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省景縣善良婦女楊迎春被非法判刑三年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2022年7月1日,河北省衡水市景縣法輪功學員楊迎春被景縣法院非法開庭,2022年9月份,被誣判三年。

楊迎春,1968年7月5日出生,今年54歲,家住河北省景縣城關鎮郭小旺村。學煉大法前,楊迎春患有婦科病、鼻炎、咽炎、耳鳴、四肢發涼等病。修煉法輪大法後,楊迎春以真、善、忍為標準,用法來歸正自己,做到實修,所以她的病很快就好了,恢復了健康。她由原來對老人的不孝和跟弟兄們的爭鬥,改為孝敬老人、不和弟兄們一樣了,處處為別人著想。法輪大法的威力使她道德回升,做一個真正的好人。

1999年7月20日,惡首江澤民以小人妒嫉開始鎮壓法輪功,楊迎春家不斷受到鎮派出所警察的騷擾。

2020年,楊迎春在給三個學生講法輪大法好的真相時,被惡意舉報,遭景縣公安局綁架,後被「取保候審」。景縣公安局警察,夥同檢察院和法院,黑箱作業,羅織罪名,構陷楊迎春。2022年7月1日,楊迎春被景縣法院非法開庭。2022年9月,楊迎春被非法判刑三年。

中共迫害法輪功,採取「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邪惡政策,2018年,景縣「610」辦公室主任鄭建華曾授意景州鎮政府,用5000元雇佣一婦女,冒充法輪功學員楊迎春,造假拍攝了所謂「決裂」大法的視頻,詆毀楊迎春,誣陷法輪大法。被雇佣的婦女是村幹部的親戚。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顛倒了是非善惡,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的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搶劫、勒索錢財;甚至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罪名構陷,給廣大法輪功學員和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1992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