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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濂溪區檢察院以99年法院通知批捕善良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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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江西省九江市法輪功學員劉惠萍女士,2022年9月26日被濂溪區國保大隊警察以教正在上小學六年級的繼子學煉法輪功為藉口非法入室綁架、拘留15天,10月12日被非法轉為刑事拘留,10月21日被濂溪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11月8日,劉惠萍丈夫向九江市濂溪區檢察院辦事廳(案管),依法遞交控告該院檢察官連真的控告書,濂溪區檢察院一個叫江雅清(女)(主要接待控告、申訴等)的檢察官接待了他,她看了控告書後說:你這個控告書大意是說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劉惠萍丈夫說:是的,現在是依法治國,「國家明確認定的」14個邪教組織中並沒有法輪功,執法要有依據,法無明文不為罪。江姓檢察官說:但現在大環境都是這樣的,我們也沒有辦法,拒絕接收控告書。

11月10日,劉惠萍丈夫再次到濂溪區檢察院辦事廳找江檢察官,辦事廳的人說她不在,後來要求見檢察長遞交控告書,經過聯繫後告知說有專門負責的領導安排人接見他,隨後不長時間,檢察院的領導安排人給劉惠萍丈夫送來一份文件說,這就是他們執法的依據。

劉惠萍丈夫拿到文件後上網沒有查到有該份文件,而且該文件連公章都沒有。他又打電話到檢察院案管辦事廳詢問:該文件網上查不到,而且連公章都沒有,這是屬於非法、無效的文件,怎麼能依照這種文件批捕他妻子劉惠萍呢?辦事廳的人回答,不需要甚麼公章,我們就是按照這個文件執行的,你要有甚麼異議可以到市檢察院去反映。

原來中共公檢法在這麼多年來,對法輪功學員製造的冤假錯案都是這麼荒唐地發生的。按照現政府依法治國理念,劉惠萍的丈夫由於受疫情封控的影響,過一段時間準備到市檢察院依法遞交控告狀。

劉惠萍,湖南常德人,2021年和江西省九江市法輪功學員鐘慶淼結婚,於2022年5月她來到丈夫居住的城市九江市濂溪區,和丈夫及讀小學六年級的繼子生活在一起。劉惠萍盡心照顧先天發育遲緩的繼子與她丈夫的83歲的老父親。劉惠萍對繼子如親生的一樣,給孩子做好吃的,連孩子的生母都說,這幾個月,兒子臉比以前圓了一點,胖了一點,臉色也比以前好看多了。

法輪功是教人信仰真、善、忍的正信,其教人向善、處處為別人著想的理念與邪教根本不沾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僅合法,而且應該受表彰。當今世界不會再有人認為基督教是邪教,但基督教在創立之初的三百年卻是被當作邪教迫害的,這是人類的教訓。在當今世界,是不是邪教,這不是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機關、立法機構、司法部門能夠判斷的。說白了,這是信仰領域的話題,不是世俗權力機構有權、有資格干預的,邪教根本不是法律術語。

檢察院給劉惠萍丈夫的那份所謂「文件」,1999年11月5日最高法院下發的內部通知[法發(1999)29號],要求各級法院組織本院法官學習貫徹人大決定和兩高解釋。且該通知嚴重違背了人大《決定》和兩院《司法解釋》精神實質,突破了決定和兩高院司法解釋的已有規定。該通知不具有司法效力,不能作為司法依據。1999年10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中沒有確定法輪功是邪教組織。這個《決定》共4條693個字,連法輪功三個字都沒有。最高院、最高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二)中也沒有認定法輪功就是邪教組織。 同樣在這兩個司法解釋當中連法輪功三個字都沒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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