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上門騷擾的警察講真相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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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月十日】我是一個農村老太太。今年九月十四日下午,一女警察給我兒媳婦打電話,問我煉法輪功的情況。第二天下午四點多,我學完法準備做飯,有人敲門,我看到外面有兩個女的和一個男的,都穿著警服。

男警察用手機給我拍照,我說:「不能拍照,我有肖像權。你們是哪的?找我有甚麼事?你們有沒有法律文件?有沒有證件?你們這樣我不能讓你們進家,昨天給我兒媳婦打電話,今天又來敲門,我是合法公民,你們干擾了我的正常生活,這是對我們的迫害。」

一女警察像是個頭,說:「我們是警察,到這兒來看看你。」他們自己進了屋,說到我的房間看看有沒有光盤。我住的是東屋,中間是床,兩邊各有兩個櫥子。一女警從北面櫥子裏拿出我平時看的大法書和一份我寫的心得體會,我指著心得體會對她們說:「孩子,拿回去看看吧,看看大姨為甚麼這些年這樣堅持不放棄。信真善忍有錯嗎?做好人有錯嗎?」

這時男警察從南面櫥子裏拿出了師父法像。我從床上邁過去向他要師父法像,說:「孩子,我師父救了我的命,救了這個家,師父在無私的救全世界的人。你不能動我師父的法像,我不能讓你們對大法犯罪最終被淘汰。」那女警看到這情景就打電話給他們的上級請示,然後對男警察說:「還給她吧。」

然後他們來到客廳,那女警拿出一個夾子,邊在上邊寫邊說法輪功是×教,不要出去如何如何。我說:「法輪功不是×教,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憲法》三十五條和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信仰和言論自由。是江澤民出於個人妒嫉污衊說是×教,個人意願不是法律。公安部和國務院辦公廳公布的十四種邪教裏面沒有法輪功。其實大家都知道迫害法輪功是在搞運動,當年文化大革命也是在搞運動,可是到後來結束的時候,那些急先鋒、走在前頭的人就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了。迫害法輪功也有結束的一天,不管時日長短,這一天終究會到來。善惡有報是天理,現在是人不治天治,瘟疫還沒有結束,災禍遍地。希望你們看清形勢,你們還都年輕,不要給自己留下遺憾。我不簽字是為你們著想,不給你們留下迫害法輪功的證據。」

這時那女警起身說要回去,我邊送他們邊說:「希望你們都身體健康,躲過瘟疫,遠離災難。」

一個多小時的時間,在師父的保護和加持下,弟子安然無恙。謝謝師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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