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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嫗屢遭騷擾 山東莒縣警察圖謀構陷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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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莒縣公安局以製作真相資料為由,欲對七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孫仕芬老人進行司法構陷,經過一番退卷、補充偵察的折騰,最後五蓮縣檢察院作出不予起訴並解除取保候審的決定。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九日,莒縣果莊鎮前梭莊村孫仕芬在前梭莊村大街電線桿等處粘貼寫有「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字條,被果莊鎮派出所警察綁架,給她非法行政拘留十天的處罰。據悉因孫仕芬年滿七十週歲,未執行。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四日,果莊鎮派出所三個警察非法闖民宅,對孫仕芬進行抄家,搶走法輪大法著作及經文、內存卡一個(內有法輪大法師父講法等音頻文件)、寫有「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的不乾膠八張。

十一月五日,又有四人到孫仕芬家,強迫老人按手印後離去。時隔幾天,十一月十日,再有四人去孫仕芬家搞所謂的「取證」,追問放音機、台曆等資料來源。同日,把孫仕芬大女兒綁架到果莊派出所,揚言「罰款」等。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莒縣公安局對孫仕芬做出取保候審的決定。

二零二一年一月七日,莒縣公安局向五蓮縣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孫仕芬的案件,五蓮縣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退回莒縣公安局補充偵察一次。

二零二一年六月一日至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經五蓮縣檢察院審查並退回莒縣公安局補充偵查,仍然認為莒縣公安局的指控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依照「刑事訴訟法」一百七十五條第四款的規定,決定對孫仕芬不予起訴,並解除取保候審。

據明慧網信息,孫仕芬老人曾多次遭騷擾:

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上午,莒縣公安局、果莊鎮派出所十幾警察闖入孫仕芬家,搶走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孫仕芬本人被劫持到果莊鄉派出所,被迫照相、錄像、強逼按手印,折騰到下午三點才放回家。警察還恐嚇孫仕芬在青島讀大學的孫女,說甚麼「不准考大學」。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八日,莒縣果莊鎮派出所一警察去孫仕芬家看了看就走了,孫仕芬為暫時迴避,去了鄰村女婿家,下午,又有六名警察闖去孫仕芬女婿家騷擾。六月十九日早晨,又有三個警察闖到孫仕芬家,到處亂翻,抄走《明慧週刊》、掛曆、不乾膠等大法資料。孫仕芬本人被帶到果莊派出所,逼迫按手印後,於當天下午被放回家。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莒縣果莊鎮派出所三個警察到孫仕芬家騷擾,揭掉她家裏粘貼的「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字幅,還想拿走煉功音樂卡,並叫其去派出所按手印、問情況。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三日,莒縣果莊鎮派出所和省政法委多人闖到前梭莊村村委,騷擾孫仕芬老人,逼迫寫「不修煉」的保證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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