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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茂名市檢察院製造74個冤假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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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重要邪惡手段之一,就是以莫須有罪名構陷,將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投入冤獄,再施以嚴酷「轉化」(酷刑)。廣東茂名市檢察院管轄茂名地區下面六個檢察院:茂南區檢察院、化州市檢察院、高州市檢察院、信宜市檢察院、電白區檢察院和茂港區檢察院,在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中,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茂名地區的各個檢察院提請法院判多少年,都得先經過茂名市檢察院檢察長審閱、批示。

據不完全統計,中共迫害法輪功23年來,經茂名市檢察院指派、審批,非法對茂名地區81位法輪功學員構陷到法院,其中74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五位法輪功學員因被非法判刑被迫害致死:梁錦春、鄭保、梁樓圖、吳祖強、吳明露;法輪功學員陳小霞因為被非法判刑四年,在廣東女子監獄被迫害致精神失常。有七位法輪功學員被二次被非法判刑:陳美玲、梁錦春、鄭保、吳祖強、吳志岐、柯鄭基、朱石雄。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底,二位老年法輪功學員(82歲的李順華老太太和65歲的林立盛)被非法開庭。目前四位法輪功學員(周華建、林武、黃柱峰、俞濤)被檢察院非法起訴到法院。

歷任茂名市檢察院檢察長:吳傑斌(1999年7月--2005年3月)、劉先進(2005年2月--2010年1月。2010年2月5日凌晨五點自食其果跳樓自殺)、邢太安(2010年2月--2011年10月,2014年12月被查,2015年5月被「雙開」)、張毅敏(2012年1月--2016年8月)、王天鴻(2016年9月--2021年11月)、王輝華(2021年11月--現在)、鄭碩成(現任副檢察長)等人,不能秉持正義良知,踐踏法律,非法指派、審批、批捕、起訴法輪功學員,製造多起冤假錯案,致使有很多堅持真、善、忍的好人被非法判刑,身陷囹圄,給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和家庭帶來巨大的災難。

(一)七十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1、梁錦春,男,二零零一年前後,被非法刑期四年;二零零六年二月被非法判刑七年;後被迫害致死,年僅四十二歲。

2、李坤,男,二零零二年一月因掛真相橫幅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十四年,遭受殘忍的酷刑迫害,現在被茂名市政法委、610逼迫的有家不能歸。

3、吳金成,男,二零零二年一月因掛真相橫幅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十四年。

4、劉鑑宗,男,浙江省人,二零零二年一月因掛真相橫幅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5、李鑫華,男,李坤之子,高一學生,未滿十八歲,二零零二年一月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五年。與父親關押於陽江監獄迫害。現在靠做苦工為生。

6、陳美玲,女,化州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十月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遭綁架,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

7、戴燕萍,女,化州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七月發真相資料時被抓,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五日被非法判刑五年。當日她的老伴受到很大的打擊墜樓而亡,至今兒子、兒媳不敢回家 居住,長期打工在外。

8、張華紅,女,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因訴江遭綁架,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9、李康福,男,化州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十年。

10,何耿慶,電白沙琅鎮學員,二零零一年一月做真相資料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十一年。

11,吳志岐,電白區羊角鎮學員,二零零六年被非法七年判刑,被關押在陽江監獄迫害;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七月6 日秘密送四會監獄迫害。

12,劉慶偉(乳名:劉紹仔),電白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一年八月被非法判刑四年。

13,麥偉蓮,女,電白水東鎮學員,二零一一年八月被非法判刑三年。

14、潘保江,電白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三年。

15,梁桂芬,女,電白坡下鎮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16,李建,男,電白區羊角鎮人,二零零九年九月他又被綁架,二零一零年五月被非法判十二年。

17、崔偉娥,女,電白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貼真相不乾膠被警察綁架到大衙派出所後,轉到電白第一看守所迫害,被電白法院秘密開庭,被非法判兩年,秘密送廣東女子監獄迫害。

18、吳祖強,高州法輪功學員,第一次(上訪)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判刑三年,第二次(做真相資料)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被非法判刑八年,共十一 年。出獄不久被 迫害致死。

19、吳先金(吳祖強之子),與其父上訪,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判刑三年。

20、袁潔玲,女,高州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底進京上訪被迫跳樓逃生,被非法判刑七年。

21、周達瓊,女,高州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底進京上訪被迫跳樓逃生,被非法判刑四年。

22、李建英,女,高州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底進京上訪被迫跳樓逃生,被非法判刑四年。

23、劉玲,女,高州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底進京上訪被迫跳樓逃生,被非法判刑三年。

