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蔡澤芳老人近兩年遭迫害事實簡述: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營山縣公安局和城南派出所七、八個警察綁架了在大街上講真相救人的蔡澤芳老人,隨後兩輛警車將她拉到住處,警察砸壞大門闖進室內,翻箱倒櫃,搶走大法書幾本、真相幣2000多元、光盤、護身符等私人財物。警察非法審問蔡澤芳一天,蔡澤芳對他們講真相,不要對大法和法輪功學員犯罪,善惡有報是天理。並嚴肅地告訴他們:「我的一切私有財產必須全部歸還。」到晚上八點,警察才將她放回家,並說:「過幾天還要去了結。」
二零二一年三月上旬,營山縣檢察院叫蔡澤芳的姪兒到檢察院簽字,內容是蔡澤芳被「取保候審」的保證書。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晚八點左右,營山縣公安局一夥四人,到蔡澤芳住處騷擾,逼著她在一張印了字的單子上簽字,她不配合,一直折騰了一個多小時。警察並放出威脅的話說:不簽字,就天天上門來。到九點多鐘,警察才離開。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八日,檢察院將蔡澤芳拉到法院。營山縣法院判處蔡澤芳取保候審,蔡澤芳不簽字,不承認。法院就叫她家人簽了字,算了結。
二零二二年二月,營山縣法院法官強行將蔡澤芳84歲的年齡改為75歲,對她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三千元。蔡澤芳於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六日當天被劫持到南充市看守所,看守所因她血壓達220/180而拒收,蔡澤芳得以回家。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上午八點,蔡澤芳聽到有人打門,前去開門,剛一開門,見兩男一女三警察站在門口。兩男警察不由分說左右一邊一個,將她兩胳膊架起,從二樓架到樓下,將她拽上警車,直接綁架到營山綏安派出所。在營山綏安派出所,警察對蔡澤芳非法搜身,搶走隨身小包內的兩百元真相幣和一張護身符。蔡澤芳抗議,絕食一天,晚八點放回。警察揚言:以後隨叫隨到。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八點鐘,蔡澤芳老人剛走到住房樓下,被緩安派出所一男一女倆警察擋住,男叫謝輝,女的姓王,他們要帶老人走,說問幾個事就回來。老人不同意,他們左右一邊一個拽住她的胳膊強行拉著走,老人當時對圍觀的群眾大聲說:「你們在光天化日之下,綁架受憲法法律保護的好人,一個修佛的老人,簡直就是黑社會。」警察不由分說,將她拉上警車,說到醫院做核酸,結果是檢查身體,之後直接將她拉到營山縣公安局執法辦案中心。老人不配合照相、簽字,幾個警察就強行按住老人銬上手銬,關進牢房。她絕食抗議,要求講清非法關押的原因。沒人回答。老人在裏面一直講法輪功真相,天天講,來人就講,大家都靜靜地聽著。十二月一日晚八點,警察將老人送回住處,並通知當地中城社區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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