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人心小小的變化就是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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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師父明示:「修煉者永遠是修自己,人心小小的變化就是提高,眾神都看的見。」[1]

我在一家鞋店分別花費一百五十元、一百三十九元買了兩雙鞋。不到一個月,我再次路過這家店鋪時,發現它們的價格分別為九十九元、八十元。當時想,不到一個月,我買的兩雙鞋竟然虧了一百一十元(實質是降價了一百一十元),心裏想,如果我現在買這兩雙鞋就好了。

我向前走,已經走過了鞋店,心裏想,也許我買的這兩雙鞋沒有降價,還是原價呢?於是,我禁不住又回頭看了看這家鞋店的標價,結果看到的明碼標價是九十九元、八十元,而看不到先前的一百五十元、一百三十九元的標價。

我一邊向前走,一邊抱怨商家,怎麼能夠這樣子?不到一個月,就開始降價,而且降價幅度這麼大。我又立刻覺的這想法不對,於是我告誡自己,我是修大法的,我不能有利益心,師父教導我們修煉人是不求世間得失的。

雖然想是這樣想了,但是心裏還是覺的吃虧了。我又想起師父講的法「不失不得」[2],商家賺我的錢賺多了,他會失德,他會給我德的。就這樣,想來想去,我的心也就不那麼糾結了。

辦完事情,我很快來到了同修家,我首先把鞋子降價的事情告訴了同修,因為我曾經告訴過同修,我買這兩雙鞋的同時,讓那裏的三個服務員明白了大法的真相。我對同修說,人家商家說了算,想甚麼時候降價就降價,我們不求常人的東西,再說了「不失不得」,商家賺錢多了會失德的。同修看我說的有道理,也沒有說甚麼。其實這時我的心裏還是沒有完全放下利益心,還是覺的自己吃虧了,抱怨商家失德了,不然,就不會給同修提起這件事情。

第二天,我想快過年了,我要給娘家人寄些錢,讓他們過年用。我一下子想到,如果鞋店賣鞋的是我的親人,我還會不平衡嗎?師父讓我們對誰都好,修成無私無我,完全為了他人好的人。

我給娘家人寄錢從來都很大方,我以前給資料點錢,讓同修做資料救人,恨不能把我的全部積蓄都拿出來,為甚麼買了兩雙鞋,只是人家不到一個月就開始降價了,我的心裏就不平衡了呢?我有甚麼不平衡呢?我和同修每天冒著被迫害的風險,去面對面講真相救人,為了甚麼?不就是為了眾生好嗎?哇!我一下子釋然了,心裏無比輕鬆!

真是應驗了師父說的「法能破一切執著」[3]。謝謝師父!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致歐洲法會的賀詞》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排除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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