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東東營市法輪功學員王凡被非法監視月餘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自2022年9月中下旬開始,直至10月25日,在中共召開二十大期間,山東東營市法輪功學員王凡女士又一次被24小時非法監視。

'圖1:此次參與非法監控的車牌號有魯E X4106、魯E 0B206、魯E F707B.(照片為2022年10月7日下午2點,一輛白色轎車(魯E X4106)尾隨在王凡車後,王凡靠右停車,此車隨之停下)'
圖1:此次參與非法監控的車牌號有魯E X4106、魯E 0B206、魯E F707B。(照片為2022年10月7日下午2點,一輛白色轎車(魯E X4106)尾隨在王凡車後,王凡靠右停車,此車隨之停下)

王凡原是中石化集團勝利石油管理局龍口基地(原勝利油田海洋石油船舶公司)俄文翻譯,按照真、善、忍做人、做事,心胸變得開闊,與人關係融洽了,幹工作認真、負責,得到了領導和同事的肯定。

在1999年7月中共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後,王凡女士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於2000年被迫害失去公職。早在那時,船舶公司就已將公司與王凡的工作關係剝離的乾乾淨淨,連夫婦二人的公積金都要求提取出來並註銷賬戶,甚至王凡的丈夫於2000年不得已要求的買斷工齡都不予批准。而該公司卻又不遺餘力地把黑手伸向王凡,似乎她一直都是自己公司掌控下的員工,可以任意干涉。

自2017年起,船舶公司在石油管理局黨政部門的操控下,多次對王凡進行非法監視。每逢中共召開所謂重大會議或活動,該公司就派出職工、車輛,在她家附近盯梢、跟蹤,嚴重影響了全家人的正常生活,也給小區居民造成了很大干擾。作為企業,船舶公司沒有法律、法規的授權,沒有執法權,既沒有騷擾民眾的權力,也無權指使別人從事騷擾行為。其行為違反了憲法與法律,侵犯了公民的名譽權。

'圖2~5:2017年10月23日、24日早上7點左右,船舶公司職工在王凡家門口非法監控及換班的記錄)'
圖2~5:2017年10月23日、24日早上7點左右,船舶公司職工在王凡家門口非法監控及換班的記錄)

勝利石油管理局黨政部門操控船舶公司,由船舶公司脅迫職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並在非法監控過程中,由勝利油田的油區巡查大隊負責「查崗」,監督職工的監控是否到位。這種行為侵犯了王凡的人身權利,侵犯了公民的憲法權利、民事權利,嚴重違反憲法,違反行政法。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不僅如此,一年多前,在2021年「七一」前後,王凡家附近有派出所便衣警察盯梢數天。派出所的騷擾行為同樣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不經合法程序、沒有合法手續,是濫用、超越權利,違反《警察法》的法治原則和依法履職原則,是侵害公民的違法行為,參與的警察涉嫌濫用職權。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教導修煉者以真、善、忍為準則,於民族、國家、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正因如此,法輪大法至今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包括香港、台灣地區,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獲得的各種褒獎、支持議案和信函超過六千項。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而迫害信仰的人雖然能逞兇一時,卻終究不會得到法律的保護。常言道:「寧攪千江水,不擾道人心。」迫害修煉者的罪行不僅僅是侷限在人間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報應的嚴懲。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強權暴政從來沒有一個成功過的,所有殘害良善的元凶、爪牙沒有一個善終的。

希望被非法的命令裹挾其中的人員不要盲從,不要以「工作」來推脫。為甚麼上面的命令從來都是下達口頭指令,沒有書面文件和負責人的簽名?不久的將來,當法律制裁違法者的時候,作為迫害政策的執行者,一句「工作」、「執行命令」能為自己開脫的了嗎?顯然不能。心中的良知、善念和勇氣才是保護自己的真正法寶。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