮剪的很短,往她頭上噴很多藥。因李冬梅不配合,監室的女警察和犯人強把她架到室內,一個犯人在水管接幾盆涼水,從李冬梅頭上澆下去,一盆水澆下來她覺的快窒息了,然後,又拿她的褲子沾廁所地上的髒水往李冬梅嘴裏塞。
李冬梅絕食抗議暴行,警察指使監室的三個犯人,每天兩次把李冬梅從監室拖到醫務室強行灌食。三個犯人按住李冬梅的四肢,鼻飼玉米粥加水,灌完後馬上輸液,輸的大多是鹽水。
案例二、西昌市羅明春屢遭看守所吊銬迫害
羅明春,女,於二零一九年八月被綁架、非法抄家、關押構陷,在西昌市看守所遭受到被吊銬在大門上折磨(雙手全部打開,只許腳尖沾地),人非常痛苦。全身的重量幾乎都在雙手上,雙手一會兒就烏黑,全身疼痛難忍,呼吸困難,口乾舌燥,大約被吊銬了一上午,雙手被吊傷,手銬銬的地方大部份是烏黑血青的。看守所經常用吊掛的方式懲罰其他在押人員。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 |
案例三、法輪功學員黃佐萍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黃佐萍,女,現年六十八歲,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被綁架,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十個月後,被迫害致精神失常,被送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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