24、袁潔敏,女,高州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底進京上訪被迫跳樓逃生,非法刑判刑三年。

25、梁運珍,女,高州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底進京上訪被迫跳樓逃生,非法刑判刑三年。

26、劉惠榮,女,高州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底進京上訪被迫跳樓逃生,被非法判刑三年(緩期執行)。

27、吳永堅,高州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底進京上訪被迫跳樓逃生,被非法判刑七年。

28、胡秀慧,女,信宜法輪功學員,信宜市硃砂鎮旺沙派出所找人捏造事實,作假證。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29、吳有清,女,高州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被非法判刑四年。

30、李俏,女,信宜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被非法判刑四年。

31、徐恩生,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八日他與其他四名法輪功學員騎車進京上訪,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處三年勞教,後被迫害致死。

32、李光武,高州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十月七日,被信宜市法院非法判刑九年。

33、陸安武,信宜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十月七日,被信宜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34、韋金剛,二零零九年九月因張貼真相資料警察綁架,被非法判刑五年。

35、鄭保,茂名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八月被非法判刑九年,關押於陽江監獄迫害,後被迫害致死。

36、梁樓圖,茂名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八月被非法判刑八年,關押於陽江監獄迫害。冤獄結束回家後,身體狀況很差,血糖高等,經常遭到河西派出所、居委等人員的騷擾,於二零二一年一月被迫害致死,終年八十歲左右。

37、柯鄭基,茂名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四年八月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被茂名「610」、茂南區「610」周文 、河西派出所等近二十人綁架,被非法判刑六年、勒索一萬五千元。

38、王廣祥,二零零四年八月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

39、朱石雄,茂名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關押在陽江監獄迫害。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40、賀敬,女,茂名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被茂南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五年。

41、陳小霞,女,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五日因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致精神 失常。

42、鄧少松,二零零六年十月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六年。

43、廖程彬,二零零六年三月在家中被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六年。

44、李峭松,廣州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二月下旬在茂名市被國安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十三年。

45、李鳳娣,女,茂名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八月被茂南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十年。

46、吳志岐,二零零六年被非法判刑七年,被關押在陽江監獄迫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被電白區法院判刑三 年六個月,勒索五千元。

47、盧洪飛,女,茂名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被官渡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十五年。

48、李建,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49、成麗,女,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十一年。

50、張偉容,女,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六年。在被非法判刑前,勞教一年。

51、梁少琳,女,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九年。在被非法判刑前,另有非法勞教實際關押共 約五年。

52、陶永紅,女,二零一一年六月發神韻光盤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

53、吳明露,女,二零一一年六月發神韻光盤被綁架,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取保候審)。之後,被警察、居委多次騷擾等,於二零二二年二月四日年初四,在茂名市中醫院去世,終年七十五歲。

54、梁廣珍,女,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日因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茂南區「610」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

55、祝方霞,女,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五年。

56、李珍玉,女,二零一五年八月因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

57、楊日明,男,二零一五年五月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兩年。

58、吳金水,男,二零一五年五月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

59、麥治中,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被非法判刑七年、勒索罰金兩萬元。

60、謝亦蘭,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一萬元。

61、李素明,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五千元。

62、崔偉娥,女,二零一七年被非法判刑兩年。

63、曹君藝,女,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三千元。

64、梁遠勝,在家被綁架,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一年九個月。

65、朱石雄,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勒索罰金兩千元。

66、陳樂安,女,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三千元。

67、周其雪,在家被綁架,二零一八年被非法判刑十個月徒刑、勒索罰金一千元。

68、林燕梅,女,二零一九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勒索罰金八千元。

69、林麗珍,女,二零一九年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一萬元,目前,在廣東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70、吳朝棋,二零一九年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一萬元,目前,在廣東省四會監獄遭受迫害。

71、潘培德,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

72、黃惠芳,女、二零二一年被非法判刑四年,罰金二萬元,目前,在廣東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73、羅基,女、二零二二年一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目前,在廣東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74、潘冬梅,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現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二)部份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案例

