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不要把自己的認識強加給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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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一日】我先講一件發生在同修間的事情。

A同修近八十歲,獨居,出現雙目失明五年了,時有同修們和她一起學法交流。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上旬,我想去A同修家裏,和她一起學法。我這一決定,使A家學法點的同修有了不同的看法。有的想,她由於視力原因,師父各地講法沒學,我正好有時間和她在一起學學法;有的同修認為我應該在自己家裏證實法,不能到別人家裏證實法。

師父講過「不同層次有不同層次的法」[1]。師父還說:「我可以告訴大家,為了達到個人目地,滿足個人的癮好、慾望所做的事情,這就是執著;而為公、為大眾、為別人做的事情,或努力做好工作和功課就是應該的。」[2]

我在自己所在層次中悟到,我應該這樣做,去她家和她學法。從師父法中,我悟到,同修有困難,應該幫助一下,沒有錯。對於其他同修的反應,我沒動心,就照自己悟的去做。

我拿上一桶花生油、菜、米、雞蛋等生活日用品,來到了A同修家。我和A同修一起學了幾天法。有一天中午,B同修來了。她說我不應該在A同修家裏學法。B被A同修擋住,不讓她說。

我們到了學法時間了,A、B同修還沒說完,接著,她們說了將近兩個小時。我自己學了一會兒法,又去洗衣服。說也奇怪,我去陽台晾衣服,在她們面前走過,只聽到她倆說話有聲音,一個字我都沒進耳朵,甚麼也沒聽到。我悟到了,是師父在幫我,不讓我聽到。我做對了。

我在A同修家裏住了五十天,和她學了五十天法。元旦到了,我要離開那裏。B同修知道那幾天我要離開,有一天早晨,B同修去了,二話沒說,直衝我來,大嗓門發洩了她這五十天想要說的話。我這裏不是批評、指責同修。

我遇到這事,肯定與我修煉有關係,有我提高的因素在裏面。我滿面笑容,雙手合十在胸前,嘴裏一遍一遍說出聲來:「對的是他 錯的是我」[3]。最後,B同修也認識到了對我態度不好,對我說了聲「對不起」。

在這裏,我要點出主題,給自己、給同修提個醒。B同修說我的時候,她說了這麼幾句話,她說,這些天來,師父一直在她夢中點化,要她對我說甚麼、甚麼的。我個人悟到,同修應注意,不要把自己的執著和個人認識、不理智的對待同修的話,說是師父讓她說的。不要把自己認識強加給同修。

類似的事情也發生在另一位同修身上。近期,我出去講真相,遇到一位同修,我們倆交流了一會。她說,她身邊發生過這樣一件事情。有一位同修在過病業關,在她家裏住了幾天,她們一起學法煉功,同修狀態挺好的。有一天,去了一位同修說:「你過病業關,不在自己家裏過,怎麼跑人家這裏來了呢?」說得魔難中的同修不好意思再呆下去了,回家了。結果,魔難中的同修回家幾天,就走了,離開了人的這個空間。

我個人悟到,同修每個人修的層次不同,認識法理也不同,個人修煉道路也不同,所以,同修不能把自己悟到的理強加於同修。

以上是個人認識,如有不當之處,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法解 》
[3]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誰是誰非〉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當前修煉狀態中的個人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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