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妹,又叫彭金香,今年69歲,原在建行醫務室工作,已退休。以下是她近期遭迫害事實: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中午十二點四十分時,有人在彭小妹家門外喊她的名字。彭小妹以為是熟人,馬上就去開門。誰知有三個人迅速闖入,並開始抄家。他們沒有出示證件,但彭小妹認出其中兩個穿警服的男人是新河派出所警察,一個叫李宗根,一個姓王,還有一個女的不認識,她手拿執法儀一直在照相。大約十分鐘後,警察李宗根拿出了一張傳喚證,上面有彭小妹的姓名與住址,蓋有開福區公安局公章,還拿出了一張所謂「搜查證」,上面也有彭小妹的姓名與住址,蓋有新河派出所公章。
他們要將彭小妹帶走,彭小妹不配合,跟他們講真相,他們不聽。彭小妹要打電話叫自己的哥哥來,警察不准她打電話,去搶她的老年手機。彭小妹拿來一個舊的智能手機要拍他們的照,警察又將手機搶走。警察可能看到彭小妹臉色發紅,不太正常,就叫了120來,要給彭小妹測血壓。彭小妹抵制他們這種迫害而拒絕配合。警察就叫來了新河派出所副所長徐俊。(徐俊自己曾承認多次參與指揮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徐俊一來,從嘴巴裏蹦出幾個字:強制執行,給她戴上手銬,再抬上汽車。不配合,要踩爛大法師父法像。他說已經踩過兩次師父法像了。彭小妹一下就哭了,說:你們不能踩啊,這造多大業呀!迫害好人,子孫後代都要還業債。為了保護師父的法像不被踩爛,彭小妹同意跟他們走。警察留下兩個人繼續抄家,共計抄走大法書籍約60本,真相資料、護身符、筆記本等約四大袋子私人物品。
警察將彭小妹綁架到開福區公安局。刑偵隊長李冀對彭小妹進行非法訊問,問的是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四日彭小妹遭人惡告、已了結的事情,還問了資料的來源、到甚麼地方買菜去宣傳了、有誰接了資料等等,隨後強迫留手紋、腳紋、測虹膜、測血等。之後將彭小妹非法關押到待詢室。
到晚上約十一點,彭小妹被送到市一醫院體檢出血壓高。彭小妹說:我身體很好,你們無故抓我,把我害得這樣。在市一醫院觀察室住一晚後,十四日上午約十一點多,李冀、王某、李宗根開車將彭小妹拉至市看守所企圖刑事拘留。因體檢不合格,市看守所拒收。當天下午4點,警察將彭小妹送回派出所。約下午五點,才把彭小妹放回家,說要監視居住。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新河派出所打電話叫彭小妹去派出所一趟,警察景某和李某開車將彭小妹拉到瀏陽市法院拿傳票,過程中彭小妹一直給兩個警察講真相。面對瀏陽市法院遞交的傳票,彭小妹拒絕簽字。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中午,長沙市新河派出所三個警察又到彭家敲門,要彭小妹跟他們去市一醫院體檢,說是檢察院要醫學鑑定報告。彭小妹不開門,不同意去體檢。警察即叫來開鎖人撬門,把兩扇門撬爛,強闖進入。彭小妹拒絕配合,警察給近70歲的彭小妹銬上手銬,拖著就走,下六層電梯後,在地上拖了約三十米,塞進汽車,到市一醫院開了幾張化驗單,說空腹抽血,後天再去。直到下午五點才送彭小妹回家。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六日零時五分,彭小妹聽到有人敲門,來人說是疫情調查。彭小妹就叫醒丈夫。開門後,一大群一下子強行闖入彭小妹家,八男一女共九名便衣警察,都沒有穿警服或者出示警察證。其中有新河派出所副所長徐俊。徐俊對彭小妹說以前的事算了,這次由他負全部責任。