(1)被迫害,善良女士麥偉蓮無家可歸

麥偉蓮,女,一九六二年出生,電白區水東鎮法輪功學員。麥偉蓮修煉法輪功後,心身受益無窮。人很善良,性格溫和,受人尊敬,身體也健康。她和丈夫養育的四個小孩,兩個女兒,兩個兒子,也很聽話,幸福的家庭其樂融融。可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法輪功學員以後,幸福的家,向麥偉蓮關上了門。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五日,麥偉蓮被電白區公安局「610」綁架後,被關在電白第二看守所5個月後,被送三水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到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才被釋放。二零一一年八月六日,麥偉蓮被電白區「610」綁架後,被電白區公安局國保構陷到電白區檢察院。麥偉蓮被電白區檢察院非法起訴,被電白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送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三年左右,她的丈夫受到當地「610」、居委會等人員的多次威脅恐嚇,被中共毒害很深,在外面找到女人帶回家。麥偉蓮被非法判刑回來後,把麥偉蓮強行趕出了家門。從此以後,麥偉蓮靠打工為生,居無定所,長期無家可歸。

(2)14年冤獄遭受酷刑折磨 李坤有家不能歸

李坤,男,一九五五年生,茂名市茂港區人,漢族,文化程度高中,退伍軍人,無業,住茂港區坡心鎮紅十月村委會邊村。李坤修煉法輪功之前,身體一身糟,腸胃病、十二指腸球部潰瘍、結腸炎、便秘、乙肝大三陽、鼻炎、神經衰弱、經常頭痛等多種疾病。一九九八年一月,李坤有幸學煉法輪功後,戒去煙、酒、賭癮等不良嗜好,一個月後乙肝也好了,真正體會到無病一身輕的感覺。妻子梁桂芬也修煉大法,一家人和藹可親,左鄰右舍及李坤的姊妹們都讚歎「法輪大法真神奇」。李坤的母親八十多歲也修煉法輪功,身體健康,行動自如。法輪功給李坤全家帶來了家庭和睦、幸福安康。可是,在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邪惡運動後,給李坤家帶來了巨大的災難,妻離子散,家破人亡,長期生活在驚恐之中。

迫害法輪功開始的前兩年,李坤有家不能回,流離失所兩年多、遭受到多次非法拘禁、跟蹤監控、強制洗腦、非法抄家、非法判刑十四年等。他兒子李鑫華與他同時被非法判刑五年,同他一起在陽江監獄受迫害。李坤十四年冤獄,拳腳繩銬不離,遭受各種體罰虐待、酷刑折磨。監獄對李坤進行精神折磨、體罰虐待、暴力迫害,李坤被折磨瘦至皮包骨,當時只剩七十多斤……二零一零年一月份,獄方將他轉回十三監區單倉禁閉,手段更加殘忍。

李坤遭受迫害期間,母親80多歲被抓去茂名洗腦班迫害,父親在恐怖之中去世。在李坤還沒有走出監獄時,妻子梁桂芬於二零一三年在家被茂港區(屬電白區管)「610」綁架,被茂港區檢察院非法起訴,被茂港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六十歲的李坤帶著傷痕累累走出了廣東省四會監獄。回到家,才知道,父親已去世多年,妻子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欲哭無淚的他帶著受傷的身體靠打工為生,孝敬母親。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下午兩點左右,有兩個穿警服的人到李坤家叫門,他問他們是甚麼人,他們說是茂名市公安局的,他就跟他們講真相,不聽,說不開門就強行撬門,李坤看到門外及路上布滿了便衣,就從另一門離開家了。後來得知,茂名市公安局的警察及一大批武警像土匪一樣抄了李坤的家,搶走了李坤家的一輛電車及一批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品。李坤再次被迫流離失所,有家不能歸,已經五年多了。

(3)廣東茂名電白善良婦女崔偉娥被非法判刑兩年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上午,茂名市電白法輪功學員崔偉娥貼真相不乾膠,被警察綁架到大衙派出所。下午五點多大衙派出所警察去她家翻箱倒櫃的非法抄家,搜走了法輪功書籍及一些資料,夜晚十二點多又去要崔偉娥的丈夫簽名。八月十六日,她的丈夫送衣服去大衙派出所時卻被告知人已被轉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上旬,家屬收到廣東省電白區法院對崔偉娥的判決書,非法判決二年,勒索罰金兩千元。家屬要求面見崔偉娥,被告知已經送去廣東省女子監獄,要見等廣東省女子監獄的通知書。

從綁架崔偉娥、電白區檢察院非法逮捕、非法起訴、法院非法開庭、非法判刑,到送進監獄,整個過程不足四個月的時間。電白區政法委、「610」隨意操控國保非法構陷,羅織罪名,讓電白區檢察院非法起訴,電白法院不通知家屬、不讓家屬聘請律師、秘密開庭、判刑,秘密把崔偉娥送廣東女子監獄迫害。

這就是周永康的餘孽、茂名市政法委、茂名市610、電白政法委、610在電白一手遮天,囂張的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罪證。

