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攀枝花市法輪功學員吳敏遭非法判刑三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省攀枝花市62歲的法輪功學員吳敏女士,曾被中共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被東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三千元。吳敏在法庭上嚴厲駁斥了法院強加給她的荒謬罪名,再次聲明修煉法輪大法,信仰真善忍無罪,她的兩位律師也為她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

吳敏原是攀枝花市攀鋼集團冶建公司工會職工,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修煉法輪大法後,獲得身心健康,折磨她二十多年的多種疾病神奇般的消失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吳敏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大法,而遭到綁架、關押、洗腦、開除公職、酷刑折磨,她曾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二一年六月中旬,吳敏給一個十三歲的學生講真相,被人構陷,去工地講真相,又被人構陷,於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被綁架。攀枝花市東區法院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十二月六日先後兩次非法庭審吳敏,並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對她非法判刑三年。

參與迫害者有:東區法院審判長王涓,審判員徐坤林,陪審員羅媛,書記員吳婷婷;東區檢察院公訴人廖娟;攀枝花市中級法院刑事審判庭第一庭庭長曹宇;炳草崗派出所教導員胡衛、女警蘇某、警察楊彪;東區瓜子坪街辦攀北社區副書記陳文等人。

關於吳敏遭迫害詳情,請見《四川攀枝花市吳敏遭非法庭審 辯護權被剝奪》、《四川攀枝花市吳敏再次被非法庭審》。

真正破壞國家法律法規實施的是中共公檢法司

根據全國人大法工委統計,截至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全國現行有效法律共279部,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底,制定機關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送備案的現行有效行政法規755件。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規認定法輪功違法!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及公安部認定的十四個邪教,也沒有法輪功。

吳敏一個62歲的攀鋼冶建公司工會退休職工,根本就沒有能力也沒有條件去破壞國家任何法律法規的實施;猶如指令一隻螞蟻去摁死一頭大象,是多麼的荒唐!天大的笑話!只有手握公權力的人,特別是公檢法司,才有這種能力和有這種條件實施這種犯罪。利用「欺騙和謊言」打著國家法律之名譽踐踏《憲法》及法律法規行邪惡之事實、穿著公檢法司的制服執法違法幹著黑社會的勾當做賊喊賊,這才是破壞了國家法律法規的實施,這才是真正的犯罪。說白了,東區法院對吳敏的判決是公檢法司欺人騙己的比流氓還流氓的自我表白!

人之所以叫人,是人有「道德良知」,否則就不是人了。刑法只懲罰人的行為,思想(信仰)本身不構成犯罪,不受刑法懲罰;這是刑事司法的鐵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條的規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量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的,不得定罪處罰」。《刑法》三百條從頭到尾沒有」法輪功」三個字,與法輪功毫無關係。然而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法院濫用《刑法》三百條,正說明,公檢法司被「中共邪教利用破壞國家法律法規的實施」殘害14億中國人。中共不是中國,代表不了中國,它只是一個「西來幽靈」,用「欺騙和謊言」迷惑著世人、毒害著中國人、迫害著有道德良知的善良人、摧毀著中華傳統文化,同時必然將「無知的生命」推向毀滅的深淵。

附:相關迫害部門信息

1.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級法院: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攀枝花大道東段750號
郵編:617000
辦公室:0812-3332622
院長黃志勇
常務副院長:杜新13808145144
副院長:龔建元、陳剛、戴洪斌
市紀委派駐市法院紀檢監察組組長周遠軍
執行局局長蔣毅13508237797
政治部主任任紅柳
刑一庭庭長曹宇 辦0812-3336743、13508233743
刑二庭庭長劉文玲 辦0812-3336743、13508228773
立案一庭:0812-3335398
立案二庭:0812-3336097
刑事審判團隊:0812-3336743
行政審判庭:0812-3336815
審判監督庭:0812-3329562
執行局:0812-3340969

2.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法院: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炳三區新福路26號
郵編:617000
聯繫電話:0812-2226147
立案庭電話:0812-8880650
監督舉報電話:0812-2232015
刑庭電話:0812-8880646
審判長王涓 辦0812-8880661
審判員徐坤林13508226828
陪審員羅媛
書記員吳婷婷

東區檢察院:
公訴人:廖娟 辦0812-2242481

3.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炳草崗派出所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人民街77號
郵編:617000
聯繫電話:0812-3333984
所長吳應康 副所長陳林
教導員胡衛15182742201
警察:李肖翰、楊軍

4.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瓜子坪派出所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新春巷12號
郵編:617000
聯繫電話:0812-6666435、0812-6675391
所長樂金江
副所長何翔
社區警察陳善斌

5.攀枝花市東區瓜子坪街道辦事處攀北社區
聯繫電話:0812-6675282、0812-6675391
紀檢舉報:0812-5558276
主任嚴雍
副書記陳文
社區人員朱燕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