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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築弱電專家徐永清再次被枉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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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上海建築弱電專家、法輪功學員徐永清先生,於二零二一年十月從老家浙江省龍泉市返回上海途中,在龍泉火車站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構陷,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他被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法院非法開庭,十一月二日被枉判四年,勒索罰金一萬。徐永清不服,當庭提出上訴。

徐永清
徐永清

七月十一日上午十點開始,徐永清在龍泉市看守所,被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法院非法開庭,進行了五個多小時。期間,徐永清和律師據理力爭,說自始至終都是冤案。徐永清始終正氣凜然,智慧講真相。檢察院人員藉口「累犯」(註﹕實則多次迫害),欲冤判徐永清。主審法官葉露,法庭沒有宣布結果。十一月二日,法庭枉判徐永清四年,勒索罰金一萬,說是累犯,從重處罰。

徐永清,五十八歲,高級工程師、建築弱電專家,家住上海長寧區延安西路。熟悉徐永清的親朋好友、同事以及街坊鄰居們都知道,徐永清修煉法輪功,一直按照真、善、忍的原則嚴格要求自己,他待人真誠,樂於助人,辦事認真。又因為他精通業務,在公司深受同事與客戶的好評與尊重。

在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徐永清曾兩次遭中共邪黨的迫害。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上海漕寶路地鐵站出現了污衊法輪功的畫板,徐永清和另一法輪功學員楊瀟(原外企高管)去上海市人民大道200號市政府信訪辦反映情況,要求撤掉畫板。上海當地公安以G20即將召開為由,以「信訪時間不合適」為藉口,對徐永清和楊瀟實施綁架、抄家、非法關押。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徐永清被江蘇省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國保大隊隊長蔣步福等人綁架;二零一八年一月五日被揚州市邗江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七月初,被構陷到揚州市邗江區法院;九月十八日被揚州市邗江區法院非法開庭。法庭上,法官頻繁打斷他和律師的發言,大言不慚地說:「今天法庭上不對國家的法律和相關的司法解釋進行辯論。」警察以從郵局截獲的十三封真相信為所謂「證據」構陷徐永清。辯護律師指出,公安機關的行為侵犯了公民的通信權,且先行扣押信件,後才立案,程序違法。徐永清面對法庭的阻撓及檢察官對法律的曲解,指出他們的荒謬之處。徐永清當庭被枉判兩年,勒索罰金五千元。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徐永清結束兩年冤獄,從江蘇洪澤湖監獄回到上海。由於徐永清在監獄中被打受傷,身體一直不好,失業在家。但不管他住到哪裏,就會被當地騷擾監控、驅趕,被迫四次搬家,被剝奪居住權,在上海沒有立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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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法院
地址: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括蒼路123號
郵編:323000
電話:05782802398
主審法官:葉露 0578-226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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