(4)打擊報復構陷綁架林燕梅一家三人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中午,在茂名市電白區國保大隊隊長陸尚輝、電白區「610」頭目陳昌興的帶領下,電城派出所警察、特警等二十多人,來到林燕梅的父親家,強行撬開鐵門破門入屋,並把剛買菜回來的林燕梅、吳朝棋(林燕梅的外甥)強行控制,非法抄家,搶走了兩台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真相資料、兩萬多元現金、吳朝棋和林燕梅兒子的手機等私人財產。警察沒有給家屬抄家清單。

當天大約下午三點,警察把林燕梅與吳朝棋強行推上警車,帶到電白區最東邊的電城鎮派出所。同時綁架走的還有林燕梅未修煉的兒子。警察強行傳喚林燕梅的兒子一天一夜,並威脅恐嚇,錄警察所要的口供,製造偽證,被逼迫簽字按手印等,得到了公安構陷林燕梅一家三口的所謂證據。

八月三十一日晚上八點半左右,林燕梅的姐姐林麗珍(吳朝棋的媽媽)到父親家做飯,吃完晚飯後,又被茂名市電白區國保陸尚輝、電白「610」主任陳昌興等十幾個便衣警察砸爛門鎖、入室綁架。一家三口的所謂「案子」被轉送到茂名市檢察院。然後,茂名市檢察院指派茂南區檢察院非法起訴。

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家屬聘請了五位正義維權律師為他們三人做無罪辯護。律師們有理有據指出了公安局、檢察院違法行為:物證沒有移交法庭,當庭沒有出示物證,沒有證人出庭,物證照片看不清數量,扣押清單偽造被當事人拒絕簽名等等,令所有的公檢法人員瞠目結舌、說不出話來。

整個非法庭審經過整整七個小時,在整個非法庭審過程中,法官柯學軍非常緊張。負責所謂「案子」的檢察官高金聲幾乎沒有說幾句話,都是臨時介入的年輕檢察員張曉麗,被共產邪黨當槍使,想邀功,不講法律。坐在法官右邊的審判員、法院副院長江國偉大聲說話刁難律師,但都被五位律師駁斥得啞口無言。

可是,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三日,茂名市茂南區法院主審法官柯學軍非法宣判:林麗珍被判刑五年,罰金一萬:吳朝棋被判刑五年,罰金一萬;林燕梅被判刑四年六個月,罰金八千。

律師們說:「辦案人員和檢察院的許多指證都是漏洞百出,公檢法人員把家裏抄的法輪功資料,加害於一家三人。這是一樁完全是構陷造成的冤假錯案。」林麗珍、吳朝棋、林燕梅三人不服判決,上訴到茂名市中級法院,被茂名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

所謂「案子」在二審階段,家屬為林燕梅一家三人聘請了四位維權律師,指出茂南區法院嚴重違法,要求從新開庭審理,要求見中級法院法官張書銘。張法官以各種理由不見。對外,以「秉公執法」為尊嚴的茂名市中級法院的法官和院長,對遠道而來的四位律師都不敢見。

後來聽警察說: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林麗珍的兒子法輪功學員吳朝棋在廣州天河區張貼法輪功真相標語被綁架,家屬聘請律師向上級相關單位對電白「610」頭目陳昌興和電白國保大隊長陸尚輝刑事控告,陳昌興和陸尚輝懷恨在心,總是想找機會報復,這次綁架林燕梅一家三口,是蓄謀已久、精心策劃、陷害三位好人、打擊報復的違法犯罪行為。

現在,法輪功學員林麗珍被非法關押在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吳朝棋被非法關押在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

(5)吳祖強遭非法重判八年

吳祖強,男,一九四九年二月十六日生,廣東省高州市勝利農場退休職工。他工作勤懇,技術優秀,原住勝利農場大井分場一隊時,曾在橡膠工人技術比賽中得過第二名,而且他也是一個讓領導信任、讓百姓讚許的好人。八十年代初,吳祖強喬遷大井鎮白田隊後,種植香蕉,他的勤勞,加上那幾年風調雨順,既供養二個子女讀書,也首批在白田隊蓋起了樓房,白田隊隊長曾多次在全隊隊職工開會時表彰過他,還發有「五好家庭」證書。一九九七年,吳祖強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他的身體改觀很大,困擾他多年的慢性病痛──胃炎、關節炎、痔瘡等不翼而飛,從此告別醫藥,為家庭節省了大筆醫療費用。而且,通過修煉法輪功,他以前的暴躁的脾氣大大改善了,那時他家很令周圍人羨慕。二零零零年三月,吳祖強、吳先金父子第二次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法輪大法好,被劫持回當地。他們父子倆被警察連續三天三夜非法提審,不准睡覺,罰蹲,罰站,睡覺時用雞毛撣子打手,用沙包打背,當時一個派出所所長對吳先金說:這裏是專政機關,你們就是被專政對像……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多名警察在茂名高州市街上將吳祖強父子綁架。電腦、打印機、摩托車和大法資料及現金二萬六千多元被搶走。其後,父子倆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河西所謂的「法制教育學校」(即洗腦班)、高州市看守所。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高州市檢察院提請公訴,高州市法院對已六十多歲的吳祖強非法開庭。同年七月二十八日,高州市法院非法宣布對吳祖強判刑八年、吳先金一年。吳祖強向茂名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茂名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非法維持原判。