徐俊拿出兩張紙,彭小妹看了一張是搜查證,一張是傳喚證,上面寫的罪名是「利用邪惡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由開福區公安局開出,但沒有局長簽名。徐俊說他們都是開福區公安局的。隨後,他們開始在彭小妹家肆意抄家,抄家過程連床墊下、洗衣機、衣櫃等處都非常仔細查看,其中兩名警察不准彭小妹的丈夫走動。並將彭小妹準備的一些控告資料、信封、大法書、護身符、週刊等個人物品直接全部拿走,連個清單都沒有。整個過程花了一小時二十分鐘,同時,還將播放器、手提電腦損壞。彭小妹要打舉報電話,他們不准她打,還搶走了她的手機和電話本。抄完家後,其他警察向徐俊請示是否將彭小妹帶走,徐俊點頭同意。三名警察抓著彭小妹的胳膊就推著她往外走。在去公安局的路上,警察們說在四方坪附近的監控看到彭小妹推個車子在走路。其實那是十月十日上午,彭小妹推著車子到四方坪菜市場買菜。因疫情原因菜場被封,街上沒甚麼人,卻碰到一個朋友肖德玉,兩人在附近走了一段路就回家了。到了開福區公安局後,說要做核酸又到長沙市市一醫院體檢,彭小妹當時血壓很高。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六日上午,開福區公安局李姓隊長找彭小妹問話錄口供,彭小妹問:「我犯了甚麼法?」李隊長不但沒講,反而不斷地用誘供(違法程序)的方式來套彭小妹的話:「坐甚麼車去的四方坪?走的哪條路?和肖德玉約好了嗎?她家裏住哪裏等?」彭小妹說不知道。李隊長也問了些關於法輪功的問題等。要她在口供紙上簽字時,彭小妹寫了:「此案與我無關,他們徇私枉法,栽贓陷害,請檢察督察。」而後李隊長等人強行採集彭小妹的血液、採膜滾手印、聲音、身高、腳印等。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八日晚上八點左右,警察將彭小妹送往長沙市拘留所時,因她高血壓,警察請示市公安局長,局長說死也要死在裏面。十一點多到市拘留所,在被拘留期間,彭小妹寫了一封舉報信,拘留所警察怕被追責,將舉報信沒收。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早上,彭小妹全身不能動,頭暈、手、腳無力發麻等症狀,血壓也測不到了。面對這種無理的迫害,彭小妹一直絕食抗議,並叫拘留所負責人來錄音:「追究所有參與迫害下達命令的領導和執行領導人的刑事責任。」拘留所所長後派車將彭小妹送往長沙市市一醫院。彭小妹在市一醫院住了三天後,血壓一直很高,派出所怕承擔責任。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晚上,打電話給彭小妹的家人接回家。並給了一張監視居住的文書,彭小妹拒絕簽字。在家人陪同攙扶下彭小妹十點回到家中,身體至今還未恢復,生活還不能自理。
與此同時,在菜場與彭小妹偶遇的法輪功學員肖德玉在同一個時間段也被開福區公安分局綁架,到醫院做核酸體檢時,肖德玉沒有尿,人很衰竭,不能正常行走,由警察抱著。在這種情況下不但不給她輸液,還有人說她裝病。為了反對這種無理的迫害,肖德玉絕食抗議了3天。救死扶傷的醫院在這時卻被裹挾成了幫兇。目前肖德玉被非法關押在長沙市拘留所。該案由伍家嶺派出所負責,新河派出所副所長徐俊舉報。
關於彭小妹被迫害詳情,請見明慧網文章《長沙退休護士遭洗腦迫害》《湖南省建行退休女職工遭中共洗腦班劫持》。
參與迫害責任人:
伍家嶺派出所:
所長徐興宏18073183818住址:長沙市開福區青竹湖街道湖畔小區西湖苑5棟406房
新河派出所:
副所長徐俊18073183926、1003住址:長沙市開福區湘江世紀城詠江苑13棟2單元
開福區公安局:
局長陳魁昱1390749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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