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彩瓊女士,生於一九六三年十月十八日,現年五十九歲,家住四川省雙流縣東升鎮雙桂社區雙桂花園。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下午一點左右,李彩瓊到朋友的補衣小鋪那裏說了幾句話,突然一個小車上有人喊:「李孃,你的碼變成黃碼了。政府叫做核酸,不做會變紅碼,政府讓我帶你去做核酸。」該人是社區治保主任羅龍。李彩瓊說:「不去,我又沒有檢查過,怎麼變黃碼了?」羅龍說:必須去!這時又過來一個年輕人,執意要帶李彩瓊走。
兩人把李彩瓊帶上車,拉到東升醫院,做完核酸後又說要等結果。李彩瓊說回家去等,他們說,上車送你回去。中途他們用電話聯繫某處,不一會兒就來了一輛車,下來四個穿便裝的年輕人,強行將李彩瓊弄上車,拉到東升派出所,關到調解室。
不一會兒進來三個人,兩男一女,自我介紹他們是成都市政法委工作組的,說對法輪功學員要劃分為健身行、政治行的。李彩瓊說:我先給你們交個底:我不會給你們說違心話,不會簽一個違心的字,法輪功教人修心向善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對於任何一個國家、民族、對家庭、對自己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原來我全身是病,現在無病一身輕。李彩瓊問他們:真善忍好嗎?他們說:你不管這些,允許你在家煉功,沒有人管你,談論政治性,就交公安局管,但要簽字。其主要內容是:第一條,不反對共產黨,不反對社會主義;第二條,不准看《解體黨文化》、《九評共產黨》等書籍。不准參與法輪功一切活動等。李彩瓊一直發正念不理他們。
過了半個小時左右,警察把李彩瓊弄到棠湖社區三樓,逼李彩瓊說:你要簽字,簽就不抄家。十多個人拉的拉、踹的踹、拖的拖,硬是拽住她的手按了手印。期間他們從李彩瓊包裏找到她家鑰匙,到她家中非法抄家,抄走了師父法像、大法書籍、週刊等。
李彩瓊曾遭非法勞教、判刑陷獄十四年
李彩瓊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不長時間,她身體所有的疾病都不翼而飛。
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李彩瓊於二零零零年三次到北京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被雙流縣東升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前兩次被非法拘留,第三次被非法刑拘,並於同年七月被雙流縣公安局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李彩瓊因發真相光盤,在家中被東升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二零零三年十月被雙流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川西監獄迫害。
二零零六年十月,李彩瓊給川西監獄郵寄真相資料,遭雙流縣公安局警察追捕,警察闖到她兒子的學校帶走她的兒子。李彩瓊被迫離家。由於中共多年迫害和騷擾,給李彩瓊的家人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丈夫被迫離婚,兒子失散。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李彩瓊因做真相資料被雙流警察綁架,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被雙流縣法院非法枉判八年,同年十二月四日被劫持到簡陽省女子監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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