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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邊州公安局副局長元龍哲迫害法輪功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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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元龍哲,男,朝鮮族,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任吉林省汪清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至今任吉林省延邊州公安局副局長,分管刑事偵查支隊、刑事綜合信息支隊、刑事科學技術支隊、網絡安全保衛支隊、圖象偵查支隊,聯繫和龍市公安局。

中共延邊州委書記胡家福,是延邊州迫害法輪功的總策劃和指揮者,他在有延邊州政法委書記周金星、延邊州公安局長段於建部門人員參與的調研會上,推動迫害法輪功。延邊州公安局副局長元龍哲是迫害法輪功學員具體執行和指揮者之一。

二零二二年四月七日至九月五日,和龍市與敦化市有三名法輪功學員因救人被攝像頭錄像跟蹤,綁架、非法抄家。四月七日和龍市付姓和藺姓兩位法輪功學員因散發避疫真相傳單,被攝像頭錄像跟蹤,遭和龍市文化派出所警察綁架,兩人被非法取保候審。九月五日,敦化市法輪功學員馬文華因一年前出去蓋章被攝像頭錄像,被江東國保、一所、街道委五六個人,說搜刻字(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章,結果抄走兩個印章,六十多本大法書,和真相資料。馬文華被帶到一所,說應刑拘十三天,後說因年過七十歲被放回了。

延邊州公安局副局長元龍哲是以上法輪功學員被攝像頭錄像,綁架、非法抄家、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的執行、指揮迫害者之一。

元龍哲自二零一六年以來歷任汪清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延邊州公安局副局長,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離世2人,枉判12人,勒索現金6000元,劫掠現金5萬元,非法判刑罰金2,000元,取保候審3名。

一、迫害致死、離世案例

◎延吉市朝陽川鎮法輪功學員尹志波在家被警察推出窗外墜樓身亡,吉林延吉市法輪功學員尹志波,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在家被警察樸東傑及協警孫海濤推出窗外、墜樓身亡,終年44歲。時至今日,尹志波被迫害去世已經一年多,屍骨未寒,真正的殺人兇手樸東傑還披著公安警察的外衣逍遙法外。

◎延吉市法輪功學員張晶波,女,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晚八點左右外出回家,騎車剛到樓下,突然衝出來四、五個男便衣,不容分說便將她綁架到延吉市國保大隊刑訊逼供,被迫害的生命垂危,勞教所拒收,被親屬接回,被迫流離失所,遭非法通緝,於二零二二年五月八日在出租房去世,終年52歲。

二、綁架構陷致使12名法輪功學員被枉判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消息,汪清縣法輪功學員騰可梅被法院冤判三年,沒有通知家屬。騰可梅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被汪清國保大隊管清友一夥人綁架。

◎汪清縣春陽鎮法輪功學員王連臣被非法判刑一年七個月

王連臣,55歲,汪清縣春陽鎮中學教師。二零一九年九月九日中午,五個外地警察和便衣闖到他家,把他堵在屋內,因沒有看見他妻子范燕清(也是法輪功學員),就追問其妻子的下落。最終他們搜走兩台電腦、一套大法書和保存三整年的《明慧週刊》以及家裏的各種證件,還把王連臣綁架帶走了;范燕清走脫後,一直在外面流離失所。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八月五日消息,王連臣被非法判刑一年零七個月,在吉林監獄關押迫害。具體參與迫害人員的相關信息不詳。

◎延邊敦化市三名老年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

魏玉梅,女,73歲;李鳳雲,女,70歲;朱秀霞,女,65歲,延邊敦化市大石頭鎮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四日,朱秀霞、李鳳雲、魏玉梅三位老人在貼真相標語時,被已經跟蹤監控半年之久的敦化市公安局國保隊長孫連成帶警察綁架(三人之前在郵寄真相信時,被大石頭鎮郵局不明真相的工作人員張峻連、曹長澤誣告)。

在綁架過程中,五、六個警察抬朱秀霞上車,因朱秀霞不配合上車而高呼「警察抓好人啦」,引起百姓圍觀並議論譴責警察的行為,其中一個警察出手打在朱秀霞後腦上,致使朱秀霞後腦疼了兩個月。警察把朱秀霞打昏後,抬上車,並在朱秀霞的右上臂注射一針不明液體,致使朱秀霞右上臂一塊地方又黑又紫,還有一個明顯的針眼。朱秀霞被警察打昏後,心臟病復發,警察給她嘴裏塞進一粒藥,等朱秀霞醒後,發現自己全身衣服都濕透了,頭髮像從水裏撈出來似的。

