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火災看到大法修煉人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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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六日】我是現居四川的大法弟子,現將我在修煉中遇到、聽到、感悟到的點點滴滴體悟寫出來,告訴世人法輪大法是甚麼,修煉大法的是一群甚麼樣的人。為此我將我原住地(重慶市)的一位鄰居同修以及她一家人的真實故事告訴大家。

二零一八年一月的一天,有人告訴我,住在樓下年近七十歲的老人在發大法真相資料時,被一個為了一千元舉報費的人舉報了,隨即警察將她綁架到鎮派出所,抄了她的家,還把她老伴也弄去派出所簽保證書,並威脅他監管妻子不許她講真相

這位老同修是從四川邊遠農村來的,她帶著三個兒子到重慶丈夫的工作單位,住在我的樓下。原來她骨瘦如柴、面黃肌瘦,三伏天都穿著棉衣戴著帽子,容貌遠比同齡人蒼老。有人取笑她丈夫說:你把你媽接來了啊。那時她丈夫的工資全用在給她治病上了。三個兒子都只有中小學文化。後來單位煉法輪功的叫她來煉功,並告訴她,法輪大法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佛家高德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不收一分錢義務教功,五套功法簡單易學。在同修的幫助下,她五套功法全部學會,並能通讀《轉法輪》這本天書。有空就聽大法師父的講法錄音。不但她自己很快無病一身輕,全家也在不知不覺中知道了很多大法法理,知道了要怎麼樣做人、應該做甚麼樣的人。三個兒子得福報有了好的工作、安了幸福的家。她大兒媳從連饅頭都不會做,學會了做各種小吃,在外地開店誠信經營,在老家早買上了住房,據說還要買別墅了。現在她被迫害後,家人沒有責怪抱怨她。

我原住地的房子是一直處於出租狀態。二零一八年三月份,我突然接到原單位打來的電話,告訴我出租的房子發生了火災,叫我馬上回去處理。我和兒子回去一看,大火把家裏燒了一個精光,還波及左鄰右舍。其中樓下同修家損失尤為嚴重。因為消防隊滅火時,高壓水不可避免的衝進了她家,屋裏所有的東西包括衣櫃裏的棉被、衣服全部濕透,老房子的牆及裏面的電路也被水泡透,家裏的積水淹過腳背。我和兒子大概算了一下,物品損失和維修至少要七、八千。我們詢問同修如何賠償時,她和丈夫異口同聲的說:「我們決不會讓你們花一分錢,你們遭受火災損失巨大,為你們承受這點損失是應該做的。我們是鄰居,幫不了甚麼大忙,牆壁濕了會幹的,線路壞了先用蠟燭。你們快去處理其它事情吧。」邊說邊往外推我們。

接著再說我家的情況,那個房子是我和老伴住了幾十年的地方,裏面所有的東西都是我們白手起家一點一點置辦的。一把大火,把家具、家電、家裝、所有物品都燒沒了;而且還燒壞了我們這個單元公用的電氣設施和水管。出租合同裏寫的清清楚楚:出租期間發生的事故由租戶負責。還請了消防部門的人鑑定。廠裏的人都告訴我們:應該是租客出門忘記關電器造成的,不要墊一分錢,讓對方如數賠償,不賠就告上法庭。

可我們是煉功人,師父教導我們:「你們今後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別人,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1]。

我們沒有找租客劃分責任、談賠償,而是首先想到不能影響大家正常生活,先四處聯繫維修人員,自己墊錢把樓裏的公共設施、供電、供水恢復,聯繫被火災波及的鄰居,挨家挨戶一一賠償他們的損失。對門的鄰居很詫異的說:「我還以為你們要扯清楚了、對方給了錢,才會修復這些,我都做好冰箱裏的東西全部爛掉的準備了。」

處理完這些,找到租客,我們先問她火災後有地方住沒有?東西都燒沒了她有禦寒的衣物被子沒有?然後說到賠償問題,看的出來她很緊張,我兒子問她準備怎麼處理,她試著說:「我只能賠你們三、五千。」說完忐忑的望著我們。兒子微笑著說:「那就三千吧,我們的損失不用你賠,左鄰右舍的損失也不用你賠,這個錢就當恢復你繼續居住的公共設施吧。以後注意用火用電安全。」

事後,有常人朋友很感慨,對我說:「你樓下煉法輪功的鄰居損失幾千也不要賠償;你樓上鄰居一個用了多年的舊空調,也要收一台新空調的賠償;你用上萬的房屋裝修費也不讓別人賠償,只有你們煉法輪功的才這麼善良、才這麼無私。誰要說法輪功不好才是睜著眼睛說瞎話。」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無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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