吳祖強被非法拘禁後,身心備受嚴重摧殘折磨,原本一直健康的身體,出現高血壓症狀,精神上更是遭受巨大壓力。在陽江監獄,吳祖強被「轉化」迫害,其強制手段包括:剝奪睡眠,強迫看洗腦光碟、誣蔑法輪功書籍等。二零一七年十月出獄,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含冤離世。

他的兒子吳先金、原廣東省汕頭大學醫學院臨床醫學專業九六級本科生,由於修煉法輪功,自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輪功後,被迫退學,遭受中共當局人員的非法判刑、三次被勞教(共六年),遭受毒打與種種虐待,野蠻灌食、強制洗腦等迫害。

二零二二年以來,吳先金的家遭到高州市政法委、國保的多次騷擾。高州市政法委、國保一直到現在都在追找吳先金,派鄰居監控、報告,致使吳先金有家不能回。

(6)鄭保被構陷、非法判刑九年、含冤離世

鄭保,男,茂南區人,生於一九三四年八月。鄭保原來有嚴重的肺結核病,久治不癒,身體很差。修煉法輪大法後很快康復,花甲老人又能參加木工家具的製作,增加了家庭收入。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八日,鄭保和幾位法輪功學員不畏艱苦,騎自行車去北京上訪,卻被綁架和非法關押。二零零零年八月,鄭保被茂南區「610」構陷,非法勞教一年,關在三水勞教所迫害。二零零二年一月又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鄭保被綁架關押在茂名「法制學校」(洗腦班)迫害。同年被茂南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後,十月二十一日,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九年。鄭保家屬聘請律師作無罪上訴,茂名中院審判長黃昌文、代理審判員陳小玲、徐某某,書記員李超等,拒絕律師出庭作無罪辯護,維持原來的冤判。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鄭保等人被送到廣東省陽江監獄第十監區迫害。年過七旬的鄭保肺結核復發,身體長期低燒,不但得不到休養醫治,還要出工完成生產任務,於是又引起了嚴重的心臟病。出獄後不久,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在茂名醫院含冤離世。

(7)青壯年知識分子梁錦春被兩次誣判

梁錦春,男,生於一九七三年,大學本科畢業。二零零一年,因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在二零零一年八月被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茂石化「610」剝奪工職,此時他才新婚一個多月。期滿釋放後才一年多,二零零六年二月的一天半夜,一夥歹徒闖到他家非法抄走個人資料及物品,拳打腳踢,將其劫持至茂名第一看守所,被茂南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後,被茂南區法院秘密開庭(與盧洪飛同一冤案),非法判刑七年。上訴後,茂名市中級法院維持冤判,他被送廣東省陽江監獄迫害得常常肝區痛、乏力、頭暈、噁心等,身體狀況很差。由於連續的遭迫害,他妻子承受不住精神上的不斷打擊,被迫與他離了婚,造成又一個家庭的破裂。

二零一二年刑期滿回家後,為了生活,他四處找工作,由於身體在監獄被迫害得很嚴重,長期受到監控,害怕再遭綁架,造成身體、心理壓力很大,在他唯一的兒子出生前的第七天,因肝硬化離開人世,年僅四十一歲。

眾所周知,天賦予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的職責是維護正義、主持公道、是懲惡揚善的天職。可是,二十三年來,江澤民流氓集團在中國大陸動用國家機器迫害以真、善、忍為標準做人的法輪功學員中,他們卻無視法律。各級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在政法委、610的背後唆使下昧著良心,無視法律、踐踏法律、執法犯法,扮演逆天叛道、迫害善良,造成了千千萬萬幸福的家庭妻離子散,居無寧日。各級公安局、檢察院、法院被淪為中共邪黨迫害正義、善良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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