當天,敦化市公安局國保隊長孫連成帶著警察,私闖朱秀霞家,搶走大法書籍、打印機、電腦、刻錄機等本應該受到法律保護的私人財物,並分頭非法查抄李鳳雲、魏玉梅的家,其中魏玉梅家的現金二萬元被搶走,後被家人要回來了。

在敦化公安局,三位老太太被強制照相,按手印,測DNA,於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五日回家。時隔兩個月後,敦化市公安局非法起訴朱秀霞,李鳳雲和魏玉梅。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敦化市法院對三位老人非法判刑:魏玉梅一年,李鳳雲半年,朱秀霞一年半,直接送到延吉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延邊州延吉市法輪功學員范明蘭被冤判七年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左右,延吉市法輪功學員范明蘭被延邊州龍井市警察綁架。七月末,家人獲悉,范明蘭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十點半,延吉市朝陽川鎮楊軍豔被延吉市法院非法開庭,被中共邪惡黨枉判三年,至今被非法關押在延吉看守所快一年半了。前幾日看守所突然告知家屬楊軍豔在看守所精神出現異常已有一個星期。可直到現在家屬再沒得到楊軍豔被及時送往醫院檢查治療的消息,也沒把人交給家屬趕快就醫。

◎62歲的法輪功學員張俊玲坐輪椅被關進看守所判刑一年半

62歲的法輪功學員張俊玲二零一九年傳統新年正月初十那天,粘不乾膠向人們拜年!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被受中共謊言欺騙不明真相的人構陷,琿春市公安局、琿春市國保大隊警察跟蹤並綁架了她,並對她非法抄家。

二零一九年六月初,張俊玲接到琿春市檢察院的電話,讓她去檢察院一趟。張俊玲因身體狀況不能前去。檢察院方說:那讓公安局的人去你家裏。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吉林省延邊州龍井法院對張俊玲非法庭審,過程只用了不到半小時,就匆匆給她定罪。因她身體情況,張俊玲被非法判緩,監外執行。

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張俊玲被強行做核酸檢測後劫持到延吉看守所非法關押,是坐著輪椅被關進看守所的。看守所不讓家人探望,只能存錢。

這次又被非法判刑一年半。二零一九年那年非法判的刑不算了,原因是沒在關押中,在家中不算。這次從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送進看守所日起開始算,整個刑期一年半。

◎延吉市80歲的法輪功學員李智茹被冤判兩年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三日,李智茹被騙,說北京工作組來體檢。體檢完李智茹被非法關押。李智茹近日被冤判兩年。

◎二零二一年延吉市李連傑被非法判刑三年

◎延吉市安福子被非法判刑三年,因信仰延吉市82歲安福子被劫入監獄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信息,朝鮮族法輪功學員安福子,女,82歲,延邊電視大學退休教師、政治專業副教授。安福子堅持信仰法輪大法,時時都為別人著想。近幾年,她被綁架、判刑、監視居住迫害。二零二一年八月下旬再被綁架、關押在延吉看守所,九月下旬,被劫持入吉林省女子監獄。

◎延吉市兩位77歲的法輪功學員金惠信和太貞子被冤判六個月

二零二零年九月份,金惠信和太貞子給常人發明慧年曆時,被便衣警察綁架,之後被抄家,被搶走大法書和真相資料。被非法審問後,當天晚上被放回家。

二零二一年十月末,公安局分別給金惠信的孫女和太貞子的女兒打電話,讓她們把兩位老人帶到公安局。騙去了之後,說是把去年的所謂「案件」現在才處理。警察走了所謂「案件」程序之後,把她們送到檢察院。

二零二一年十月末,被延吉市公安局傳喚,已被構陷到延吉市檢察院。

現得知,兩位老人已被非法判刑六個月。每人被罰款1,000元,被強行帶到醫院檢查身體,體檢費每人500元。兩位老人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監獄。

三、騷擾、綁架、抄家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汪清法輪功學員騰可梅、郭玉平被汪清國保大隊官清友一夥人綁架。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七日中午,延邊州天橋嶺林業局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黃家英,和丈夫在家中招待外地來的同學,天橋嶺林業局國保大隊李少偉、莊延華、於代江、王玉偉闖入家中,非法搜查,莊延華還穿著皮鞋在床上踩來踩去、翻包倒櫃。搜出大法書籍《轉法輪》及幾個護身符,便把黃家英綁架到公安局,不煉功的丈夫也被帶到公安局,後被放出。黃家英被公安局國保大隊非法關押了超過二十四小時後,於十八日下午兩點多被送到汪清林業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於六月三日被釋放。

