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永傑,男,漢族,生於1963年8月,湖南省隆回縣人,歷任懷化市公安局刑偵大隊警察、派出所所長、懷化市公安局治安行動大隊大隊長、鶴城分局治安行動大隊大隊長、懷化市公安局鶴城分局副局長。2010年9月任會同縣公安局局長;2012年3月任洪江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2016年8月任懷化市鶴城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彭永傑任職期間死心塌地的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把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勞教、送洗腦班迫害,把良知出賣給中共惡黨,他是靠迫害法輪功,一步步提升的。彭永傑是懷化市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
彭永傑任職期間部份惡行:
一、彭永傑任洪江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2012年3月至2016年8月)
自2011年9月7日以來,洪江市「610」惡徒將多位學員綁架到懷化市湖天開發區洗腦班,已知有:洪江市塘灣鄉中學教師易仙梅、洪江市安江鎮蔣詠梅、洪江市灣溪鄉丁紅愛及中方縣鐵坡鎮一位女教師。其中易仙梅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在易仙梅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後,洗腦班惡徒強令其丈夫簽訂所謂的協定書,敲詐勒索一千元錢和近八百元的醫院檢查費及醫藥費,才把易仙梅放回家中。
2012年5月22日,洪江法輪功學員范順梅、陳葉林被非法勞教一年半,洪江市公安局法制科的唐建湘與黔城派出所的胡小林把她們劫持到株洲白馬壟勞教所。由於兩人體檢都不合格,才被送回家。唐建湘、胡小林以路費和伙食費的名義,分別向她們的家人勒索了1500元。
2012年10月18日,懷化市鶴城區原統計局副局長法輪功學員唐清英被懷化市鶴城區「610」頭目楊軍夥同國保等六人以斷水斷電的流氓手段綁架,而後劫持到長沙洗腦班迫害。
2013年,洪江市公安局操縱洪江市電視台新聞播放(惡意)舉報法輪功學員當面講真相和送資料的獎2000元現金,企圖大面積迫害法輪功學員。
2013年3月22日11點左右,洪江市灣溪鄉花樹腳村法輪功學員丁芳珍等三人在雪峰鎮農貿市場講真相被人構陷,在回家的路上,丁芳珍遭六名惡警駕一輛摩托和二輛警車將其綁架。
2013年7月13日,懷化市鶴城區法輪功學員唐清英、楊曉暉、何宗芳與另一名老年法輪功學員,在洪江市沿河鎮講真相,被惡人誣告,遭洪江市紅岩派出所沿河鎮警務室欽永貴等人綁架劫持。被劫持十餘小時後,何宗芳、楊曉暉於次日凌晨三點鐘左右被親人接回家中。唐清英被洪江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劫持到洪江市拘留所非法關押五天。唐清英因拒絕配合拍照,先後兩次遭惡警吳傳德等人施以暴力,在拘留所和公安局,被惡警抓著頭狠狠的對著牆上撞,強行拍照。
2015年5月25日上午,洪江市法輪功學員范順梅和楊永華在黔城鎮街上講真相,遭鎮派出所警察綁架。
2016年6月16日下午5點,洪江市610(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國保大隊、安江鎮中心派出所共九人,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朱玉安家,搶走她家裏的筆記本電腦、打印機、裝訂機等私人物品。朱玉安和在她家的法輪功學員易桂梅兩人被綁架。
法輪功學員朱玉安被劫持入洪江市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四年。後朱玉安被劫持到長沙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而此次法輪功學員易桂梅被綁架後,下落不明。此前,2016年4月下旬,曾春梅被秘密判刑3年半,很可能她被送往位於長沙的湖南女子監獄。
三、彭永傑任懷化市鶴城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惡行(2016年8月至2022年4月)
彭永傑任懷化市鶴城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鶴城區是懷化市迫害法輪功最嚴重地區。2021年度在明慧網上曝光的鶴城區遭受各類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他們分別是:李華秀、聶鐵梅、李世榮、楊曉輝、任慧君、張聲英、楊春蘭、李二妹、唐清英、陳全英、老年龍姓女法輪功學員(77歲)、姜常仙、姜吉仙等至少30人次、17名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學員劉玉娥2021年7月31日在懷化市鶴城區紅星橋附近講真相,遭警察綁架到湖天派出所,當天被劫持到「眾欣一養老」(註﹕一所提供醫療結合養老的服務機構)迫害。劉玉娥在「眾欣一養老」被非法關押三個半月,遭慘無人道的殘酷迫害,被關鐵屋子、毆打,強制灌藥,大字形被鎖在鐵床上,掐乳頭、拔陰毛,用針頭在手上、腳上等處亂扎,並被勒索人民幣18000元。就在回家的前一天,劉玉娥被強制灌食,護工楊洋(音)辱罵劉玉娥:「聽說你下面的毛沒有了,現在把你上面的毛也要拔掉!」對劉玉娥使勁地打耳光,還把劉玉娥的頭髮捲在手上,用力地往鐵床上撞,地上滿地都是劉玉娥的頭髮。
期間被非法構陷、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懷化市洪江區法輪功學員曾洪元,男,58歲,在懷化市鶴城區大漢龍城附近某單位當保安,於2017年8月11日在懷化市被懷化市鶴城區迎豐派出所綁架,大約2018年4月4日,洪江區法院枉判曾洪元1年3個月。
2018年7月11日,鶴城區法院非法判法輪功學員楊林英有期徒刑一年,並勒索罰金人民幣3000元。
2019年1月15日,鶴城區法院在懷化市看守所再次非法開庭,對法輪功學員黃遠橋非法判刑1年10個月。
2021年11月16日,懷化市鶴城區法輪功學員聶鐵梅被枉法判決有期徒刑3年。
懷化市鶴城區57歲的法輪功學員吳芳名女士,2021年1月11日被枉判有期徒刑1年4個月,並勒索罰金2000元。
懷化市法輪功學員雷華梅,2020年11月13日,被懷化市公安局鶴城分局及城中派出所警察綁架構陷。2021年7月22日,雷華梅被非法判刑3年,勒索罰金2000元。
中國大陸各地政法委是迫害法輪功的最主要機構,惡行累累,作為主要責任人的政法委書記更是罪責難逃,如今的落馬與追查無疑就是報應臨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