◎延邊州天橋嶺法輪功學員黃家英被非法拘留

延邊州天橋嶺法輪功學員黃家英與丈夫去太原女兒家過年,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上午到達長春,在龍嘉飛機場安檢時,因發現兜裏有法輪功手抄經文和護身符,被飛機場派出所扣留,隨即通知天橋嶺公安局,快到晚上時,被當地公安局國保大隊李少偉等四人綁架回天橋嶺,關押至一月十日下午,被延邊州天橋嶺公安局非法判拘留十天,送到汪清林業第二看守所迫害。

◎汪清縣法輪功學員范燕清遭迫害情況補充

二零一九年九月九日中午,五個外地警察和便衣闖到汪清縣春陽鎮法輪功學員范燕清家,那些警察抄家時,他們還搶走一部台式電腦、一個筆記本電腦和多部手機,家裏的身份證、結婚證、房屋產權證以及各類銀行卡等都被他們洗劫一空,范燕清走脫。

◎延邊州圖們市殘疾婦女翟春梅被綁架 警察搶走現金5萬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一日,翟春梅在向世人贈送真相資料時,被國保警察綁架,後又被非法抄家。翟春梅和兒子都是雙腿殘疾,不能正常行走,兒子現在還在上初中,只能靠丈夫一人辛苦掙錢,維持著這個家,這都是他們自己的血汗錢。

翟春梅當時所穿的衣服都被送了回來,據說已被非法刑拘,但翟春梅具體被關押在甚麼地方,警察不告訴家屬,現下落不明。家屬曾多次去要人和被搶去的錢都無果。

◎琿春市法輪功學員曹秀英、郭秀豔被綁架 已回家

二零二零年四月末,法輪功學員曹秀英在發放真相資料時,被琿春市河南派出所警察綁架,後來交了5000元押金,辦理了取保候審。

法輪功學員郭秀豔,發放真相資料時被監控錄像,幾天之後,於六月十五日,被琿春市國保大隊綁架,當天放回。

和龍市付姓和藺姓兩位法輪功學員因散發避疫真相傳單,被攝像頭錄像跟蹤,遭綁架,非法抄家,兩人被非法取保候審。敦化市法輪功學員馬文華因一年前出去蓋(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章被攝像頭錄像,被綁架、非法抄家。

從三位法輪功學員被攝像頭錄像內容看,沒有被害人,而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被攝像頭錄像,正說明法輪功學員在為百姓做大好事,讓人們記住「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救命的九字真言能逃過災難,遇難呈祥,何來違法?

中共迫害法輪功二十三年來,法輪功學員無論在任何場合都在講,法輪功是佛法,是叫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無論是對個人,家庭、社會、對國家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這讓最普通的百姓來評判也不會說真誠待人、友善相處,互相寬容忍讓不好吧。難道中共的貪污、腐敗、行賄受賄、買官賣官、三陪淫亂、保護黑惡勢力,對百姓造假隱瞞、謊言欺騙、栽贓陷害、草菅人命好嗎?老百姓誰能認可這些是好?

真、善、忍是普世價值,無論白人、黑人、黃種人都認為真、善、忍好,世界需要真、善、忍。

另外,法輪功資料不是違法證據,這裏有一個鐵證,就是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由柳斌傑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文件,廢止了一九九九年的兩條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明確的表明:在中國印刷、擁有法輪功相關書籍資料是合法的。

堂堂的公檢法司人員也只有在中共的洗腦、欺騙、利誘下才會無視法律鋌而走險的製造冤假錯案。

如果公檢法司人員良知還能起作用的話,那麼就請無罪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這也是對你們自己的釋放,否則罪孽之大、報應之慘烈是你們想像不到的。

懲治壞人,保護好人是公檢法司的職責,知法犯法,執法犯法,你們應該知道受到甚麼樣的處罰,今天你們在公堂執法,也許明天你們就會站到被告席受到審判,因為你們才是真正的在違法犯罪。

不要為中共賣命了,你們已經看到了中共是無法無天,肆意踐踏法律的,為甚麼你們還給它背黑鍋呢?為了自己和家人有美好的未來,做出脫離中共的那個能救命的選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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